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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悍將刘刕 2016-04-08 08:29 A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人類幹這種阻止動物去見上帝的東西多了勒...
藥物就是一例。人類根本不該活這麼久的...
妳有沒有吃過藥打過針?

要是中西醫是「上帝的旨意」,讓人和上帝可以晚點見面,那為何推動廢死就不是上帝的旨意要人和上帝可以晚點見面?

喔∼還有呀... 何時台灣信上帝的人變多了 :laugh: :laugh: :laugh:



馬丁•路德說,除非用聖經及邏輯指出他的錯,否則他不能改,這就是「講道理」。

35:16 「但是,如果有人用武器殺人,不管用的是鐵器、石器,或木器,就是犯了殺人罪,必須處死。

35:30 「有人被控犯謀殺罪,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才可以判處死刑;只有一個證人不足以構成殺人罪案。

35:31 殺人者必須償命

35:33 如果准他這樣,就是玷污了你們所住的土地。殺人就是玷污土地;除非殺人者償命,沒有其他辦法可使行兇的場所潔淨。


結論:天無私意,伐無私刑,罪劍問生,天譴判死! 罪劍不問曾經誰,天譴只刑誰曾經! :mad:

leeno5 2016-04-08 09:16 AM

引用:
作者redring

小燈泡母親是真的切中要點,

因為死刑對於精神障礙,心智缺陷的人哪裡有甚麼嚇阻效果!

就算今天嫌犯非精障智缺,他會怕死刑就更不會殺這小女孩好嘛!


所以才更要支持死刑,這是為了保護其他人,
廢死最大的問題是TMD只提犯罪者的人權。

不要鬼扯可教化,然後把教化的事情都丟給別人,
跟一堆怪獸家長一樣,自己的小孩很乖,
都是別人帶壞自己的小孩。

冤獄問題,只要法律規定清楚殺人現行犯唯一死刑,
不是當場抓到的,只靠證據推論不得判死刑

Jose Chin 2016-04-08 09:29 AM

引用:
作者leeno5
所以才更要支持死刑,這是為了保護其他人,
廢死最大的問題是TMD只提犯罪者的人權。

不要鬼扯可教化,然後把教化的事情都丟給別人,
跟一堆怪獸家長一樣,自己的小孩很乖,
都是別人帶壞自己的小孩。

冤獄問題,只要法律規定清楚殺人現行犯唯一死刑,
不是當場抓到的,只靠證據推論不得判死刑


我國刑法明定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者「不罰」、犯案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而「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

惡蟲 2016-04-08 09:43 AM

引用:
作者leeno5
所以才更要支持死刑,這是為了保護其他人,
廢死最大的問題是TMD只提犯罪者的人權。

不要鬼扯可教化,然後把教化的事情都丟給別人,
跟一堆怪獸家長一樣,自己的小孩很乖,
都是別人帶壞自己的小孩。

冤獄問題,只要法律規定清楚殺人現行犯唯一死刑,
不是當場抓到的,只靠證據推論不得判死刑


案例一

大明跟新婚嬌妻去郊外遊玩,不幸遇到持刀匪徒洗劫,匪徒將大明打昏後,對其妻強制****,大明甦醒後見妻子受辱,憤而衝上去與匪徒扭打,過程中大明奪下刀子,激憤之餘對匪徒連刺數十刀,即使匪徒已跪地求饒也不停手,適巧警察趕至,但匪徒仍不治。

案例二

具反社會人格的小鄭偶然拾獲槍枝1把,子彈數十發,即積極規劃進行殺人計畫,小鄭進入一間小學,趁全校師生聚會時持槍掃,造成數十人死亡,小鄭離開學校後將槍枝丟棄,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小鄭,前往小鄭家將其拘提到案,並在其家中搜出作案計畫,也隨後循線查獲作案槍枝。


如果按照閣下的意見,案例一的大明必須被判死刑,案例二的小鄭反而不必?

