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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2014-09-06 12:31 AM

那個雞絲麵還真便宜,一點絕也便宜了50元

josetsun 2014-09-06 12:54 AM

引用:
作者AARONN
說什麼都沒有用啦...
其實最該怪的就是立法的立法委員...

立什麼食品法.....只會領薪水的一群人...

食品法裡,為什麼裡面沒有無期徒刑?? 為什麼沒有死刑??? 為什麼沒有犯罪期間,營業額
全數充公??

最該死的就是立食品法的那群沒有用的人...


針對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農藥及動物用藥超過安全容許量、逾有效日期等違規行為之罰鍰由原來的6-600萬元提高至6-1500萬元。如違法業者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情節重大者,得於其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之。(修正條文第44條)

不過有也沒用,弄個訴願再打個官司就輕輕放下了...

東東08 2014-09-06 01:03 AM

我覺得台灣人強到爆

亂吃都吃不死

如果完全不吃黑心食品

國民的身體一定超好

根本不用看醫生

crabster 2014-09-06 01:31 AM

這樣出包的時候才可以靠夭說我們也是受害者啊... :laugh:

supermaxfight 2014-09-06 06:23 AM

這件案例應該視為販毒,情節重大,一律死刑

aabb 2014-09-06 07:00 AM

引用:
作者josetsun
針對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農藥及動物用藥超過安全容許量、逾有效日期等違規行為之罰鍰由原來的6-600萬元提高至6-1500萬元。如違法業者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情節重大者,得於其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之。(修正條文第44條)

不過有也沒用,弄個訴願再打個官司就輕輕放下了...


這法條有缺點呀

那我可以做有毒食品專賣給立萎豬公只賺到10元 再把他們搞到洗腎

然後我就可以"依法只罰10元"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pilotjay 2014-09-06 08:35 AM

引用:
作者josetsun
針對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毒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農藥及動物用藥超過安全容許量、逾有效日期等違規行為之罰鍰由原來的6-600萬元提高至6-1500萬元。如違法業者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且情節重大者,得於其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之。(修正條文第44條)

不過有也沒用,弄個訴願再打個官司就輕輕放下了...

修法前:因情節重大,所以重罰6萬元
修法後:因情節重大,所以重罰6萬元 :jolin:

BLUE KEY 2014-09-06 08:43 A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那個雞絲麵還真便宜,一點絕也便宜了50元

你沒說我沒發現怎麼會有一點絕在裡面 :flash:

leaderag 2014-09-06 08:44 AM

引用:
作者jijerwang
歡迎來到鬼島..........


呆丸人真的很善良


吃了餿水油還是安安靜靜的


立委豬公都不坑一聲ㄟ


法官看犯人穿汗衫還可以5萬交保


他媽的這是什麼樣的社會

這樣就算了喔
還會常常說大陸黑心貨充斥
結果自己更黑心簡直是始祖等級
台灣驕傲 :laugh:

supermaxfight 2014-09-06 08:45 AM

搞不好是台灣傳過去的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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