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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國慶沈冤得雪 姦殺女童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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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是用國家稅收去賠,
但當年辦案疏失的人不知會不會也要連帶賠償一些? |
引用:
看新聞是有刑事可以追究 調查後看會不會被起訴 :unbelief: |
那是黑箱軍法造成的,跟目前刑法完全無關喔...
兩個不同的系統,廢死的不要找錯對像啊! 在我看法,軍法廢不廢死跟我無關,我早已退伍不是當兵的! 但一般休關民生的國家刑法司法已經夠公開了, 罪證俱全的惡人判個死刑還有廢死聯盟義務上訴的...想死沒那麼簡單! |
引用:
我只想問你這贊成廢死的 以後死刑犯交給你全權負責 你賺的錢分一半給死刑犯 由你一對一負責他的生活起居 看管 再犯的連帶責任 你辦的到嗎? 辦不到就收起你那偽善的言論! |
引用:
看到一半,忍不住要推這個。 吸煙導致肺癌,怎不廢煙呢? 酒駕撞死多少人,怎不廢酒呢? 石化工業、煙囪、汽機車的污染,害得多少人罹病,痛苦至死,危害極大,怎不一併廢除呢? 「寧可錯放一百個,也不可錯殺一個」,乍聽似乎是很崇高的理想,但仔細想想,「錯放一百個」,食髓知味的「慣犯」,將來又要多加害多少人?多少人會因為這種錯放犯被姦被殺被害得慘不堪言?這筆帳最後要怎麼來算呢? 仔細想過,上面這句話突然就變得毫無價值。 司法有問題,司法須要改,廢死可以討論;但上面這句話拿來作為廢死的藉口,請恕我無法認同。 |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或者身邊的人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蘇建和或江國慶...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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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想問你這反對廢死的 被狗官誣陷去弊死 然後你父親含恨而終 現在沈冤得雪, 得到國家本來要養死刑犯省下的三千萬補助給你媽媽 你媽媽會因為得到三千萬就高興得感謝你的壯烈犧牲, 而不代你贊成廢死了嗎? 先回去問你老母再說吧! |
引用:
這份名單裡的「我」應該是「找」,「嗎」應該是「啊」,「要緊」應該是台語發音的「要快」 所以全文的意義應該是 「判不公的狗官,沒有良心害您冤枉死,您要找,他們報仇,免客氣,一個一個找,還您清白,找、找、找,報仇要快啊」,「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狗官害死您,您要明白啊」 "呂德義、陳肇敏、方中民、鄧振環、羅正南、李敘鉅、張冠民、蕭開平、黃瑞鵬、胡進成、何祖耀、謝安慈、劉景太、盧煥城、胡功信、甯方中、李偉萃、許榮洲" ===================================================== 一個老先生拚盡生命為兒子洗清冤屈,想來就令人心酸 |
引用:
詭辯,詭辯,吠死的都是詭辯 吃飯可能會噎死,還要不要吃飯? 出門可能會被車撞死,那要不要出門? 看醫生可能會被誤診醫死,那要不要看醫生? 我不是反廢死的死硬派,但是請拿出誠意來說服,不然,我還是相信目前維持原狀比較好 |
引用:
以下這句話是關鍵; 不是不到, 只是時候未到; 等你快被搶升官發財的狗官冤枉斃死時, 再想通已來不及了; 當然你如果是達官權貴, 不會有這種問題那就另當別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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