沒問題 2016-04-08 10:06 A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馬丁•路德說,除非用聖經及邏輯指出他的錯,否則他不能改,這就是「講道理」。


用聖經及邏輯,只會造成聖戰!因為這世上不是只有是與非。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35:30 「有人被控犯謀殺罪,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作證,才可以判處死刑;只有一個證人不足以構成殺人罪案。


一個人可以誣陷,兩個人可以串供,三個人可以共謀。

supstring 2016-04-08 10:15 AM

何不舉這樣的例子?! :confused: :shock: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29&postcount=47

A級黑豬肉 2016-04-08 08:28 P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35:16 「但是,如果有人用武器殺人,不管用的是鐵器、石器,或木器,就是犯了殺人罪,必須處死。
35:31 殺人者必須償命




那大衛怎麼沒被上帝判死還原諒他?他連犯兩個死刑(通姦和謀殺,撒母耳記下)
喔∼對了妳有沒有罵過三字經?這個是死刑... (出埃及記)

喔∼對了,因為妳 Quote 馬丁•路德,那代表妳不信舊約對吧...
那妳還記得妳的耶穌講了些什麼嗎? :confused: :laugh: :laugh: :laugh:
馬太福音對吧?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我也有記得他說過叫你不要論斷別人對吧?阿妳在幹嘛!??我是惡人,來,剛打了你右臉,再回些東西讓我打你左臉∼

喔∼對了∼彼得前書也有說過...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阿妳現在在幹嘛!??? :laugh: :laugh:

沒問題 2016-04-08 08:35 P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那大衛怎麼沒被上帝判死還原諒他?他連犯兩個死刑(通姦和謀殺,撒母耳記下)
喔∼對了妳有沒有罵過三字經?這個是死刑... (出埃及記)

喔∼對了,因為妳 Quote 馬丁•路德,那代表妳不信舊約對吧...
那妳還記得妳的耶穌講了些什麼嗎? :confused: :laugh: :laugh: :laugh:
馬太福音對吧?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我也有記得他說過叫你不要論斷別人對吧?阿妳在幹嘛!??我是惡人,來,剛打了你右臉,再回些東西讓我打你左臉∼

喔∼對了∼彼得前書也有說過...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阿妳現在在幹嘛!??? :laugh: :laugh:


你一定要這麼殘忍嗎?可是我也不信舊約的說…

laifu 2016-04-08 09:31 P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喔∼還有呀... 何時台灣信上帝的人變多了 :laugh: :laugh: :laugh:


因為台妹很難搞,信耶穌可以得越南新娘阿~~~ :like: :like: :laugh:

沒問題 2016-04-08 11:09 PM

引用:
作者areyouhavelove
殺人者死,這是約法三章的全部內容,
流傳到現在兩千年了,其成效有否,時間可以證明.

那個時代比之現代可說更為動亂,
但一個簡單的律法能為人所知所傳所不敢逆之,必有其深刻的道理,
與其要我相信事不關己的旁觀清論,抬高自己的人格什麼的,
我倒是覺得先聽聽多數的受害者家屬的意見,
人權應優先屬於受害一方的!!!


人權本來就應該屬於受害者的那一方。之所以受害就是弱勢或是不能發聲的一方。
高明的犯罪者無論有意或無意的犯案,終就有人受害。

我個人認為應該跳出死刑或正義這種思維。
而是先去想怎麼懲罰或是救濟這種思維才會更好。

如果找不到有效的懲罰手段,就得找有效的救濟手段。
除了重傷致殘或是死亡無法救濟的情況下不能考慮不懲罰或不死刑,其他的應該盡全力以救濟的方式來執行。

問題的重點在,精神暴力「霸凌」要怎麼救濟?又要怎麼懲罰?

懲罰的刑度要怎麼樣計算輕重?
怎樣才能認定有罪或無罪也是重點。
有沒有經濟效益也是一個重點。

若要採用救濟的方式,你也會發現,有錢的人自然永遠不會受懲罰。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老生長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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