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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自己的房子停車在家門口也違規.今天犯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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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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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車主硬要停…擅移他人機車到紅線 騎士怒了!警尷尬愛莫能助
果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
引用:
這真的狂 而且還拿他沒辦法 石牌派出所警方表示,雖然移車行為無法管制,但若機車車主因此被開罰單,可拿相關事證免除罰責;若對方在移車過程造成機車受損,刑事上就有觸犯毀損罪之嫌,民眾可拍照存證,提出民事求償。 台灣人民水平的問題 大家都要提升!!! |
引用:
老實說,實在很懶的鳥你ㄟ 回的文很沒意義.... 打人是對的嗎? 每次上班都有台車停到轉角紅線巷口,連續檢舉一、二個星期,之後就在也沒看過那台車停在該處。 檢舉沒用?????? |
引用:
打人絕對不對.但人民目前就是這樣. 拍照檢舉有用 前提是拍照沒被抓到的狀況下...不然就是社會新聞一件 而我說的就是.這法條讓人民可以檢舉 但是被抓到又要警察來救 不覺得那邊怪? 要執法就全部警察執法強力執行 或是直接拖吊. 這前面討論說過了 |
引用:
因為警察常常遇到違規停車都只是勸導,沒屁用 還是要靠民眾檢舉開單才有效 檢舉沒錢領,搞到變社會新聞搞不好還可以賺一筆 :o :o :o ------------------------------------------------- 合法拖吊也是變社會新聞,難道就要廢掉拖吊業者嗎 不爽4天被拖吊3次惡男圍毆司機還PO網炫耀 |
被檢舉人心有不甘
對檢舉人暴力相向 所以要檢討檢舉制度 ? 賄選 貪汙 環保 ....這些面向的檢舉就沒有類似暴力問題嗎 照你說法 是否需一併檢討廢除 ? |
怎麼做都有問題。
講白一點,台灣部分民眾就是以自己的利益.便利為主要考量點。 只是大多數的人違規被開單.被檢舉,心態還算OK……「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 只有少數人是違規還硬是要凹自己合理,這個就很糟糕。 警察不可能每天陪著拖吊車司機趴趴造拖車,或是成天四處巡邏開單。 除了警力考量外,一這麼強力執行,大概又會出現警察拼業績.搶錢的聲音。 因為警力有限,而且這需要人民自律,所以給予人民可以拍照檢舉違法的權利,但遺憾的是這年頭不守法反倒有理了。 上次聽到我家人在看電視,好像就是看到檢舉人被打的事情,聽到我家人說的一句話,我只能無言搖頭。 「人家停那裡也沒礙到你,愛拍照被打死好」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相對的,自己生活周遭的交通同樣也得自己救。 |
引用:
監理站有這條: 車主如非違規行為人,應在罰單寄達通知30日內,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和切結書向監理站申訴,車主須有義務說明違規行為人是誰,監理站會改裁罰違規行為人。 這個可以當場檢舉警察吃案,台灣的交通法規處罰的是行為人,但是拍照等因為不確定行為人是誰,所以通知車主,車主可以舉證轉移給行為人。 以上案例,賓士車主移動機車到紅線,有這麼明確的證據,當然可以跟警察檢舉賓士車主違停機車,要求開單。警方已經確知行為人是誰,當然開單對像是行為人。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懂就給警察給推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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