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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共場所遇見警察時,眼神要怎樣才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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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還沒建立在地連結啊!觥籌交錯個幾年就沒事了... :laugh: |
引用:
不用到政治人物啦,檢察官就夠了 說真的,下面這起事件如果是一般人遇到的話,就莫名背了一條罪名 但因為是檢察官(還是主任檢察官)遇到,所以警察縮回去乖乖道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1005934-260402 嫉惡如仇、有「犯罪剋星」之稱的許炳文,去年晚上9點多穿著短袖、短褲,走路出 門運動,手裡提著一袋垃圾,才剛走出舊桃園地檢署側門,就被1車4人的保大警攔 查,詢問是不是路邊違停轎車的主人,並要求拿出證件,穿著輕便的許當場表明沒帶 證件,僅有出入地檢署的磁卡,「我在裡面工作,可以證明給你們看!」 保大警仍不斷跳針要求拿出證件、不讓他離去,他低頭自喃:「不過丟個垃圾而已」 ,隨即表達可以打給警察局長確認身分,許炳文說員警當下愣了一下,讓路給他離去 ,沒想到就在他邁步往前走時,一名員警突然側身斜插到他面前,他來不及反應撞上 ,員警立即表示要控告他襲警妨害公務,還強調桃檢附近是治安熱點,只要懷疑都能 盤查。 好脾氣的許炳文也忍不住提高音量道:「那你所有行經的人都要查!」所幸法警聞聲 而至,一句:「主任你在幹嘛?」解救他,保大警拋下:「主任檢察官也不能妨害公 務」才離去,消息從法警傳回市警局,保大大隊長隔天連忙登門道歉,帶隊小隊長事 後看到他也立正道歉。 |
引用:
其實討論高官被臨檢實在不是太重要,都是政治嘴砲而已。 重點是藉這個機會搞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法條存進手機裡備用,哪天遇到惡警至少有點憑據可以周旋。 從解嚴到現在,人權都是前人爭取而來,軍警在這個過程中經常是站在對立面冷嘲熱諷。 對於相信警察臨檢並且以為可以空白授權的人,我只能說好傻好天真,要不要乾脆倒退回戒嚴年代算了。 郝杯杯當家的年代可是有宵禁咧~~ :cool: |
警察雞掰嘴臉真的不少....
不過現在大家都比較有意識不會那樣好說話 台北市街頭警民互相叫囂錄影存證不少xd 這次事件當事人,他原本就不是可以任人嘲諷咖小 說過比較好笑就是想用取暖方式去帶風向,不是真的想解決問題 老婆和女兒講那些更是笑話 想利用網路博取同情失敗,還反過來攻擊那些人 |
話說
罵到現在 怎麼都還沒有人把李永得臉書上的那篇文給轉過來? 感覺好像每一個人對他臉書上的發文態度都有點微妙的認知落差 有沒有原文可以看? |
它們都在刪文,對自己不利講錯話都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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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用假設的,想不到真有這種事 「身體太香」被警脫光搜身 全裸5秒受辱 重點在哪裡? 100個人遇到警察臨檢,有99個會被半拐半騙同意搜索 「民眾可能非出於自由意志。」 看身份證完可能也要看包包 看完包包就要求看後車廂 裡面要是放不違法但不想給人看的東西呢 譬如全套SM情趣用品咧 或女生包包裡有跳旦安磨棒 不是違禁品,但為何要給你警察看 難道只因為有可能抓到鄭捷 一般民眾的人權也統統不管了 上面那個新聞就證明一件事 別說一般民眾不懂 連執法的警察自己都搞不懂盤查的尺度在哪裡 然後大家說給警察查沒關係啦 除了無言還是無言 |
引用:
啊法律裡面就沒有用"治安熱點"這個詞 平均一天一件以上的案件率也確實是一個比較容易出事情的地方 這樣就治安差跟無能了嗎? 那像費城那樣都市地圖直接標出治安不良區域叫你避開的是不是可以直接去死了? -- 你都知道這邊人流密度高,出事的機率當然也高啊 用這個來評論好壞,那沒人出入的荒郊野外最安全最棒了嗎? |
老婆刪文了, 對的事幹嘛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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