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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這篇文章,應該是中鼎做的管線。 http://newtalk.tw/news/2014/08/05/50040.html |
引用:
不過共同管線不應該包括石化管線。 說石化管線OK的, 請想想那些無辜的被害者。 請石化管線遷出市外。 |
引用:
管路是發包給中鼎做是沒問題 現在是幽靈箱涵問題 找不到廠商施工圖 |
引用:
瓦斯管線 天然氣管線 都算是石化管線 它們也叫做石化燃料 而且現在全部管線重弄 搭配監控與阻隔設施 安全性更高 也可以縮短管線路程 並把管線納入規範中 立刻叫廠商走 我也沒意見 不過現在走的路段 很多當年都還不是市區 其實立刻全走 發瘋的會是高雄人 |
引用:
事故主因是這些管路平時沒有保養管理好 送料人員操作異常 後續救災氣體判斷錯誤並無管制人車 一堆人禍(被害者真的很無辜) |
引用:
如果不是法律上的責任,僅止於道德層面上的責任,的確追究已經意義不大, 但明顯是法律上的責任,當年就不應該存在的東西,說違法的東西不重要,沒有追查必要, 卻又指責台灣只會追道德層面的問題,很矛盾. :jolin: 正是因為大家都覺得很多人犯錯,應該負責,但也僅只是覺得, 所以釐清在法律上的責任才顯得重要, 而不是含糊的丟出一個很多人都有錯,到底錯在哪? 道德? 法律? 災區復原跟追查真相,到底哪裡衝突了? 難不成要檢調單位也丟下追查工作去災區幫忙嗎? 不追查相關文件記錄資料等等,要怎麼釐清相關人等要負甚麼責任, 例如榮化跟華運當天的相關紀錄,也要等災區復原了再去查嗎? 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人在進行,怎麼會混在一起談! |
我是路過的 不過石化管線禁止進入市區
是哪條規範裡面 我反而估不到 之前我說可以停工封管的 大家都說不可能 這反而是有在法規裡 |
引用:
沒錯,檢調的工作就是全力把相關責任釐清 找出最接近真相的真相,才能向罹難者以及家屬有所交代 這與救災完全是兩碼子事情 |
引用:
只是要中鼎確認施工當時到底有沒有那個箱涵? |
引用:
孫立群說,依據《國賠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9條「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因此,氣爆事件符合國賠,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shock: 要不要把榮化先收歸國有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商人無恥就算了 棺猿這算是無恥還是無腦 TNND,民間廠商的管路算啥公有公共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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