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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卦] 爽翻了!台灣詐欺犯抵中國 全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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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根本不知道 或不想正視中國是什麼樣的國家?
政府說你有罪 你就有罪 說你沒罪 你就不會有罪~ 台灣詐欺犯買通對岸 連榮譽國民都可以當 還遣返? 所以說中國真在意"伸張正義"? 這麼想的人腦袋進水了? 台灣是個講究證據及人權的地方 要定一個人的罪 是非常不容易的~ 就算檢警都私下認定這人是詐欺犯 如同鄉民初步認知~ 要真把一個人繩之以法 還是很大的困難 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際上法務部長也承認 台灣詐騙最高可判到30年 刑期不算太輕~ 這些問題 中國都不會有 沒關係沒辦法的人淪為嫌疑犯 要讓你"速招速審"一點也不難~ 江國慶案這種玩法在台灣是大事 在中國是小事 台灣人自己都知道 有關係就會沒關係~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司法慣例"~ 中國是什麼樣的國家? 這點玩得比台灣差.. 這個專制獨裁的無人權法治國家 還混個鳥? 以這次被搶去這些人來看 當中國官方決定搶人 搶到人的一刻~ 這些人就註定"有罪"了 要怎判怎管甚至送回台灣都成 但這些人絕對要認罪~ 因為中國的面子比這些人的人權 還有民主國家堅持的程序正義比起來 都大得多了~ 如果"偉大的祖國"會誤判 冤枉台灣人 又強行搶人 那是"不可思議"的事~ "祖國"這個面子是丟不得的~ 用這邏輯下去想 這些"詐騙嫌犯"在對岸會有什麼"待遇"~` 就可想而知 所以昨天看到劉先生"招供"坦承 一點也不意外 不這樣就不是共產黨專制國家了 不見得要動什麼大刑 只要恐嚇你 再不招就送你去勞改X年 中國這種土匪國家實際上也 辦得到 你又不是陳X豪? 不管是不是你做的 你想不想狡賴 還能不"照實招來"? 如此"正義"的作為 哪個民主先進國家可以這麼幹? 辛普森案從法官到陪審團 甚至全美國民眾 幾乎都認定他本人涉嫌 但法庭就是可以用"程序不正義"為由判他沒罪~ 這麼"嚴重"的事在台灣或中國這種極權國家眼中 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殺人一定要"正法" 把人直接打死也沒啥關係 "罪證確鑿"的殺人犯非死不可~ 才是真的正義 至於怎拿到證據 怎樣的過程 怎樣的判決 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都可以不計~ "實質正義"最重要~~~ 進步國家跟落後國家的分野就是在此 前者重視程序正義 甚至把它看得比一切都重要~ 因為沒有程序正義 就沒有實質正義~ 這是民主先進國家的觀念~ 至於落後國家的實質正義 看看中國的審判及司法 還有這次搶人案的操作~ 就知道它在玩什麼鳥了? 中國真的很在意讓"惡人伏法"的正義嗎? 想太多了~ 先官方"先聲奪人" 一口咬定這些人有罪 然後動員媒體塑造被害人好可憐 被搶去中國這些詐騙犯太可惡 台灣司法太無能"三效合一"的形象~ 這種狀況下 當官方"定調"這些連中國都還沒審訊的人"有罪"時 這些人就只能"有罪"了~ 照"中國式司法人權"(台灣也有) 沒關係跟"辦法"的人 絕對逃不過"追訴"~ 講白點 這就是一場秀而已 還什麼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可以真正存在一個司法不獨立~ 不講人權及程序正義的國家? 這比土匪窩裡出個大善人還不可思議~ |
引用:
