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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燈泡的媽媽是不是支持廢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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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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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這是你發明的新階級論? 就我所知人權無所高下,沒有什麼人比別人更優先一點。 要不然就這樣吧,中華民國法律理面加個某項新的逞罰,可以把人降成二等公民,三等公民,奴籍等等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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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臉得拿出系統性數據吧,「自己認為」、「我覺得」都不是科學態度。 搶銀行只判十天,跟叛死刑這兩種刑罰,對比得很詭異,以台灣來說,很多犯罪者其實寧死也不願意在監獄中呆上十幾二十年,國內槍擊要犯很多嫌犯都是直接跟警方硬扛到死也不投降的,你覺得這種情況下,死刑會比徒刑更有威攝力? 而不判死刑,不代表就會縮短判刑的刑期吧?你的十天假設有誤導嫌疑,不足討論。 |
人權應優先屬於受害一方的!!!
個人有不同看法,但意思接近。 被殺的人,無法發言,無法主張自己人權、權利義務。 殺人的人,可以發言,可以假裝,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義務。 法律只是一種手段,不是正義公理。 從上面三個假設,推出的結論當然是,殺人的人,在法律上,佔有優勢。 社會或國家當然要想辦法補正這個缺點,當然也期望法庭平衡或是注重一下,那些不會或是無法主張自己權利義務的人。 |
引用:
我只知道如果司法把牠斃了! 牠就沒有假釋出獄,再危害社會的疑慮了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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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槍擊要犯知道...如果投降,那就死定了! 不如放手一搏! :rolleyes: [YOUTUBE]Mdr_mvByhas&nohtml5=False[/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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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我個人是反廢死的,但我並不認同死刑對犯罪有威攝力,而是認為死刑存在與社會環境有相對關聯性,對維持秩序有好處,廢死會破壞這樣的社會秩序,所以反對廢死。 事實上,死刑最多的就旁邊那國,嚇阻了啥犯罪我可看不出來。歷史上中西方死刑那麼多種,殘忍到不能再殘忍,嚇阻了什麼犯罪?反而變成了權力者手中利劍的情況居多。 但死刑對東方國家來說,是有足夠的共識存在的,即便這共識缺乏科學依據,但共識就是共識,沒上下之別,西方人權那套是根基於他們的利益,並不見得就符合我們所需,人權批評說什麼死刑就是文化落後的象徵,根本只是西方月亮比較圓的心態作祟而已,沒有考慮到這跟文明進不進步並沒有正關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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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隨機殺童犯跟亡命之徒相提並論,那些畜生都知道,要找無力反抗的孩童下手 不能找比牠強壯的,這不是"孬種"是甚麼? 這種畜生你跟我說牠不怕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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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可以保證,這些渾蛋在躲過死刑,刑滿之後出來,不會繼續危害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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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人有不怕死當然也有怕死的,但問題不在這好吧,一堆國家沒廢死刑還是一堆犯罪,死刑少的歐洲各國好像犯罪率也不見得高,你要強調死刑可以嚇阻犯罪之前,麻煩科學一點行不? 在者,你有啥資格代受害者發言,要受害者表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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