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公投都過了,反同挺同還是有意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55044)
|
|---|
引用:
不對喔,就公投提案來說,是反同先提出的喔.... 至於欺人太甚嘛... 目前我看到的來說,有人公投過了看到民意反同, 現在是想要反悔連專法都不想給的才是欺人太甚... |
引用:
身為中間選民,我個人最後的選擇是同意「專法」這個選項,但如果下次的公投會出現連「專法」都不行的話,我就會反過來「同意」專法了。 當然還是以公投的主文論述內容到底在寫些什麼為主,再去做判斷。 |
....
我並不知道同志和挺同志的人在專法或修法上的炮口一致,
但我覺得同志真的蠻蠢的。 單就權益的爭取,如果在一開始就以保障權益的角度切入目標專法,缺什麼就要什麼.. 這時喊"和異性婚姻又無關"你們在反對什麼?我相信 99.999%不會有異音, 然後就直接立法通過,我相信這樣會是最快速又無爭議。 但是同團堅持非得搞修法不可,把事情給放大, 現在搞出爭議了, 本來或許有些人並不反對同志,只是..每個人有各自不同的考量點.. 但是挺同者非常堅持,只要你不照做,你就是歧視,扣人帽子逼迫他人表態。 現在好了,公投結果是反對聲音超大, 我相信不管是誰執政都會覺得這議題很燙手.. 同團繼續回家深蹲20年吧.. |
人權這種事還要循序漸進?
嚇死人,我趕快看一下日期確定一下 不然我會以為我還活在清朝 台灣的人權平等在世界排第幾我不知道 但歧視人權肯定排世界前五 這串已經很多人示範了如何惡意的歧視還自我感覺良好 你可以做的,同志不能做 要做可以,不准和我用同一個法律 當年黑人不能和白人用同一間廁所,不能坐同一台公車,不能唸同一間學校 你會大罵白人歧視黑人 然後自己卻也在做相同歧視的事 |
引用:
那我可以這樣比喻嗎? 現代社會的美國黑人的犯罪比例之高,就好像臺灣男同性戀的性病比例之高。 |
引用:
我對這個議提沒有任何意見… 可是我想說,若同志不管以任何形式正式被法律接受了。 那男同性戀的性病比例會下降嗎? 那犯罪比例高或性病比例高跟通過法律與否是有關係或沒關係? |
引用:
推動的人也說公投高於憲法 :shock: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63135 你覺得勒? :rolleyes: 他們甚至說雖然公投要立專法 但是他們現在連專法也不准立 https://www.storm.mg/article/651918 就跟你說了"大腦和邏輯很重要 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 公投民法的定義後續可以管到專法定義 這在邏輯跟法學上根本講不通... :unbelief: 除非你接下來要講解為何能在邏輯跟法學上可行 不然我就只能一直嗆你"大腦和邏輯很重要 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 :D 人要能自己思考 不要人家告訴你啥就信啥 OK? 然後照你的提案立專法 現在又說不要 乾脆什麼都給你說好了 :tu: |
引用:
|
臺灣在地的泛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或許會因為近年許多臺灣社會議題,從曾經的百分之四點五掉到現在的百分之三點九,或許未來還有可能再掉到百分之二點叉(參考自美國CIA公開官網)。
然而臺灣在地的同運支持者一再的給議題不完全認同者的群體貼上反同和歧視的標籤+情緒勒索和道德綁架,只會讓下次的公投,更多的臺灣民眾投下反同票。 以上兩段不見得會衝突喔,可以是兩回事。 |
引用:
你不知道美國剛立國的時候婦女沒有投票權嗎? 誰跟你說人權不用循序漸進的... 引用:
公投10案名稱是婚姻定義,內容民法婚姻定義 公投12案說用民法婚姻以外的同婚專法保障同志共同生活的權利 沒說專法可以叫婚姻 你要叫婚姻,我就反對,後面站640萬人 這樣行不行? 鬧到公投就是這麼殘酷 :rolleyes: 當初在ptt就一堆人叫同志低調一點 就有人覺得這樣是叫我活在陰影下,憑甚麼... 其實嘛,我應該12案是蓋反對的 沒那麼反同 一邊站350萬人,另一邊站650萬人 現在肯定一批人抱著頭在想怎麼搓湯圓 :flash: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12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