看你對司法的"程序正義"認知 就知道中國及北韓這樣的國家~ 最適合你定居 不要猶豫 趕快動身吧~ 這種對司法人權認知的人 就跟中國當年鴉片戰爭前"鄉民"的水平一樣而已~ 殺人償命 當場眾人打死剛好而已 都已經罪證確鑿了還審什麼? 還讓這種人渣多活幾十天 甚至不死? 其實近兩百年來 中國對法律及程序正義的認知 好像也沒比較進步~ 我想不需要去大費周章解釋為什麼程序正義重要 因為你並不在乎~ 我只講結論 喜歡"大快人心""伸張正義" 這些專制國家才能達到你的"要求"~ 否則任何民主先進國家 想去定一個人罪 都是千難萬難 甚至像辛普森案 眾人皆曰可殺 法院照樣能讓他沒事~ 這種事在民主先進國家並不少見~ 也沒啥不"正義"的~ 只要把你掉的手機找回來 就是正義 找不回來就是爛~ 如果這就是台灣人求的司法價值 那麼移民中國 會是你最佳選擇之一~ |
簡太太平時從電視或親友處得知目前的詐騙情形,雖然知道有詐騙電話,但事發當時她實在嚇壞了,身邊又沒有家人,才會一直受歹徒操控,每想起畢生儲蓄,還有女兒存款都被騙光,忍不住悲從中來,話才開口,淚水就止不住,原本只有37公斤重的她,瘦得只剩35公斤,她的兒女在得知後,已經火速趕回家,並決定輪番陪伴母親。
http://www.nhi.gov.tw/English/webda...webdata_id=2987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刑大去年破獲以唐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訊後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送辦,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處唐男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縣刑大隊長鄢志豪得知結果難掩激憤,痛斥詐騙集團可惡至極,但礙於現行法條,屢獲輕判,有被害人因積蓄被騙光,到案製作筆錄時,忍不住淚流滿面,直說不公平。 得知判決結果,鄢志豪怒火全開,強調有被害人畢生積蓄被騙光,有全家老小的生活費,有亟待救命的醫藥費,還有父母親省吃儉用要幫助小孩成家立業的基金,詐騙集團就逮時早已花用殆盡。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79324 據了解,六旬老翁原任職本市環保局擔任清潔隊員,甫於101年8月退休,原本依靠200餘萬退休金頤養天年,未料卻遇上詐騙集團,幸而警方即時查獲歹徒,否則畢生積蓄將一夕化為烏有,更可惡的是紀嫌為了得手傭金5萬元,竟詐騙同住屏東縣枋寮鄉的老人家,老翁得知後,當場斥責紀嫌從事詐騙集團專騙老人血汗錢實在天理不容、人神共憤,希望司法機關能從重量刑。 http://www.cnnews.com.tw/cnnews/021...ages/hea-40.htm 阿水接到一通目前手段最很毒的詐騙電話,一夜之間,他的畢生積蓄及養老退休金被歹徒騙光,高雄的阿水(化名)於94年12月28日因接到自稱是地方法院的傳喚通知,情急之下,依照歹徒指示,總共將333萬元辦理「電話語音轉帳」後,被詐騙歹徒盜領一空,甫自公司退休2年的他,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在原任職公司老闆的體恤下,不得不再回公司上班,這對62歲的他來說,真是情何以堪。 http://www.pczone.com.tw/vbb3/archive/t-120064.html 整串看下來,正應驗我前面所說的: 詐騙要在國外詐騙大陸人,綁架撕票要在國外撕票大陸人,因為犯罪惡行不是重點,主權最重要。 :laugh: 騙光,花光,為國爭光。 :flash: |
引用:
我覺得你應該用義和團舉例比較貼近. :laugh: |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638612
