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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2014-08-18 10:42 AM

刪.............

Nicole1120 2014-08-18 10:56 AM

我身邊真實的案例.
地點:新竹cocost ;物件:700元鞋子
事發經過:某人把鞋子放在車頂子就直接開車走了, 鞋掉了後車提醒再繞回去,東西不見了,希望cocost 提供監視錄影.cocost 說一定要報警才可.
後來拿東西的人就被告侵佔罪,某人還要出庭. 某人要出庭那天還跟我講.我其實只是想要拿回那雙鞋.沒有想要告人啊

kenchen_1226 2014-08-18 10:59 AM

引用:
作者MUS
此時一個被打開的紅包袋不偏不倚飄到樓主腳邊....

接下來一堆人突然獻身,不,是現身

說道 恭喜姑爺 賀喜姑爺, 你有喜啦
:like:
還沒結婚吧 :shy:

aerocat 2014-08-18 11:05 AM

引用:
作者darkangel
疑點很多,我不是法律專業,先不論微罪不舉之類的,僅對合理性質疑:

1. 失主不在現場,並將5元遺落於公共場所,事後如何證明該5元之所有權。
2. 一般人掉了5元,通常都是直接算了,失主直接報警非常不合常理。

能不能給個判例什麼的參考看看?


除當事人不願意和解外,因為那個人有竊盜前科多次,而且在侵占五元事件後幾天,居然又偷電瓶,
所以才被檢察官一併起訴,如果沒有上述應該就不會被起訴,
五元事件法官只罰他1000元,算是最低罰金了。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的侵占遺失物罪的刑罰是專科罰金。
刑法第337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構成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一定有人會問,不是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嗎?
刑法施行法增修第1條之1規定:「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

Quaker2013 2014-08-18 01:01 PM

我曾在便利商店裡面撿到100元,想說拿給店員處理,結果她順手投入捐款箱... :ase

Puff Daddy 2014-08-18 01:34 PM

引用:
作者Nicole1120
我身邊真實的案例.
地點:新竹cocost ;物件:700元鞋子
事發經過:某人把鞋子放在車頂子就直接開車走了, 鞋掉了後車提醒再繞回去,東西不見了,希望cocost 提供監視錄影.cocost 說一定要報警才可.
後來拿東西的人就被告侵佔罪,某人還要出庭. 某人要出庭那天還跟我講.我其實只是想要拿回那雙鞋.沒有想要告人啊

cocost 是甚麼鬼??? :laugh:

結冰礦泉水 2014-08-18 01:43 PM

很多地方都有監視器,為了避免麻煩我都不撿! (最高記錄是500元不撿! 在五金雜貨商場...)

不過基本上應該是"錢越多"越不能撿(因為錢少"失主"也不會在意,撿走應該沒事!),除非是要送到警局的,所以最高記錄反而沒啥...

小薪 2014-08-18 01:51 PM

引用:
作者Puff Daddy
cocost 是甚麼鬼??? :laugh:

現在有種很潮的念法叫
咖死口

http://www.ptt.cc/bbs/joke/M.1407518436.A.98F.html

:laugh: :laugh: :laugh:

solosbye 2014-08-18 01:52 PM

我目前最多撿到500元,而且還是我小1還小2時
去雜貨店買東西,老媽在結帳、我就在櫃台底下看到有一張紙,摸出來一看是500元
就蹲著拿給老媽看,老媽就趕快收進口袋裡了 :laugh: :laugh: :laugh:

後來在大一些,小學國慶日要遊行,老師說每人都要買小國旗
(所以我就覺得現在吵那個校園銅像真的是超沒意義的事情,因為洗腦的措施早就不存在了)
我家很窮,根本沒錢買國旗
結果我排路隊回家的時候看到地上沙子露出半張50元都沒人注意到
我就撿起來買了國旗(好像是25還35)跟零食

其實我一直覺得人的腦子成長真的是很奇怪
究竟是靈魂主要決定了性格,還是真的只是單純吸收各種資訊後才成長為一個思想系統?
因為雖然大人給我的身教都是不合格的,我也沒有路不拾遺
不過印象很深刻的是,小6我跟附近鄰居的同學決裂,自此沒有再來往
一開始是暑假的時候,帶我去學校搜教室,有些人的東西放抽屜沒有帶回家
後來放學一起回家時,他跟我說等他一下,就回頭偷拔了路邊汽車裡面的裝滿零錢的整理容器
我跟他說趕快放回去還是不聽,自此老死不相往來

舊傻男人 2014-08-18 02:17 PM

引用:
作者小薪
現在有種很潮的念法叫
咖死口

http://www.ptt.cc/bbs/joke/M.1407518436.A.98F.html

:laugh: :laugh: :laugh:


電影巡邏驚很大(The Watch), 裡面美國人的唸法就是 咖死口.
美國人開的店, 用美式發音也不算有多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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