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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天2013-08-15要去車禍的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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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樓主請自行判斷吧 |
引用:
車速已經很慢了 她突然跑出來 我車也煞了還是中標 傻眼 |
一、7/31當天雙方有報警作筆錄及驗傷嗎?
二、雙方有車損估價單或維修單收據嗎? |
她要賠你
再來她沒駕照的話 輸更大 |
引用:
1;有.是在醫院的急診室裡面旁邊的交通隊小房間 2;今天晚上9點半有去當初買這輛機車的機車行開機車維修的估價單 |
引用:
趕快去驗傷,並在筆錄中說明,以後如果要跟你灰過失傷害你也可以反控她們。 |
引用:
那相關費用單據帶著,直接跟對方談損賠就好! 兩相意合(費用可一次付及分期付款),與之達成民事、刑事合解。 注意對方機車是否為本人所有,還是借來的?若是借來的,兩方合解後,車主仍可對你請求民事賠償。 若無法達成共識,對方可用的方法是以刑逼民,拿驗傷單及就醫紀錄等相關費用向法院提告過失傷害;你既有醫院開出相關就醫單據亦可提告與之抗衡作為談判籌碼,但限半年內為之,切記!(因為提告人常在規定半年內的最後一天提告) |
引用:
驗傷我到是沒有去驗 當時右腳掌後面腳跟有去"鄧"到 小黑青而已 不太痛 因為那天還要6點還要去上班 一直拖到快6點半才作好我跟小貨車駕駛的筆錄 而那位白色MOTO女駕駛是最後一位才作筆錄 ![]() |
引用:
我的印象中也是這樣, 所以基本上看起來因該是貨車司機要通賠, 那個國中女生先開一張無照駕駛.. XD |
引用:
明天先去就醫,把就醫紀錄拿到,保護好自己權益,再去和解。 用意是防止對方告你過失傷害(防小人)。你若不想常跑法院,且沒單據無法提告,要和解就只有被宰。 一般都是等「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在談的和解的,因為裡面有寫各方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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