母被騙500萬 告16人花6年討回 2016-04-19 02:53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陳先生與詐騙集團纏訟,最後靠查封不動產法拍追回五百多萬元。 記者陳俊智/攝影 分享 詐騙集團讓人恨得牙癢癢的,即使破案逮到嫌犯,被騙的錢可能也難追回,但桃園陳姓男子的媽媽六年前被騙五百多萬,檢警抓到人後,陳代母親向嫌犯提民事求償,連未成年嫌犯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告,成功追回大部分款項,只損失廿多萬。 二○一○年母親節前後,陳先生的母親遇到假冒檢察官的詐騙集團成員,被告知銀行帳戶被不法人士盜用,涉嫌洗錢,若不想牽扯其中,就得把所有現金交給他們保管。 陳先生說,詐騙集團還囂張叫母親找警察陪同提款,但一方面又以「偵查不公開」恐嚇母親不能說出去,如果警察或行員詢問,只能說買車或買房,母親很單純,前後被騙了四次、共五百多萬元。事後發現被騙報警。 陳母被騙不到一個月,詐騙集團成員就落網,刑事局通知陳母指認犯嫌,案件很快進入司法程序。 陳先生強調,被詐騙,除了提刑事告訴,一定也要對嫌犯提出民事訴訟,才有機會把錢追回來,若有人未成年,連法定代理人一起告,而且要在刑事案件辯論終結前提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省下裁判費。 陳共告了十六人涉詐欺罪,因對方犯罪事實明確官司都勝訴,但討錢過程卻不輕鬆。 因為加入詐騙集團的成年者名下多沒錢產,也沒有正當工作,沒有申報所得,根本沒辦法從他們身上討回半毛錢;即使成年人日後有工作,單靠每個月扣他們三分之一的薪水,不知道到民國幾年才能拿回五百多萬。 陳先生說,因為法院並沒有判決那個人要賠多少錢,從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著手是好方法,對方若有不動產「最快」。 二○一○年十月陳提告的第一件民事勝訴出爐,隔年三月他聲請強制執行,法拍未成年嫌犯的法定代理人祖產,兩年後拍出,拿回三百多萬;後來又向另一名法定代理人聲請強制執行,因對方賣房子脫產,他再提損害債權告訴,才又追回一百多萬,目前只「損失」廿多萬。 幸運...... |
如果對人權有興趣,中國 北韓 不錯
人是歸我們管,這才是重點,我們也可以"送"給中國 前提是這些人是臺灣 來決定, 不是中國 再怎樣的壞/好,他是誰管,就是誰 |
引用:
台灣某些認同"送給中國處理算了"的鄉民~ 心態確實與義和團相差無己~ 所以這種在先進民主國家不會被唬的事 台灣還有人信: 中國是個伸張正義的地方 台灣講民主人權所以是罪犯天堂~ 當你在飛機上掉一支手機 必須把整飛機的人扣起來~ 全部動刑一翻 滿足你"找到手機"的要求~ 否則就是"縱容犯罪""爛政府爛司法"~ 只要結果是你要的 任何程序都不要緊~ (這例子或許舉得極端了點 但以對岸的手段來說 完全可能發生的事~ 甚至誇張點 要一支手機 "找出"十幾支手機也不難~~~^^) 不過可能你要知道 通常對岸這麼幹 表示當事人來頭必定不小~ 被"辦"的那些"嫌犯" 當中也沒啥來頭不小的"草民" 才可能有這種"超高效率及手段"~ 這樣的思維在中國我一點也不奇怪 但台灣都總統民選20年了~ 國會全民選也差不多這麼久 論自由民主人權 也只遜色老牌民主國家一點~ 還有人有專制國家這種: 只管結果"正義" 程序正義 手段可以不當回事的鄉民~ 表面穿西裝上高級餐廳拿刀叉用餐 吃的卻是人肉人排大餐~ 這是這些附和對方說法的鄉民 我對他們唯一的看法~ |
引用:
只要在台灣犯罪容易逃得掉就是天堂了.....即便之後需要潛逃 總不能鴕鳥的說,至少有逃跑、也已沒在犯罪,正義算有伸張到....... :flash: |
引用:
這是因為有車手是小屁孩 然後拍賣他父母的祖產 不然哪可能 這篇根本就是來誤導的 還台灣刑責很重 對方都會還錢等等 每次都是最低本刑或緩刑而已 真的重判有幾個 再重也才七年 騙了幾億 坐牢七年就可以逍遙自在 |
引用:
所以我才說是幸運啊 .....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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