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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官司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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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很多人都講過了 不然自己打民事官司,不要請律師,訴訟裁判費也是很低,因為土地價值低 還有一招就是打刑事竊占官司,不用花錢,參考看看 |
走霉運才走法院
法律手段可做為嚇阻工具 讓對方不要來惹我們 保護自己 法院能閃就閃 |
引用:
續上........... 依我的看法,樓主自己打官司根本不會輸,為何? 如果被侵占土地上有建物,就打"拆屋還地"官司。 結果就是勝訴與敗訴而已。 勝訴的話就予取予求了。趕快拆掉你的房子不然拿錢來買地(價格自訂) 順便交過去5年的土地租金。 敗訴的話就是對方不必拆建物,但這並不表示可平白占用,不是買就是租。 過去5年租金可一並要求償付(這是一定會准的)。 至於租金,在法庭上盡管跟對方開口,若法官認為太高就會幫你算租金。 法官算的租金就是對方必須償付的--過去5年來的不當得利(俗稱租金) 未來對方不願買地就可用這金額逐月(或逐年)向對方收租金。 對方不願付?沒關係,再告,拍賣對方財產,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樓主本來就想租或售,所以樓主無論如何都不會輸,可以不請律師, 只是要花些時間精力。 換句話說,若調解不成,官司只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一種手段而已。 樓主沒那麼悲情也不必那麼忍氣吞聲,了解一些法律對自己是有幫助的, 當然,維護自己的權力必須有決心有毅力的,從調解到官司是條很磨人的路。 |
引用:
重點是要舉證,如果沒蓋東西在上面,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有蓋建物要告他也比較簡單。 |
引用:
民事訴訟費用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十萬以下 1000元 |
引用:
其實我聽到這件事的第一感覺是 那個人有可能"靠勢"我朋友不會告 因為照各位網兄的說法 就算我朋友告贏了,頂多就是土地返還(頂多就一點租金) 而花的律師費有可能又高於"所得" 基於衡量得失(除非就是爭一口氣) 所以才敢嗆我朋友 ========================================= 其實我會問這個問題 朋友的事情只是給我一個"感覺" 所以不用針對我朋友的案子去做建議 他自己會處裡 我比較想知道的就是剛剛所說費用的問題 網兄給我的答案就是律師費自己處裡(一、二審) 這讓我有很深的感促 官司真的不是弱勢的人告得起 因為告輸是輸 告贏也輸(律師費都比得到的高) 佔便宜的人就是"嗆賭"你不敢告他 因為告官真是錢與精神的折磨 |
土地賣不到6萬,地價稅繳多少?
應該只有幾百塊吧? 就算了吧..... 不然我幫你朋友解決困擾 6000元收 |
引用:
其實不敢告...又不敢打...又吞不下這口氣... 賣人也是一個不錯的選項(但感覺上很對不起祖先)... 不知道是那邊的地...我父親這邊不時都會收到一些信(想要跟我父親買小地, 說要抵稅用)... 賣給這種公司的話...他們一定搞得定的... . |
引用:
如果是收購已經被劃為計畫道路或公共設施用地但未徵收的畸零地, 很有可能是打算拿來勒索旁邊住戶用的.... 像很多店家門口的地不是自己的, 而政府又還沒徵收, 這些公司買下後, 就會找人去土地上圍鐵皮圍籬, 讓店家做不成生意, 再趁機要店家高價買地或租地. 當然有些是財團或建商要把這種畸零地"捐"給政府, 換取新建案有更多的獎勵容積轉移. |
如果土地位置大小雙方沒爭執,就是侵佔,民事部份可以訴訟排除侵害,訴訟費用不高但是不一定全部對方負擔。刑事部分侵佔有時效,要看是否過追訴期。
如果土地還有界址爭議,要先打民事確定界址,會有鑑定費用,高於一萬元,加上裁判費,一般是雙方平分,大概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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