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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燈泡的媽媽是不是支持廢死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2113)

xingy 2016-04-06 05:29 PM

台灣的鄉民才是最猛的
每天幹譙恐龍法官,卻願意直接拿可以亂砍人的尚方寶劍給那些恐龍法官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4-06 05:32 PM

我比較想要知道燈泡媽咪在慘案發生前,是不是支持一直以來長久支持廢死?

如果是? 那就太悲哀了! 完全照著鄉民劇本走

因果論(代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 請冷血鄉民不要鐵齒! )

廢死一派支持廢死是因,其效應造成法官不敢判殺人犯死刑是過程

最終殺人犯殺死廢死一派家人是"業果" :o

gtstmars 2016-04-06 05:35 PM

引用:
作者xingy
台灣的鄉民才是最猛的
每天幹譙恐龍法官,卻願意直接拿可以亂砍人的尚方寶劍給那些恐龍法官

所以現在要求法官淘汰制度和陪審團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啊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4-06 05:53 PM

引用:
作者gtstmars
所以現在要求法官淘汰制度和陪審團制度的聲音越來越大啊


東京審判 (2006年電影)...請直接跳到最後的陪審團爭論片段

[YOUTUBE]amQb8-KA_qg&nohtml5=False[/YOUTUBE]

cesarlin 2016-04-06 06:02 P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我比較想要知道燈泡媽咪在慘案發生前,是不是支持一直以來長久支持廢死?

如果是? 那就太悲哀了! 完全照著鄉民劇本走

因果論(代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 請冷血鄉民不要鐵齒! )

廢死一派支持廢死是因,其效應造成法官不敢判殺人犯死刑是過程

最終殺人犯殺死廢死一派家人是"業果" :o



不好意思,我看不下去了,請問你是在說這位母親活該嗎?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4-06 06:03 PM

引用:
作者cesarlin
不好意思,我看不下去了,請問你是在說這位母親活該嗎?


我是為了她好,奉勸她不可一而再再而三的激怒上天:think:

再偉大的愛,都不能阻擋宇宙間因果循環的巨輪

千萬不可去袒護包庇連老天爺都要收拾的人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一世的名言:

Fiat justicia et periat mundus[縱使毀滅世界,也要讓正義實現]

因為人間一旦沒有了正義,就輪到神來毀滅世界了!

我部悍將刘刕 2016-04-06 06:19 P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我是為了她好,奉勸她不可一而再再而三的激怒上天:think:

再偉大的愛,都不能阻擋宇宙間因果循環的巨輪

千萬不可去袒護包庇連老天爺都要收拾的人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一世的名言:

Fiat justicia et periat mundus[縱使毀滅世界,也要讓正義實現]

因為人間一旦沒有了正義,就輪到神來毀滅世界了!


寬不寬恕他們,是上帝的事情,我們最不該做的,就是"阻止"上帝見他們 :o

如果惡魔撒旦轉世為人世間,該從事哪類型的工作才適合他?是乎『律師』好像是不錯的選擇,幫助有罪在身的網徒,最終可以釋放,讓一些惡貫滿盈的罪人,最終一一釋放,給予機會重返社會繼續為惡,電影魔鬼代言人! 演的就是這種G8事! :shock:



micall.lee 2016-04-06 06:34 PM

引用:
作者cesarlin
不好意思,我看不下去了,請問你是在說這位母親活該嗎?

基本上連誰要上法庭都搞不清楚的就沒有必要跟他耗下去

他不管說甚麼你就拍拍手說講得真好就可以了,他要的也不過就是這樣


csh238 2016-04-06 07:16 PM

引用:
作者我部悍將刘刕
當年小蔣定下:結夥搶劫,不論首從,一律死刑!

歷年搶案馬上從80件減少至20件 :eek:


笑話,搶案減少是因為銀行把櫃台加高加窗,甚至櫃員抽屜不能放超過10萬現金,並由員警或保全駐崗,讓搶劫金額和成功率不斷下降,才讓搶案降低至絕跡。

照你的邏輯,小蔣都死多久了,搶案有死灰復燃?

roger214 2016-04-06 08:09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這實在差很多,你可以劈頭就把樓主和那些持類似想法的人痛罵一頓

但你把這些人等同於兇手,恕我認為等級和那些人沒有兩樣


後面包括站長,已經算是回答你的論點了不提。

廢不廢死,其實從來都是假議題,死刑本身的存在價值,其實回頭去看歷史,中西方歷史多的是各種殘酷死刑,很殘忍很可怕,但這些死刑真的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嗎?這些可以留給專家去判斷,不是我這種法律外行人可以輕易下結論的。

但我發現大多數人都把法律 = 正義畫上等號了,這點是有問題的,事實上,法律首先要的是秩序,如果正義跟秩序有衝突,那麼正義也是會讓路的,為何我會這麼說?因為不管再理想的法律,再好的制度,都很難避免冤錯假案,但是我們面對這類問題,最大的共識就是補償,但我們知道,即使再多的金錢,補償不了時間、前途,更別說生命,即使在現代,我們大多數人,卻不能不默認這是不可避免的代價,因為這是法律框架下為了秩序必要的犧牲。

但很可笑的,多數人的要求卻是這種犧牲不要發生在自己的頭上就好,這是正義嗎?這只代表了在秩序之前,正義公平依舊還是會讓路的現實。

就個人看法,如果廢死,可以讓法律秩序維持的下去,沒有什麼不可以的,相反的話,維持死刑就是必要的,這跟文明與否無關,跟社會共識才有直接關係。


只是,沒有必要在受害者頭上要求這種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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