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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龍斌:拆除王家 有缺失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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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缺失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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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時變作者了?先去把文章剪貼好! 偷偷告訴你,公家機關敗訴是常有的事, 而且不分藍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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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悲觀,哪是樂觀啊?: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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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 懶得打控制碼忘了把名字去掉.... :nonono: :nonono: :nono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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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除更新單元 很好阿 能分開,就分開 |
引用:
請教一下!!! 在都更還沒熱之前曾看過一個節目專題,其中...坦白說還是看無。 但是有一個重點陷阱是說第一次協調會如果當事人沒參加, 其權利是喪失的...不知都更法條內這一點是否對的(當下覺得是坑殺) 煩請專業補充說明!! |
引用:
政大的法學院副教授寫的這篇很專業了,但是是貼在fb上面,不過好像沒帳號也可以看: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5%8A%89%E5%AE%8F%E6%81%A9/%E5%AD%B8%E6%89%8B%E8%AA%9E%E8%88%87%E9%82%A3%E7%AF%87%E9%97%9C%E6%96%BC%E7%8E%8B%E5%AE%B6%E9%83%BD%E6%9B%B4%E6%A1%88%E4%BD%A0%E5%8F%8D%E5%B0%8D%E6%9C%89%E6%B2%92%E6%9C%89%E7%94%A8/10150695586449429 |
引用:
引一下政大法律系劉宏恩老師的說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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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意挑起筆論 重點是王家與建商當初在協調時內容為何?我假設(1)王家當初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同意都更 (2)一開始就完全反對 消極參與 也不與建商協調 如果(2)成立 當然建商要付最大的責任 我們可以大聲罵建商 市府是幫兇 如果(1)成立 王家也要負擔一些責任 而不能完全怪別人 (有點釘子戶的行為)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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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lag很久了喔 不管有沒有同意,就算你反對,還是會被劃入都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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