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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機團體號召不鑽車運動 「請期待每週五晚上市民大道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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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的在WTO出來說話前
是不是觸犯非關稅障礙並不是隨便一個人說了算 畢竟每個國家的國情都不同 查了一下WIKI,韓國也是WTO會員國,但韓國也是禁止上高速公路,連快速道路也禁 更別說旁邊那個國家甚至連許多城市都禁摩了 所以台灣這邊可以全面通行快速道路 但高速公路則只有特定路段或時段 以及可以上高速公路,但必須考慮到民眾接受度而慢慢開放 這些是不是都可以跟非關稅障礙劃上等號 這恐怕還有待商確 但是他們還是可以寄信給WTO啦,看看WTO是如何回覆 |
引用:
公投+100!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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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違法,帶頭違法的可是交通部, 再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92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都己經過了六年了,六號八號及三號新化以南試辦了嗎? 這才是倒果為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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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有去請教重機是否能用公投解決,答案是不行 因攸關他人或自身權益的議題,不屬於公投的範疇 例如:同性婚姻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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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交通部有沒有違法? 是隨便一個人說了算嗎? 法律本來就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全線開放給紅牌了 更何況別人有沒有違法,跟你自已有沒有犯法 有什麼關係? 隨便抓個理由就為所慾為 那我說國家亂花人民的納稅錢 所以我就可以開卡車撞進總統府算了 引用:
蠻好奇你是問了那一個人? 是何方神聖這厲害? 他說不行就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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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只規範...依交通部公告地點和時間 其餘什麼建議的,只要法沒規範,那都只是建議 很有趣的是,有人說民意是贊同的 但支持他們去走公投讓民意決定時,又立馬縮回去了 至於WTO.... WTO的目的在於避免不公平競爭,若是今天國慘重機可以走1號和3號,進口重機則不行,這才違背了公平競爭 目前凡是紅牌重機全都是有限度的開放國道..... 如果重機騎士們這麼堅持,那就去上書WTO吧∼也沒人阻止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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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的法律,的確是在WTO的要求下才立法的,這就跟台灣的著作權法是在美國301條款的壓力下立法是一樣的。 著作權法剛開始也是立而不行,然後被美國發現後才逐漸落實。 另外關於重機,WTO各國是當交通工具來看,並沒有機車小客車的分別。 當然,如果台灣不跟歐盟美國貿易,是可以不管這些的,就像北韓那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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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也不用等什麼罰單了,去向WTO申訴吧 申訴如果成功,恭喜囉,150CC以上機車都可以全面走橫向國道 但也應該可以同時宣告重機和國1及國3永不見面了吧 |
WTO沒出來表態前
請問有誰擁有那個立場與身份去代表WTO來說話呢? 我想沒有吧 更何況 用自已主觀上的解釋WTO的條文 並不能做為可以隨意挑戰台灣法律的理由 台灣有自已的國家主權、有自已的法律、有自已的法院、有自已的政府機關 今天拿的是台灣的身份證、台灣的護照 不是WTO的身份證,也不是WTO的護照 對台灣與國際組識之間的條約有任何不滿 可以發文給WTO 請WTO發公文給台灣政府,進行正式的對談協商 不需要自已越俎代庖 自以為自已可以代表WTO |
引用:
立法讓重機上高速公路,的確是WTO要求的,這只是講事實而已。 說真的一直看你跳針發言很累,我決定將你加入黑名單,省得我讓費時間看你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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