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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獨家!美國總部下令,台灣近350 家直營店喊賣 麥當勞子公司 撤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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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啦B的文章大概都是對岸贴轉來的所以有這問題 |
引用:
就算他的紀錄不是很好 但是他開頭就有貼來源連結了,就是商周官網阿 :jolin: |
賣噹噹對我來說就是個有冷氣吹的地方
還不賴阿 |
引用:
賣當當:你低估我們的能力,我們不僅買到賺翻,連租也是賺翻。 不懂?告訴你好了,店面是二三十年買的,當然是賺翻,這兩年房價高漲,投資人最喜歡帶租約的賣當當店,假設市價兩億,那我們就先把房子轉到投資公司,再由賣當當以市價兩倍租金來租,那些投資客看租金報酬率,就會認為店面價值四億,我們只要打個9折,3億6賣,投資客就一堆人搶這買,多出的1億6可以租好久。 現在店面都賣光了,租金這麼貴,怎麼賺,當然順便再把經營權賣掉,改加盟店,條件在差,也比-4開的加盟條約好,一堆-4加盟主在排隊,怎麼不賺。 |
引用:
那倒是,外商算得真精 :eek: - |
引用:
XD 我笑了 今天為止看過最好笑的 不過,想借題請教一下各位 代理權,有很爛嗎? 老實說,看到這新聞也很訝異,到剛才也是到處翻資料 以現在台灣的狀況,這350家的地皮,要賣也不好賣吧? 還有代理權的意思,應該是營運方式,菜單什麼的 都不能自己變動,只是等於幫美國總公司做管理而已吧? 有人能幫忙解惑一下嗎??? |
引用:
沒錯的話,代理權就是麥當勞賺的錢有部分需分給代理商,我想所謂細節就是在談這個吧 :flash: 交給代理商管理的好處是麥當勞的營運管理成本壓力可以減輕不少,壞處是以前是獨賺,現在要分給另一個人賺 |
引用:
好吧 當時的官方說法是上面那樣的 |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我愛賣噹噹大叔得改id了... 改成我愛炸GG.... 不過得砍掉重練才能改id歐... XD :laugh: |
:unbelief: 要統二接手 麥當當
除非所有供應鏈。都要統二相關企業接手,統二 經營理念,上下游都要包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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