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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警察家屬拿刀捅他,看這位會不會閃躲,不就知道了 :laugh: ![]() |
最近因此事件看了李察吉爾的Primal fear電影,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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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某些人的說法無法通過雙盲試驗都是偽科學, 所以精神鑑定先要來個真假醫師與真假病人, 醫師精神鑑定時不能知道誰是真病人, 病人被精神鑑定時不能知道誰是真醫師。 |
引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AE%9E%E9%AA%8C |
有沒有相關領域的版友可以說明一下
"測謊"和"精神鑑定"的差別? |
說精神病學是偽科學可能太極端, 但醫師畢竟是人有情緒有盲點有成見, 在某時候做出偽科學的判斷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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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需要動不動就說人家偽科學,精神科畢竟是醫學中的一門專業領域,講實在,在這裡批評鑑定醫師的人,不知道在醫學方面有何專精?可以這樣隨意否定人家專業? 就像所有科學中都存在誤差一樣,精神科鑑定也沒有百分之百準確的,某精神科醫師就有提到,其實這類案件的鑑定,送鑑定的時間愈早愈準確,不過可惜的,台灣據說是全球精神鑑定費用數一數二低的國家,但是在送鑑定這方面,卻是最不重視的國家之一,常常都要拖到送法院審理後才要送鑑定,有時甚至間隔達到1年以上,誤差值自然也會因而拉大。 前面有網友質疑為何醫師不在場可以鑑定行為人當時精神狀態,那是醫師的專業,有疑問請自行請教精神科專門醫師。 當然如果可以,我們也是很希望事發後能夠馬上就將行為人送鑑定,判斷當時精神狀態,但是現實上就做不到,除了前面講到我國並不重視精神鑑定這塊外,精神鑑定也不是像掛急診一樣,到醫院掛號就等著看醫師,除了要排門診時間外,醫師製作報告也花時間,像這次這件案子醫師每天加班也花了6天才做出報告,還被人嫌太快呢。 |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提到,
印象中法院用醫學鑑定報告, 都是兩份, 而這兩份往往都是台大榮總, 這次只有一份, 而且沒有台大或榮總, 是不是不喜歡台大或榮總的醫學鑑定? |
引用:
榮總啊... 嘉義地院昨天一審判決鄭男無罪、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負責精神鑑定的台中榮總嘉義分院身心科醫師沈正哲,面對網路上的謾罵,今天在臉書貼文做出回應。 |
原本有些話,是準備在警察踢小屁孩那篇談的。不過放在這也不算太偏離。
日本的警察素質比較高。這個高是高在金田一裡頭像明智警視那種人身上。他們是精英份子,"大搜查線"也略為談到過這種人。一分發到警界,稍為混一點資歷,馬上就是國家級的公務員(地方警察是地方級的公務員)。 他們跟傳統的、基層的員警很不同。會比較重視科學辦案。會知道不要破壞第一現場等待勘驗。 (相比臺灣今天還在那邊裝神弄鬼搞什麼托夢之類的,高下立判) 聽說臺灣最近要改制(?設立?)警察大學,可能是要借鑑學日本那一套? 柏楊的雜文裡曾喟歎,臺灣有陣子以出國留學為第一目標。第一流的人才莫不以出國留學為己任。人往高處爬當然很好。但留在國內發展的總是些二、三流的人才讓人心裡總覺得怪怪的。 說句難聽的話,實在找不到出路的人才去讀軍校警校(舊制),那你要軍人警察的素質能高到哪裡去呢。 社會要嚴格要求軍人警察,這當然很好。但我在那串也說過這句話,任何事過頭了都不好。記得以前有陣子婦產科的醫生老是被告,幾年後產生一個很糟的結果--畢業的醫科學生視為畏途幾乎沒人要投身這一科別,還留在那個領域的人被操的要死要活…… 人都會為自己設想,當警察那麼辛苦,時不時有生命危險,還吃力不討好動輒得咎……年輕人看在眼裡(現在的年輕人沒以前那麼好唬弄了)還要去幹才是傻的呢。 所以,不要太嚴重的包庇我覺得實在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我不贊同全部視而不見,要視情節輕重--在我看踢個小屁孩就是小事。 前面說了,臺灣要設立警察大學是好事,希望能慢慢提昇警察的素質。但經過這串的案子後……先煩惱招不招得到人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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