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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恭喜李慶安無罪定讞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9708)

wpccj64 2011-08-24 12:01 PM

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兼具有外國國籍的身分」與對中華民國應負的「效忠義務」,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具雙重國籍者對效忠義務的履行。

這種見解真是有夠帥氣的啊....無恥到這種地步


這是多麼偉大的判例啊,我們以後就可以依此主張「包二奶、一夜情、重婚」與婚姻的忠誠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對婚姻義務的履行。
:like: :like: :like:

6APF6T 2011-08-24 12:12 PM

引用:
作者moon0817
法官幫忙脫罪 司法正義潰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4/78/2xf3x.html)
鬼島的司法真的昰有利才有法
公理何在?正義又在哪?
念法律系的學生,出社會之後考上律師
才知道利益在哪正義就在哪
背道而馳者,往往吃力不討好,只好隨波逐流

不過這是自由時報寫的,台灣很多人不相信自由時報寫的公平和正義吧 :rolleyes:

其實是不同人的眼裡公平和正義的長相都各不相同,不知道聯合和中時怎麼寫....

6APF6T 2011-08-24 12:15 PM

引用:
作者Sad2009
這沒啥不尋常的,兩邊都已經安搭好了!

合議庭講說,高檢署可以怎樣怎樣,繼續起訴

高檢署就說,法院已經判了定讞了,所以不能繼續上訴...

檢查總掌就裝死不提非常上訴!


踢皮球,我踢 你踢 大家踢!!


當事人沒事,
法官判決文指控沒有調查清楚的主管機關 台北市議會 立法院 沒事

這樣就對了!!

看到新聞我也是這樣想.可惜某人官當到太大,他家的官司被"全民"所關注,檢調法官就不敢踢皮球了.我們的司法還真不是普通的大小眼,最棒的是還不是全憑官位來區分 :like:

6APF6T 2011-08-24 12:19 PM

引用:
作者labman
台灣生意人賺了錢 > 投資外國廠房

台灣醫生賺了錢 > 匯給移民外國的家眷花。等著退休國外養老 (醫生則根留台灣繼續賺)

台灣黑心政治人賺了錢 > 唉...

難怪台灣人中低階段人民生活苦哈哈的...

台灣黑心政治人賺了錢 > 有人被關有人無罪

難怪台灣人中低階段人民生活苦哈哈的,只有退休軍公教笑呵呵.....

rayschang2000 2011-08-24 12:29 PM

真正的關鍵點並不在司法,

其實看看檢察官起訴的,就可以看到那個護航、無能的檢察系統
要跟我說法務部、行政機關沒有給予指導我實在不是很相信

檢察官不是被高層指導了,就是無能
法官只是根據檢察官起訴的去判出來就是這樣,
當然,理由還是很牽強很死守著文字就是了。

總之,一個人說謊欺騙,而且拿走國家上億元的錢,全都是民脂民膏。
檢察官竟然沒有辦法代表國家、人民適當地起訴這個人??
台北市議會沒有辦法處理這個人??要回這些錢?
真的無法想像今天這人如果是另一種政治色彩,或者說這人是塑化劑元兇那樣的一般商人時,政府、檢調、司法還是這樣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嗎....
道理真的明眼人一看就懂得組織化行為,唉

cheneyen 2011-08-24 12:36 PM

引用:
作者rayschang2000
總之,一個人說謊欺騙,而且拿走國家上億元的錢,全都是民脂民膏。

換個角度想
歷屆立委選舉,因為她作弊而被擠掉的不能告她?
那一億本來就不屬於她的,而是其他應該當選的人所得,這樣不等同剝奪其他應當選人權益?

我又不懂,那教育部幹嘛抓聯考槍手?
反正人家有本事作弊後在該學校混的下去
這樣跟"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有異曲同工之意?

我覺得教育部應該開放聯考槍手,論文槍手
讓有心的學生可以多賺一點生活費,刺激台灣的經濟發展阿

kwiki 2011-08-24 12:51 PM

那 楊宗煒 應該也很幹
雖然他謊報年齡 去參加比賽
最後還被依詐欺罪,易服勞動役
但是他歌的確唱的很好,所以不能說他有詐欺事實
將來中華民國再也沒有詐欺罪了
因為只要欺騙的一方只要主觀認為不是在騙人, 那詐欺罪就不成立了
天底下有誰會承認為自己是騙子呢?
看來中華民國的刑法,真是奧妙無比,如果真的念通也 神經失調了!

kwiki 2011-08-24 12:53 PM

給你按個讚!


引用:
作者wpccj64
這是多麼偉大的判例啊,我們以後就可以依此主張「包二奶、一夜情、重婚」與婚姻的忠誠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對婚姻義務的履行。
:like: :like: :like:

cys070 2011-08-24 12:59 PM

引用:
作者kwiki
那 楊宗煒 應該也很幹
雖然他謊報年齡 去參加比賽
最後還被依詐欺罪,易服勞動役
但是他歌的確唱的很好,所以不能說他有詐欺事實
將來中華民國再也沒有詐欺罪了
因為只要欺騙的一方只要主觀認為不是在騙人, 那詐欺罪就不成立了
天底下有誰會承認為自己是騙子呢?
看來中華民國的刑法,真是奧妙無比,如果真的念通也 神經失調了!


你舉錯例

這隻是變造身份證參加比賽

被告偽造文書 ....

最後是緩起訴~基本上他是賺到 :laugh:

dodomo 2011-08-24 01:02 PM

引用:
作者wpccj64
這是多麼偉大的判例啊... 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 義務的履行


很多事本就這樣,世間很多事更不是非黑即白、或僅止於二者間單純的關係而已

此外,很明顯地,你對判決的理解有誤


這有免費的法律推廣課程,對近來爭議案件感到不解

或對法律有興趣的網友或許可以去看看:

www.limo.com.tw/modules/eguide/index.php?prev=1


待有一定基礎後,或許你仍持不同看法

但至少聽得懂、看得懂人家在說什麼

不會如現在鴨子聽雷般盲目地跟著瞎起鬨


最後請參考一下這篇:

www.limo.com.tw/modules/eguide/html-2.php

「如果所習不多,瞭解不深,則混淆是非,判斷錯誤,害人害己...」


但是說老實話,別說記者、民眾或是社會與論

即便是台大法學博士,也有只學到皮毛的就是...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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