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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年 2012-03-29 03:02 PM

郝市長是在5%和95%之間必須有所選擇
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郝市長有能力有魄力的帶領台北市向前走
卻要被故意攻擊,抹黑郝市長的能力跟操守
陳水扁當市長的時候也有拆過,還有人自殺
大家怎麼都不說

脫拉庫滴 2012-03-29 03:13 PM

1997-03-02/聯合晚報好拆遷,不來守夜嘛?


轉寄 友善列印
兩公園違建的最後一夜
最晚,馬英九陪拆遷戶守夜
與阿扁另類接觸 有七戶堅持不搬 新黨、國民黨議員也將到場

【記者邱淑宜/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14、15號公園拆遷進入倒數計時,明晚拆遷前最後一夜,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
將與住戶共同守夜,新黨多位公職人員及多位國民黨市議員也將到場,有人因此認為,這可
能是馬英九與陳水扁為未來參選台北市長,第一次正面「對」上。

台北市政府將在4日如期拆遷14、15號公園,今天是拆遷前最後一個周日,林森北路兩側的
商家,不少已拉下鐵門歇業,尚未搬走的商家,則把握最後機會「清倉大拍賣」。公園預定
地上的住戶也忙著打包搬家,狹窄的巷弄內,小貨車、拖車來來往往。台北市政府設在永興
宮的聯合服務中心,擠滿領取拆遷補償費的居民。還有不少好奇民眾利用周日來這兒「觀光
」。
」。

明晚拆遷前最後一夜,連日來不斷抨擊陳水扁施政不當的台大城鄉所師生將與住戶共同守夜
,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昨晚在住戶舉辦的惜別餐會上,也允諾明晚將與居民並肩守夜,由
於拆遷14、15號公園是台北市長陳水扁重要施政之一馬英九擺明不贊成市府急就章的拆遷計畫,外界認為頗有「卯」上陳水扁的味道。而新黨及國民黨多位市議員也表示明晚將到場表達關切之意。新黨立委朱惠良、國大代表汪志冰、台北市議員璩美鳳及賈毅然,上午到永
興宮了解弱勢拆遷戶的安置情況,市府社會局長陳菊表示,到今天上午還有157戶弱勢拆遷
戶尚未搬遷,其中60戶今天將自行搬走,需要協助搬遷的有90戶,另有七戶堅持不願搬走,
社會局列為「高難度」,需再溝通說服。

陳菊也允諾,安置到廣慈博愛院及浩然敬老院的榮民,將發書面證明保證他們可以一直住下
去,消除單身榮民「這只是暫時安置」的疑慮。朱惠良等依據社會局提供的資料,下午實地
訪查弱勢拆遷戶。




【1997-03-02/聯合晚報/03版/話題新聞】

adigo67 2012-03-29 03:17 PM

引用:
作者黃金+年
有時為了你一人 就都沒辦法改建
這樣也是很自私
所以訂立一些多數通過即可改建都市更新是有必要的
郝市長有能力帶著這個城市大步向前走
又有魄力去執行能不支持嗎



重點你不是自己說出來了!
誰告訴你少了王家無法都更改建的?
王家可不是公寓大廈那種集合式住宅無獨立產權而是共同持份的住戶耶
人家可是產權完整的透天厝,不都更根本就不影響其他人都不都更
強制要求王家都更唯一理由就是要提高新社區價值而已,難道還有其他因素嗎?

虎斑貓 2012-03-29 03:34 PM

前幾天沒注意這則新聞,大概我資質魯鈍,看懶人包也看不出關鍵,偶然看到下面這段中時的讀者投書,應該算是我所看到的文章中能把因果解釋得比較清楚的: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2032900082.html

讀者投書》少數服從多數合理?惡法逼王家人搬家

2012-03-28 12:20 新聞速報 【林禾】

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所謂的都市更新,說到底就是指把老舊的建物拆除,然後蓋新建物。這本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家要怎麼蓋、要怎麼拆,只要我能取得建照,沒人可管。但上述情形是指獨棟透天厝的情形,社區別墅、住宅大樓由於住戶往往只取得建物的部份產權(除非是那種地主擁有整棟大樓產權的情形),所以要拆除建物,理論上必須全體住戶同意才行。

