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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揮文:病童之家若設在你家隔壁你要同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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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夠了沒有呀.. 換了篇幅還要繼續爭文林怨...... 前面不知道誰還在講沒要爭什麼... 說真的..竟然能坳到這種境界.. 照你的邏輯.. 如果有某個賣機油的業務員, 挨家挨戶去按別人門鈴問:『你家有要買機油嗎』? 即使最後明確的表示『不要買』。 但是 屋主如果出面(面對面會談了) 屋主如果聽到業務講到任何金錢數字(談到錢了) 如果那業務員白爛一點...不就表示一定要買了?? 只能說你整個社會邏輯都錯亂掉了.. :jolin: |
引用:
1.很早之前早就說過,都更委員會主辦的公聽會沒有法律效果 去參加不參加都沒有影響,非去不可?去了就不能反悔? 你把法條找出來看,有的話我承認眼殘,沒有的話你跟所有陪你練蕭話的人道歉 2.所以大聘小聘談不攏的狀況下,女生說不嫁了, 男生還是可以強娶?不嫁是女生的錯?談不攏不爽嫁還不行? 你是哪一國的土匪要娶押寨夫人? 整個文林苑案件的核心,就是法律條文設計背後的法律效果及其影響。 其他什麼個人背景條件皆不是重點。 |
引用:
如果這是你的意旨,這麼說好了, 站上所有鄉民來投票表決,機油你家的所有財產動產不動產 全部拿出來看是要捐給站長還是平分給所有或部分鄉民 而且你沒資格含扣,同意不同意都不影響結果 因為PCDVD上比你窮比你弱勢的鄉民大有人在 我舉雙手贊成唷....你應該沒問題吧? 這個方案是從你認可的價值觀衍生出來的 畢竟你這麼堅持那套理論應該會樂見其成不是? :like: |
引用:
強勢弱勢是相對的,大如新光集團,遇到大陸流氓,還不是夾著尾巴逃回來,難道因為 新光集團頗具規模,就不能上媒體訴苦嗎? 你的邏輯根本就有問題。 文林苑一事,跟王家有沒有談條件,是不是弱勢無關,重點是建商權力不能無限上綱, 任意圈地販售,強迫地主賣地。 |
引用:
依照他的邏輯,我們就把機油的財產拿出來大家分一分 反正他不是"絕對弱勢",他一定舉雙手贊成的嘛 打給供賀姆賀?!!!! :like: :like: |
引用:
就算照你所言,兩者有論及婚嫁,只要女方在最後一刻反悔,一樣不能逼婚。 你的想法與邏輯真的很有問題,怎麼會認為只要有談到錢,就可以強娶呢? 這大概是封建朝代 才會有的理論。 |
引用:
分分看啊... 我想看看台灣的大盤商有多少身價 唬爛的機率大些... :unbelief: |
引用:
嗯~~ +1 :like: :like: :like: 賣機油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只要多數的眾人就可以決定他家財產的歸屬 賣機油的無權反對眾人決定 他不需憲法'法律的基本保障 |
引用:
其實如果拿嫁娶來做比喻的話 事情已經發展到男方聚眾強上女方(建商強拆王家) 男方還怪小孩生不出來是女方的錯(建商、住戶認為房子拖到現在蓋不起來,是王家的問題) 機油還認為女方家裡是不是員外、有沒有跟土匪談條件才是重點 :laugh: |
從錦安里一路歪到文林苑
兩件毫無關係的事竟然還能張飛打岳飛 這會不會有些扯遠了點?? 錦安里爭議已結束 各位,就讓這帖結束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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