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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認為張大春是了不起的作家,但是度量會不會太小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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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做"得理不饒人"
現在可以再嗆一點 我相信 年老後會後悔的 |
引用:
說得好,推推推~~~~~~~ 要邀請一個人出席某某活動最少也打一通電話吧,在 blog 上留言這種方式是在搞笑嗎?先不論這樣尊不尊重受邀人,那位秘書是如何確信她的留言一定能及時被看到呢??受邀人可能本來是有意願去,但看到留言時已經太晚而無法及時準備只好作罷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這種留言方式不確定性太多了,根本完全不可靠,而這位秘書卻選擇了這種方式來連絡,如果是在一般公司秘書這樣辦事的大概被幹到翻掉了吧 (阿~對方是女的,我是指被罵到翻掉的意思啦~~~~) 要邀請某人就去對方的blog 留個言就好囉,這樣我也能當新聞局秘書囉。 |
這個事件我也不清楚誰對誰錯,我只覺得雙方都沒處理好
不過說一下像是政府、公立學校等公家單位,是怎麼邀請專家的方式好了 以前我是跟公家單位有做過專案或是有一些交流的經驗 公家單位不會用電子郵件,甚至是像張大春這個事情一樣,是透過留言板來通知 通常會是先以電話溝通,普通的專家可能就是跟本人溝通,比較有名的,通常是跟他的秘書或是助理橋,先喬好時間,專家OK才發公文(至於上面有朋友說,又不是每個人都查的到電話,我只能說,只要你是專家,你一定有一個電話是留給外面的人去打的,不然你怎麼當專家?) 通常不會只有公文來,就要你某時去某地,除非是很上層的單位或者是司法單位 最晚,通常至少是一星期前要橋,如果是有名的專家,甚至是一兩個月前就要橋,半年前就得橋的也大有人在 一周內才去邀請對方通常一定會被打槍的,當然通常對方會委婉地告訴你他行程已滿 姑且這不論是不是代表台灣所謂的專家大不大牌,我只能說這是目前公家機關一般做事的方式,沒有成文的慣例而已 |
新聞局這件事很明顯的是臨時增加的行程,因為其他時段都已經安排好了,既然是臨時的行程,就不可能在之前就安排好。27號傍晚留言詢問29號上午是否有空,這中間只剩下一天時間。
網路上留言不是好辦法,但有可能是那位辦事員能想出最快的辦法... |
引用:
張大春現年53歲,好像也可以算年老的樣子。 |
張大春是誰呀??? 他有什麼不錯的作品???
他應該是純粹台灣區域型的作家..不然我怎麼聽都沒聽過... :confused: 新聞局應該正式邀請才夠尊重人家啦~~ 就算是留言邀請,但也要另外做一次正式邀請才對~~ 該做的動作本來就應該要做足的..這是禮貌 |
引用:
是最快應付事兒的辦法,卻不是最快辦好事情的辦法 既然時間緊迫,更應該打電話甚至見到人當面談清楚並瞭解對方意向,才能對這行程安排做確認 像這樣留個言算是什麼呢?如果大春不是天天上BLOG看留言怎麼辦?如果大春看了之後沒回應怎麼辦?外交部跟新聞局的事情還要不要辦下去? 如果我的助理對我交代找人的事這樣處理,我會認為他根本沒用心想把事情辦好,我會覺得這是個敷衍塞責的職員,而為了以後的事情能辦好,我會想把這個職員換掉 |
引用:
那就表示這件事情一點都不緊急,也不重要,就算沒看到留言也無所謂的辦法。 |
引用:
你年紀應該還小吧!張大春作品一般而言不到艱深難懂的程度,但也算是有一定深度的, 不是一般的閒書。 可是他的大頭春生活週記在民國八十年代也曾經是暢銷書,至少那陣子他也是被冠上過暢銷作家頭銜的。 近十年的作品比較沒有像大頭春生活週記這類雅俗共賞的作品,如果您沒有看比較嚴肅一點文學作品的習慣, 大概就比較沒有機會接觸到他的作品了。 |
引用:
通常最快的方法 都是對自己最簡單最有利的方法... 但是對別人呢? 經濟部商業司也常搞這種座談會,但是人家就算是WTO的上層人士臨時來,也不會搞這種在公司WEB上面留言了事的狀況..... 哪天政府官員想要拆房子,在大家門口貼章三天不來自動生效的公文,不知道算不算臨時緊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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