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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2017-03-24 04:07 PM

引用:
作者FATBILLY
阿搞混了,多謝指正唷~
不過差不多的遭遇卻有著輕判5年跟重判40年的差距,也實在令人不解...


因為他拒絕開庭那些
直接以最重來判
他說因為了避免對持續性侵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aerocat 2018-10-30 09:37 PM

最高法院又撤銷死刑判決了,
這案子從一審二審三審無期,更一審改判其中一人死刑,結果最高院又撤銷發回,
罕見沒有看到司法院發新聞稿,
引用媒體報導最高法院發回理由

一、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稱被害少女「及早送醫,應有不小存活機會」,但更一審對於被害少女頭部受2次撞擊而傷重昏迷、究竟有無存活機會,前後理由論述矛盾。

二、依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被害少女既遭受2次頭部撞擊,而有數分鐘內猝死可能,但更一審未詳述林男等人沒將昏迷倒地的被害少女送醫,與少女死亡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三、更一審對於林男等人犯案時,究竟有無因為共飲一瓶保力達B而達到精神耗弱狀態,前後記載矛盾、理由未備。

四、更一審認定林男等人基於傷害故意,將被害少女打得傷重倒地,卻又僅因林男等人沒將少女送醫,逕自認定林男等人皆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似嫌速斷。

五、最高院認為黃女所涉共犯性侵但獲判無罪部分,應再查明黃女對於本案林男等人性侵被害少女一事,有無犯意聯絡。

T磨人改 2018-10-30 11:02 PM

一直以為竹東是純樸的小鎮…………

Crazynut 2018-10-31 01:22 AM

結論:出手重一點就沒有送醫不送醫的問題了。

真是良好示範,大家都學會了嗎。

尤典汴太d+ 2018-10-31 09:37 AM

引用:
作者aerocat
最高法院又撤銷死刑判決了,
這案子從一審二審三審無期,更一審改判其中一人死刑,結果最高院又撤銷發回,
罕見沒有看到司法院發新聞稿,
引用媒體報導最高法院發回理由

一、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稱被害少女「及早送醫,應有不小存活機會」,但更一審對於被害少女頭部受2次撞擊而傷重昏迷、究竟有無存活機會,前後理由論述矛盾。

二、依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被害少女既遭受2次頭部撞擊,而有數分鐘內猝死可能,但更一審未詳述林男等人沒將昏迷倒地的被害少女送醫,與少女死亡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三、更一審對於林男等人犯案時,究竟有無因為共飲一瓶保力達B而達到精神耗弱狀態,前後記載矛盾、理由未備。

四、更一審認定林男等人基於傷害故意,將被害少女打得傷重倒地,卻又僅因林男等人沒將少女送醫,逕自認定林男等人皆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似嫌速斷。

五、最高院認為黃女所涉共犯性侵...

唉..... :stupefy:
:tu:

hoba 2018-10-31 01:50 PM

引用:
作者Crazynut
結論:出手重一點就沒有送醫不送醫的問題了。

真是良好示範,大家都學會了嗎。

沒那麼複雜,現在不很流行先把人打死,然後再送醫院的嗎?(昨天才又一個)

到時就不會用殺人罪判刑,而是用傷害致死罪判刑,刑度差很大

嗯,台(灣)法(律)....雞乖是吧? :laugh: :laugh: :laugh:

嚐起來像雞 2018-10-31 04:34 PM

引用:
作者aerocat
最高法院又撤銷死刑判決了,
這案子從一審二審三審無期,更一審改判其中一人死刑,結果最高院又撤銷發回,
罕見沒有看到司法院發新聞稿,
引用媒體報導最高法院發回理由

一、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稱被害少女「及早送醫,應有不小存活機會」,但更一審對於被害少女頭部受2次撞擊而傷重昏迷、究竟有無存活機會,前後理由論述矛盾。

二、依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被害少女既遭受2次頭部撞擊,而有數分鐘內猝死可能,但更一審未詳述林男等人沒將昏迷倒地的被害少女送醫,與少女死亡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三、更一審對於林男等人犯案時,究竟有無因為共飲一瓶保力達B而達到精神耗弱狀態,前後記載矛盾、理由未備。

四、更一審認定林男等人基於傷害故意,將被害少女打得傷重倒地,卻又僅因林男等人沒將少女送醫,逕自認定林男等人皆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似嫌速斷。

五、最高院認為黃女所涉共犯性侵...


可以看得出來
有無殺人犯意,是從寬鬆~~極寬鬆的標準 來認定
一切都以嫌犯的利益為最高考量
一個女人夥同幾個大男人,輪**一個14歲女孩子,
又把人往死裡打
打得爛爛的就丟著 去唱歌喝酒了
這叫沒有殺人之故意?

盡一切可能,幫兇嫌(已經不是嫌犯了)脫罪
期使其能僅得最低之刑度
對罪犯 從寬論刑 從輕判刑 細心體貼 無微不至
案子夠大,還有免費律師團

檢痛批:七惡煞泯滅人性
法官: 7嫌犯深具悔意,充滿人性

:tu: :tu: :tu: :tu: :tu: :tu: :tu: :tu: :tu: :tu:

言身寸言身寸 2018-10-31 04:41 PM

引用:
作者EVO-IV
結果是上完又上好幾次、最後打死再焚屍 :jolin:

說穿了、法官就是想廢死、所以會編出一堆很瞎的理由來達成這目的

反正台灣的大法官大到跟神一樣、無退場機制、也無抗衡機制 :tu:

幫推自己上一個ID :laugh:

收押的時候罪大惡極

到了三審又開始豬腳麵線了... :tu:

nomad 2018-10-31 04:57 PM

這種話題說到爛掉了
根本不是法律的問題
而是法官的問題
法律由法官解釋
法官想盡辦法幫惡人說話
法官不要臉什麼理由都想得出來,怎麼修法律都是個屁!!
難道可以修法讓法官無法解釋法律??
法官可以任意解釋法徑,這個才是法官的無上天條啊!!

supstring 2018-10-31 05:36 PM

所以像這會不會被高院撤消發回? :shock:

狠撞死律師的莽漢被判死刑 律師妻:法官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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