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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捷北車站12月19日傍晚5點30分左右發生惡性事件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16871)

LDSKINGII 2025-12-21 09:29 PM

引用:
作者EAC212
我只能說我很確定我永遠不會抱著“如果有別人一同去和歹徒對峙...”這種想法,
然後說鼓勵別人逃跑的是冷漠的。
看太多那種 死道友不死貧道的人了....
死道友不死貧道那是你個人的歪理,不是我的原意

我始終相信這社會有很多跟余先生一樣見義勇為有能力的人

只是那些人當時都不在余先生的旁邊

而不是少數只躲在螢幕前只會霸凌獵巫肉搜打嘴砲的正義魔人鍵盤俠

這種多半像用嘴打共匪被台毒課綱毒傻的青鳥舔仔閃兵廢物之流

只有減法圍堵死守

試想,當時你人在現場,那死屁孩直接對你攻擊

你選擇跑給他追,跑不過不就被牠砍?

你旁邊如果有妻兒老小的話一樣跟你跑給牠追?

還有種可能,牠看誰跑就去追誰

如果在這一切發生前有能力的話去阻止牠?

膽識不恐慌冷靜是首要

我可沒說只能徒手或直接和牠正面對決

當然前面說了只想跑也是種選擇

本來就要視情況和自己的能力

當下會怕想逃也是正常,這是人性,這都尊重

講到這我從新聞看到那死屁孩的臉我拳頭都硬,恨不得當時和余先生一起打死那屁孩

還有我可沒說你鼓勵人逃跑是冷漠,那是你的理解力問題

chai 2025-12-22 02:18 AM

一直納悶兇手明明有汽油彈
怎麼沒有造成大規模燒傷???
燒傷帶來的痛苦不亞於刀傷
對著人群一丟想想就可怕

原來是余先生阻止張渣的時候
就讓那個行李推車裡的汽油彈燒起來讓他沒辦法繼續作案

這個進忠烈祠真的有憑有據,至少北捷會有紀念牌

看看那個騎士,只是輕輕揮一刀就走了,
不要說奪刀,
棄車逃亡比較快,

那天下午才在七條通吃神山拉麵,
然後騎經該路口,還在想那個行人號誌不分流的話
綠燈車輛過不到三台吧~~

結果晚上煮飯等小孩回家
就看到案件發生 :cry: :cry:

cys070 2025-12-22 07:25 AM

引用:
作者chai
一直納悶兇手明明有汽油彈
怎麼沒有造成大規模燒傷???
燒傷帶來的痛苦不亞於刀傷
對著人群一丟想想就可怕

原來是余先生阻止張渣的時候
就讓那個行李推車裡的汽油彈燒起來讓他沒辦法繼續作案

這個進忠烈祠真的有憑有據,至少北捷會有紀念牌

看看那個騎士,只是輕輕揮一刀就走了,
不要說奪刀,
棄車逃亡比較快,

那天下午才在七條通吃神山拉麵,
然後騎經該路口,還在想那個行人號誌不分流的話
綠燈車輛過不到三台吧~~

結果晚上煮飯等小孩回家
就看到案件發生 :cry: :cry:


這位真的擋住

兇手根本想開地圖砲丟汽油彈
沒擋住造成傷害規模會更大

LDSKINGII 2025-12-22 07:38 AM

嘴砲王你不是說他是保全屎缺有事衝第一線嗎,怎麼口氣變了 :tu:

引用:
作者cys070
57歲被刺是保全

捷運保全根本高危屎缺

有事第一時間最前線

oversky. 2025-12-22 08:31 AM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1221edi009
引用:
「張文我兄弟…下一個高雄車站」 發文網友抓到了!涉恐嚇公眾5萬交保
橋頭地檢署表示,檢方獲報Threads上有人留下「主角張文是我兄弟,我們視同一個組織…下一個地點高雄車站,敬請期待」「社會病態交給我們來重整」「12/25日會有更大的事件等著你們」等恐嚇公眾安全言論,隨即指揮調查局資安站及高雄市調查處鳳山站偵辦,並在高雄車站、高捷各站佈署警力。


5 萬就交保?
覺得至少也該預防性羈押到 12/25 日後。

16:9 2025-12-22 09:49 AM

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1221edi009

5 萬就交保?
覺得至少也該預防性羈押到 12/25 日後。


原始發文的有抓到嗎?
還是只抓到轉傳?

cd1971 2025-12-22 11:20 AM

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1221edi009


5 萬就交保?
覺得至少也該預防性羈押到 12/25 日後。


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 應該先羈押個 3 個月再說..

16:9 2025-12-22 11:41 AM

引用:
作者cd1971
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 應該先羈押個 3 個月再說..


怎麼這麼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2aOTLd1RBA

銀鐵人 2025-12-22 11:47 AM

這社會潛藏許多有病的人,只是顯性跟隱性的差別,我覺得政府要修法,未來發生類似恐攻事件不得公佈兇嫌名字,相關新聞也要設保存期限,這種人名字跟新聞沒資格永久留在世上

cd1971 2025-12-22 11:59 AM

引用:
作者16:9


因為台灣對這種的普遍罰很輕,

你要是抓到這種一律強制先羈押 3 個月以上 + 強制入獄 6 個月以上不得易科罰金,

這種神經病就會少很多了...

PS . 剛剛我女兒傳訊息給我, 有人威脅今天下午要在捷運上放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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