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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費員到底該怎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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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最基本的,國道收費員離職前月薪35K,
轉介輪三班月薪只有19K,重點這35K薪資是合約上明訂好的。 1.跟遠通、交通部槓起來 2.乖乖去做拿19K 3.鼻子一摸認份自己去找工作 要選哪個?我奴性沒這麼重。 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好契約都不當一回事,真搞不懂怎麼有人扯什麼競爭力, 如果連這種邏輯都好意思講出來,想必他的競爭力不是建立在智力上。 |
引用:
我也是覺得,遠通ETC這個鬼合約, 應該要公諸於世~ 下面影片3:00時,立委說有要過合約! 官猿:機密,公布會損害遠通權益!:jolin: [YOUTUBE]_pT_fzV0LlQ&start=180[/YOUTUBE] |
我弟就是前收費員
他跟我說過這些職缺都很有問題 除了故意把人東南西北亂調外(就是不給你當地的工作) 遠東提供的工作,有很大一部份是它旗下的某紡織公司 某天,他參加一場遠通的媒合說明會 當天到場的除了收費員以外,這家紡織公司的許多「前員工」也來抗議了 收費員就跟這家紡織廠前員工做一下資訊交流, 才知道徐員外竟然在一年前資遣(or放無薪假的方式,有點忘了)很多紡織公司的資深員工 一年後又想用「臨時工」的方式把他們招回 當然結果不是很順利, 然後徐員外想找收費員補上,只是很不巧人家來討債剛好遇上收費員... 腦殘才會答應這種工作吧 :jolin: |
引用:
:think: 真狠 |
引用:
"遠通電收幫收費員找到工作,並確保5年薪資不低於收費員時的薪資" 如果是透過遠通轉介的 5年內不足的部分他們會補 就被遣散而言 算優渥了吧 94年交通部有發過一部分: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017 2005/11/28 交通部 遠通電收公司對收費員權益提出五大保障與承諾: (一)工作權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之日起5年內保障其工作權。 (二)薪資保障:自精簡人員轉職至該企業集團之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低於轉職前1年之年薪(本薪加工作獎金)為原則。 (三)褔利保障:提供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褔利為原則。 (四)工作地點保障:在現有工作場地之條件下,以不更動工作地區為原則。 (五)轉職補償:如因另有生涯規劃,不考慮接受轉置安排或轉職該企業集團6個月期間內,仍無法適應新工作而自願離職者,由遠通電收公司提供5個月本薪加工作獎金之轉職補償金等事項加以宣導。 |
怎沒上新聞 ???????
報了這些......又有人要震怒 怒完...一樣歌舞昇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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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用到國家安置, 但交通部可以硬起來要遠通依合約妥善解決 而不是任由遠通現在用"打發"的心態隨便處理.. :flash: :flash: |
引用:
有上新聞,要關廠蓋飯店~ http://ppt.cc/bRlF 遠東新世紀並對部分有意繼續工作的員工, 提出可安排到內壢紡織廠及湖口紡織廠工作的建議,但未獲同意。 宜蘭到湖口、內壢上班,還真近∼ 吁吁東:有給他們工作 是勞工不來的:cry: |
有人說遠通電收說了,承諾了收費員還要怎樣,
我是覺得啦,這就跟男人上床前跟女人承諾說會送她名牌包、豪宅、名車一樣, 上之前一個樣子,完事之後另一副嘴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B7%A5%E4%BD%9C 引用:
ㄎㄎ...... |
引用: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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