然而一個家庭內兄弟姊妹都會不合,何況是一群各有其志的住戶要達成蓋新建物的共識?因此理論上拆舊建物蓋新建物很簡單,實際上難上加難,非常少見。

由於建物老化對於都市景觀乃至都市生態都有影響,所以政府就介入建物更新的過程,提出「都市更新」,以政策方式鼓勵大家拆舊蓋新。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提出容積率的獎勵。

所謂的容積率,就是指一塊土地上,建物可以蓋出的體積比,而這跟都市計畫有關。想想假設你住在小巷子裡,結果巷子內有地主一口氣蓋了50層樓高的高樓,我們先不討論安全問題,光是那棟大樓每天上下班的車潮,保證就可以塞爆巷子。因此容積率限制就在於避免這種鳥事的發生。

政府鼓勵建物更新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放寬那塊土地的容積率。原本這棟建物的土地的容積率只能允許建物蓋4層樓,市府放寬如果土地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建物要拆舊蓋新,那麼新大樓可以蓋到8層樓。原本的住戶不但每戶的坪數不變,還多了4層樓可以讓大家分。這多出來的4層樓,就是建商的甜頭,建商願意找住戶來推動都市更新,關鍵就在於這多出來的容積率。

在這情形下,損失最多的往往是一樓的住戶。因為台灣老建物一樓通常都是店面,然而都市更新後多半被改為純住宅大樓,一樓變成大廳,根本沒有店面可言。就算設了店面,也往往不合一樓店家所需。

為什麼?因為公設比。政府規定大樓要有一定的公設比,然而早期建物的公設比非常低,權狀上的土地面積幾乎就是實際上可用的土地面積,然而政府的公設比政策基本上是調高不調降,所以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都很高,30%已經算是很少了。對二樓以上的住戶來說,公設比高只是住的地方變小一點,比較不方便,但是房價會漲,划得來。一樓的店面實際使用面積一旦縮小,很可能生意就大受影響,影響權益太大。

因此在都更案當中,一樓店面持有人幾乎都會反對,特別是像機車行這種非一樓不可的老住戶,幾乎都不會同意。

那麼下一步就是建商把一樓住戶的產權買下來。但這樣局勢就變成一樓住戶拿翹,他可以獅子大開口,就算喊價超乎市價太多,大家也沒皮條。

因此我們新的都更法,學習日本,採用多數決而非共識決的方式辦理都更。根據台灣的辦法,只要支持更新的住戶超過85%,就可以開始都更,不用理會那剩下的15%,如果廠商趕不走,政府還要代拆。但是錢還是要給,因此由新建案的推動者(通常就是建商)找個估價師來估價,然後依估價師的估價報告塞錢給15%住戶,就這樣了事。

結果這下輪到建商拿翹。我搞房地產研究的朋友最近講了很真實的案例:有個都更案建商委託的估價師,開出了一樓店面估價報告,竟然每坪只有30萬。這根本是叫人家跳樓嘛!

這就是我那位朋友的研究領域:他在日本拼的碩士學位,就是主修日本目前新的估價辦法,試圖提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讓大家可以依循。這是題外話了。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我不知道這件事後面還會有怎樣的抗爭,但是我會盡力支持,網路上傳傳文字只是順手之勞,有遊行的話,請假都會去。因為我也正在看房子的年紀(週末都在看房子),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ziv 2012-03-29 03:38 PM

引用:
作者黃金+年
郝市長是在5%和95%之間必須有所選擇
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郝市長有能力有魄力的帶領台北市向前走
卻要被故意攻擊,抹黑郝市長的能力跟操守
陳水扁當市長的時候也有拆過,還有人自殺
大家怎麼都不說

真是盲目,明明就是照顧建商的利益
用這篇PTT文章回應你:unbelief:

作者 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郝龍斌:不能為2戶 讓其他36戶有家歸不得
時間 Thu Mar 29 00:07:52 2012
───────────────────────────────────────
簡單來講
36戶住戶 為什麼 還不能住進 蓋好的房子 跟 建商本身比較有關係
建商不蓋 王家這塊地 都更案能不能通過 答案是可以的
少了這塊可不可以蓋房子 答案也是可以的

