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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藥署公務員就是欠幹.........出國買藥自用放寬36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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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沒核准的藥都算禁藥沒錯啊 只是我不相信日本的藥物品質會比台灣差 :laugh: :laugh: :laugh: |
跟政策無關,
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出國去玩一定得把行李箱塞到滿阿.. 明明20吋行李箱就可以搞定,非得帶到24吋以上還大包小包... |
引用:
總是會有同事親友要買東買西啊... |
引用:
藥劑師這種說法 不就跟車行老闆唬爛屁孩一樣 你車機油沒在我這邊換 車壞掉不保固呦 :stupefy: |
引用:
非常同意,我買了一萬多拿到金會員(6000$)後才知道國外與台灣價差這麼大,後來都找代購了 (真的會氣到吐血 :think: ) |
:unbelief: 政府用行政法套上
....規範民眾?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 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 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 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自用藥品之限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之。 |
http://bit.ly/1wklVP3
Information for those who are bringing medicines for personal use into Japan To import medicines from overseas is subject to control by th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Law and the Customs Law to prevent health hazard caused by defective products. 日本也是用同樣的理由來管制進口。 http://www.mhlw.go.jp/english/polic...cals/dl/qa1.pdf 引用:
要帶藥進入日本只能帶一個月的用量。 不然就是要在出國前先申請 Yakkan Shoumei(約款 証明)進口文件。 台灣 36 瓶大部份都有比日本一個月的限量多了。 |
引用:
日本在醫療這塊的確有其獨到龜毛之處, 所以去日本帶還是卡安心一點. |
引用:
貼補旅費啊 不然去網拍看,不少人都在賣日本藥的"空盒" |
引用:
有個 XXX 賣禁藥捐國庫6百萬 就沒事 :flash: Wakamoto 若元胃腸錠在日本買約日幣1,500約台幣四百多 COTSCO 賣約 七百五 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胃藥 1,000粒瓶裝 也就 帶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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