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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警「追車」撞飛女騎士 重傷恐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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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說,用說的容易啊 不然,為什麼全世界沒人做得好,除了在鍵盤上....... |
我只看過美國的新聞節目探討過這個問題(不敢說全世界警方/民間看法都是)...
結論是 無解,傾向不追. 個人比較認同. 只是,在這到處相機/監視器的年代. 追與不追,都是動輒得咎. |
引用:
追、或不追,個人都無法認同 因為不管是哪一種作法、都有其它可能的衍生問題 也因為這一點是無解,所以不管目前警察是選擇哪一種作法,我都持保留的態度 至於只會在鍵盤上說哪種才對的,面對一些衍生問題又提不出良好的對策或解答,如果真有這麼好混的話,全世界各國應該要共同招聘這位人才、當全球的總警政署長了....... |
引用:
"一樣要用調的,所以我才說你沒去調過,路名要先找,然後再把監視器的編號冊拿出來對, 才能調出正確的監視器影像,不管你是要即時,還是要存檔!" 所以才說你沒去調過,調出、叫出、取出、顯示出,隨便你講,不用在用詞上玩文字遊戲! 螢幕顯示的數量有限,不用選擇要「調出」哪一個畫面嗎? 再問一次,你真的有去「所處當地的分局」,看著該局的員警實際調出即時影像的處理流程嗎? 這同樣也回答另一個網兄的問題~ 「電視牆不是單純只分割畫面」,除了勤務中心外,請問是「哪一個分局」、「還是大部份的分局」 擁有稱得上堪完整獨立的電視牆,而不是一、二台小螢幕上小小一格的分割畫面? 看過警局監視畫面的都知道,要照重點清楚範圍就小,要照大範圍,車子就小, 而且車子一閃就過,角度和顏色還會影響到即時成像,暫停放大確認更會造成判斷上的延誤, 要用這種方式達成「即時追補」,只能說電影小說看太多! 把電影的黑科技拿來套用實務的「即時追補」上,還「警網包圍」咧? 不就剛好附近都有警車在,然後大家都有空,又剛好都能即時趕到。 拿一個空泛不實際的方法,然後指責警方規劃、辦案不力,要是這樣就能達成, 那人人上網就都可以拿諾貝爾獎。 |
其實說穿了就是警政署沒擔當
什麼叫作「傾向」不追車.... 這種模稜二可的規定根本讓基層員警無所適從 追了怕出事 不追 要是疑犯作了大案 基層警察搞不好又要背責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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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轄區派出所都要有一位一秒看出哪台是嫌犯車輛的能力 :rolleyes: |
光是調帶子抓嫌犯都得來回看好幾遍,超級耗費精神了
還想要靠即時監控圍捕嫌犯? 如果這麼簡單誰還願意冒生命危險追車?當警察都阿呆? 坐著喝茶看著監視器就可以知道犯人最後停留的位置 再去等他不就好了,連圍堵都不用,你說是吧? :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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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答案已經很簡單了....... 當然可以追......但是警察要對人民性命財產負責....... 所以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並且要判斷狀況....... 盡量避免高速追車.......除非你自認有超高強車技..... 追不到寧可放棄也好...... 真的有不當之處出問題.......那該賠錢就賠啊.......有什麼好奇怪的...... 但是高層不要凹警察賠......應該由警察本身基金來付....... 當成警方的執業保險...... 再來就是我覺得本串很多人過度大驚小怪的東西了...... 因為如果真的不幸發生意外....... 其實政府並不會一昧怪責警方未盡到責任....... 前面就有人提過相關報導...... 如果真的是受傷者自己太白目......那法律也會站在警方這邊....... 然而像本案例.......根據 youtube 有人目擊指述....... 警方很可能沒有提前開啟警笛.......那問題就是在警察未遵守相關規定....... 其實都是要看實際證據辦案.......還有保護人民財產為優先原則也是很淺顯的道理..... 一堆人習慣看到新聞就開始怪東怪西.......然後還好像自己多挺警察的樣子...... 然後等到有其他事證出現後就又開始跳針....... 把自己一開始的出發點是針對當下的案例的討論的發言當作沒講過一樣....... 開始抬高自己在這邊講大原則概念....... 恕我認為這些人根本都是閒著沒事幹在這邊瞎掰而已....... 仔細一個一個查查這些人過往的發言內容就知道了....... 很多都是生活好像很無奈.......然後就跑來站上東講西講找存在感而已...... 聊天打屁不犯法...... 但是好歹講話憑良心一點有格調水準一點.......這點不論現實跟虛擬都是一樣的好吧...... 像本案例....... 假如真的就是該警車未事先鳴笛.......直到路口才開警笛....... 導致傷者事前聽不到警笛.......而無辜被撞....... 那請問各位你這時要怎麼說?....... 只是特殊案例的意外......? 改天這種意外被你遇到....... 上來看到站友一堆人嘴砲打高空的講你風涼話....... 你要不要安慰自己只是特殊案例?........ 最後我不得不講到開版的樓主....... 每次公家車出問題就愛把新聞貼過來然後一副很義正詞嚴為警消救護發聲的樣子....... 結果好幾次都是隨著討論深入.......就看出來可能警消救護的做法有問題...... 最起碼根本不是可以這樣在還不清楚狀況時就隨便怪來怪去的..... 但是哪次有看樓主出來承認錯誤或道歉的?....... 我都搞不清楚他是真的支持.......還是根本來反黑我們親愛的警消救護人員..... 我不是說樓主必須出來道歉.......畢竟他可以有他的立場.......喜歡射後不理是他的自由....... 我想講的是旁邊看戲的各位........ 還要隨這種人的風向起舞多久?...... 何必?....... 聊聊時事沒什麼不好的....... 但是少嘴砲一點.......憑良心一點嘛.......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嘛....... 站上嘴砲還不夠多喔......? |
引用:
可以追??...性命要怎麼負責,再生一條命出來給人家??...說的簡單啊 還有,你前面的舉例、早就提醒過你,這跟要不要追車的"做事原則"是兩碼事 "假如"這次的案例是鳴笛太慢、那也是該位警車駕駛的問題,但這不能代表每位警車駕駛都是如此....... |
引用:
........................... 抱歉, 就當我是牆頭草吧 .... 我想,就像博愛座讓位的議題一樣, 要等共識凝聚才會有個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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