那因為什麼非拆王家不可? 因為少王家的土地蓋建案
建商可能面臨 預售屋已賣完的違約金 及 少賺這 15樓x46坪數=690坪的容積率
每坪如果以50萬計算 建商可能少賺3億左右
不要臉的建商 為了想賺錢 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出來
所以果然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賠錢的生意沒做

最不要臉的是這個政府竟然不去處罰不要臉想賺錢的建商 這三年不動工的事情
竟然護航不要臉的建商去 獲得利益
竟然會有白癡覺得市政府做得對 反正現在本來就是財團的利益才是公共利益
小老百姓的利益都不是公共利益 這36戶 跟 王家2戶 都是無辜的小老百姓
真正最無恥的就是建商了 有沒有人要出來幫建商說說話啊 ?

moneytalk 2012-03-29 03:39 PM

引用:
作者黃金+年
郝市長是在5%和95%之間必須有所選擇
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郝市長有能力有魄力的帶領台北市向前走
卻要被故意攻擊,抹黑郝市長的能力跟操守
陳水扁當市長的時候也有拆過,還有人自殺
大家怎麼都不說

直覺是你不是來幫王家的就是台吐槽郝的
不過網路打打嘴砲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stupefy:
要就找立委上街頭去吧

bar0402 2012-03-29 03:58 PM

引用:
作者fshjoe311
感覺有時候就只是釘子戶太貪心
想拿更多的補償金


說真的, 若是你家不缺錢, 要你把六代世居的祖地賣出去..
價碼沒高出行情以上很誇張, 你絕對不會考慮...
無論如何, 就算王家開價百億, 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哪有什麼貪得無厭這種話? 法律/憲法就是要保障個人人權的..
包括你的財產權... 這是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沒得談...

這就跟這棟樓大家討論的一個基本價值:
人家有權不願意, 有權開高價...
就像某位六十來歲的性工作者, 她那天就是不爽做生意..
有人要上, 她開價一百萬一次... 那又如何? 道德譴責她?
說她貪得無厭? 說她破壞行情? 這些可能都是事實..
不過她就是有權"不幹", 任何人無權侵犯她"不幹"的權力!

沒有一個民主人權國家, 敢去觸犯這條界線, 除了台灣很多人覺得..
因為王家也是有錢人, 所以他們就該死, 若是換成是十幾年前的違建戶..
因為他們窮, 所以有權利霸著違建不還.... 這哪叫法治國家?
這才是不折不扣的民粹治國.... 暴民政治...

還有一種說法是85%同意, 所以剩下也要同意, 這就更荒唐了....

其實這件事最糟糕的是: 政府公權力去支持建商惡搞....
想圈多少地去"分贓"就圈多少地? 當然是圈建商搞得定那一部份...
然後把"搞不定"那部份圈進去, 再"以多凌少", 這就算"依法行政"了!
最後, 法律就成了建商利益的劊子手.....

瀟湘夜雨 2012-03-29 04:09 PM

引用:
作者bar0402
說真的, 若是你家不缺錢, 要你把六代世居的祖地賣出去..
價碼沒高出行情以上很誇張, 你絕對不會考慮...
無論如何, 就算王家開價百億, 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哪有什麼貪得無厭這種話? 法律/憲法就是要保障個人人權的..
包括你的財產權... 這是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沒得談...


王家為什麼會開價2億?
那是台北市政府規定,反對都更的理由必須對金額不滿意才能提出
王家只好開價了

翼神龍 2012-03-29 04:19 PM

刁民vs官僚
各位也別太認真啦 :jolin: :jolin: :jolin:

cesarlin 2012-03-29 04:56 PM

引用:
作者翼神龍
刁民vs官僚
各位也別太認真啦 :jolin: :jolin: :jolin:


在民主時代,說人家是刁民,其實是稱讚不是嗎?

只有集權專制的國家會希望有順民,民主國家的進步動力就是這些刁民們。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praise them,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disbelieve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About the only thing that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invent. They imagine. They heal.

They explore. They create. They inspire.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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