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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市更新真的就要為了釘子戶而犧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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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拆了之後再換個帳號罵他。 |
引用:
47平土地 以市場買收價來看 600w左右 47*600也要超過2億 更別提住戶預期心理以及住戶自己改建沒多久 建商真的是空手套白狼 |
破壞市容,對喔..
那我要這種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A...%BA%BD%E6%A3%AE 我不要 http://zh.wikipedia.org/wiki/File:2...ung-pin_Hau.jpg 黃金十年也會過期,到時破壞市容,記得砍掉重練嘿. |
引用:
這件事情主要就是財團建商的利益...36戶只是喝點滴出來的湯而已... 而女人...財團建商官員...要什麼女人找不到..不用特地去弄個法條出來的.. 他們才不會花時間去為平民做事....頂多選舉前作作秀 |
引用:
實際上,連多數住戶都不用 台中的某一都更,未來馬路用地,幾坪擠上N個地主,台中市政府也是跳出來說合法 另外,都更條例27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 所以只要有一大塊公有土地,建設公司在附近買一小塊地,遷進幾百個人,都更就成立了,連這塊公有土地在內週邊全都可以吃下去..... |
引用:
我覺的你家只值10元NTD.. 請賣我吧, 如果你覺的不只10元.. 你會不會太貪心了? |
引用:
依現行的釋憲規定來說,就算釋憲贏了,得到好處的是將來其他同樣案例的人.... 贏了大法官也許宣告這個法律要改(馬上無效或要求定期修改),但不會宣告已經成立的眼前這個案子能翻案的。 |
引用:
王家光是土地就值1.34億,建商只願意補助7000萬 |
人家根本就不願意參加都更,貪什麼,就只是貪你建商不要貪他家土地房子而已,貪心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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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祖先眼光好本事強 100年前就住在風水寶地 結果到了後代被人強拆 請問這樣是要怎樣公平的比較"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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