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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人真命苦 ! 辛苦包餃子 , 竟然得到這種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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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只是說容易做比較難 有權威可用我也想用 不用講理服人只靠拳頭或地位讓人聽話 說有多方便就有多方便 而且小孩有些是天生氣質 不一定是能用理說的通的 所以我很佩服能做到不體罰的白人國家或台灣家庭 要克制威權的運用真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 尤其在我們都清楚有多方便好用的時候 有親戚有小孩是ADHD 可是父母堅持不體罰 其他人常被氣得牙癢癢的也無法怎樣 現在年紀大了也變得彬彬有禮 也不知是自然長成還是真的管教得當 |
引用:
法律明文規定賦予父母懲戒權 可沒有賦予懲戒路人的權力 有一樣嗎? :D 另外如果真的口味不合 我想這老爸也不會要他們硬吞 重點是這幾個惡妻逆子的表達方式 正常人都會不爽吧! 有道是 寵豬夯灶 寵子不孝 寵某吵鬧.... 有點沙豬 可是有時候真XX的對 :think: |
為什麼輪大夜班的老爸還要去市場買東西回來煮,不外食呢?
收入變少了嗎? ............. |
引用:
要拿民法跟憲法頂嗎?:D 要拿懲戒權VS. 憲法第八條,不曉得有沒有未成年人想拚看看大法官釋憲會怎樣? :D |
引用:
懲戒權是親權之一部 沒有憲法會否認親權 把懲戒跟虐待 傷害劃上等號 基本前提就已經有問題了 不過這不是我想要表達的 我想要說的是 尊重孩子的權益是好事 但因此把父母"路人化"就有點矯枉過正了 退萬步言之 就算是素昧平生的路人好心包水餃給你吃 你會當面表現得這麼沒禮貌? 會針對路人的情緒反應報警? 當然 摔盤子可能只是單純的情緒發洩 扯不上什麼管教問題就是了... |
引用:
我的父母很少打小孩,記得6.7歲時和妹妹在家玩火(那時沒什麼叫幾歲兒童不得獨處) 房子又是鄉下平房,那次被打很慘,說慘也不過是用桂竹尾綁的家法打屁股, 就是竹筍炒肉絲,被打一定要哭很大聲,不然被知道一點都不痛會打更久⋯⋯ 真要說家暴是重男輕女的觀念,曾讓妹妹一度很受傷(已和解) 在我的觀念適體罰是需要的,完全用講的、用溝通的?那讓前輩說說自己的育兒經, 讓不材的小弟學習學習 很多事情要遇到了才會真正理解,以前看兄長的小孩上才藝班,我說,我的一定不給,我也沒那個錢,幼兒園月費就要7、8千!但是,當小孩說:爸!我要學鋼琴,我要上武術課, 錢還不是自動掏出來了 說到吃,小孩晚餐大半都我處理,下班後誰都想好好休息,我還要花一個小時弄飯菜, 弄得好吃、愛吃的他很高興,煮的你不愛吃,那就別吃,餓肚子吧! 難不成還要天天給你點菜?當我小叮噹喔! |
引用:
可能是吧 會因為聽到子女說想吃手工水餃而跑去買東西回來包水餃, 這個當父親的也算是這樣吧 :shy: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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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鬧到報警我想應該不只要他們硬吞,應該是有用暴力恐嚇手段了 不然員警不會站妻小那一邊 父親不會假會,脾氣壞又惱羞成怒,這是我腦補這案件的劇情 |
個人不太喜歡吃水餃這種東西
雲吞比較喜歡 現在在外面吃水餃、煎餃都有一股殺蟲劑的味道(不論是哪一家連鎖的都一樣) 自家包的水餃是比較好吃一點,不過我家已經很久沒包水餃了,幾乎都買外面的,前陣子有討論過的林青霞水餃,不太合我胃口(家人也說漸漸的不合他們的胃口了) 真的因為省錢要給我水餃的話我寧願吃大滷麵就算了 但比起麵,我還是比較喜歡吃飯... |
引用:
看到這段突然想到前幾年貼過的美國搞笑漫畫MAD, 有一期就提到美國父母制定的家法嚴重違反美國憲法. 1. 違反言論自由,通信自由,結社自由 2. 違反禁止非法搜索扣押原則 3. 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4. 違反一罪不兩罰原則 5. 違反陪審團原則 6. 違反證人對質原則,妨害通信秘密 7. 違反三權分立 8. 違反禁止殘酷及奇特刑罰原則 :laug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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