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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提案了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9596)

orea2004 2020-11-09 11:10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就知道一定是這個10/15~20公分的神規定 XD

要不要來影片按照車速一掃而過, 每位大人都來說寬度?
看看是容易猜, 還是不容易.

這個設計真的蠢,沒有比較下,誰看得出寬度多少?
台灣的標線根標誌設計真的都喜歡考驗駕駛人速讀能力。

msnow 2020-11-09 04:24 PM

引用:
作者orea2004
現在要不要開單就是警方作裁決。
不是有人檢舉警察就要開單。
警方收到檢舉資料後都會看過檢舉照片或影片才決定要不要開單。


沒錯, 所以才叫他仔細閱讀我的第一句話.

但現今有點........ 只要照片舉証夠, 有違規事實就會去開單.
這就是我說的微罪的問題, 有沒有違規? 有! 有沒有立即影響到用路人安全或消防安全等, 裁量權由警方認定.

之前也看過用腳幫別人推車, 被檢舉達人拍到這樣罰1萬5....

Earstorm-5 2020-11-09 04:26 PM

其實, 沒有出現傷亡都是微罪, 這也是亂象主因, 因為沒出大事情, 大家就隨便了.

巴豆布妖 2020-11-10 12:32 AM

引用:
作者Asiablue
今天的新聞:
靠右騎路肩竟收紅單 騎士:太瞎了 不然要騎哪裡
警方說
因為有民眾檢舉
所以依規定開罰... :cry: :cry: :cry:

看到 youtube 留言, 我還在想什麼是 "擊敗" 想了一陣子就笑出來了:laugh:

"哦哦哦,那我懂了,以後我就騎混合車道的中間,然後按限速騎,時速10沒超速吧?既不違法也不違規,只是很擊敗而已,要擊敗大家一起來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U7yOZ_EHQ

Asiablue 2020-11-10 05:23 AM

引用:
作者orea2004
路肩在正常狀況下本來就不能行駛任何車輛。
雖然說政府宣導機車靠右騎
但使用者還是要知道什麼是路肩什麼是慢車道。

我想很多警察也不會開罰騎路肩
只是有人檢舉
怕被申訴嗎? :jolin: :jolin: :jolin: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看到 youtube 留言, 我還在想什麼是 "擊敗" 想了一陣子就笑出來了:laugh:

"哦哦哦,那我懂了,以後我就騎混合車道的中間,然後按限速騎,時速10沒超速吧?既不違法也不違規,只是很擊敗而已,要擊敗大家一起來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U7yOZ_EHQ

如果要完全按照交通法規來執行
會不會交通糾紛變多
像你這個例子.... :laugh: :laugh: :laugh:

Earstorm-5 2020-11-10 06:58 AM

要擊敗可以 XD 記得打燈換線啊~ 會很忙的 XD 說真的, 機車族很多都不太打燈了.
裙襬搖搖就過去, 倒楣的就剛好隔壁有車或其他機車, 通常是機車自行擊落另一機車.

orea2004 2020-11-10 08:46 AM

引用:
作者msnow
沒錯, 所以才叫他仔細閱讀我的第一句話.

但現今有點........ 只要照片舉証夠, 有違規事實就會去開單.
......

之前也看過用腳幫別人推車, 被檢舉達人拍到這樣罰1萬5....

這個很危險。
被踢的車處於無動力狀態,沒踢好,可能兩台車都容易出意外。
意外就是意料之外的事情。當下沒有發生事情,不代表100%不會發生事情。
現在都把轎車違規停車視為微最不罰,但多的是違規停車造成他人危險的案例。
問你,半夜闖紅燈沒有造成事故要不要罰?沒有立即影響啊。
但你不罰,大家闖成習慣,就看哪天運氣不好出事。
台灣是一個很容易得寸進尺的地方,一次不罰兩次不罰,後面就會越來越扯。

orea2004 2020-11-10 08:52 AM

引用:
作者Asiablue
我想很多警察也不會開罰騎路肩
只是有人檢舉
怕被申訴嗎? :jolin: :jolin: :jolin:

因為其實警察在馬路上,動態下很多大概也很分不出那條白實線到底是10還15公分。
有照片就可以慢慢看。

引用:
作者Asiablue
如果要完全按照交通法規來執行
會不會交通糾紛變多
像你這個例子.... :laugh: :laugh: :laugh:

他那個例子其實真要處理還是有法規可以處理。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處理而已。

莫爺 2020-11-10 09:49 AM

https://tw.news.yahoo.com/%E8%BF%94...-200943032.html

在繼續「微罪」不舉啊!自己人都被搞死。

熱心民眾幫忙檢舉,還要被嘴?
希望下次受害不是你們的家人。

msnow 2020-11-10 10:56 AM

引用:
作者莫爺
https://tw.news.yahoo.com/%E8%BF%94%E5%AE%B6%E6%93%A6%E6%92%9E%E5%99%B4%E8%87%B3%E5%BF%AB%E8%BB%8A%E9%81%93-%E5%A5%B3%E8%AD%A6%E9%81%AD%E8%BC%BE%E6%96%83-200943032.html

在繼續「微罪」不舉啊!自己人都被搞死。

熱心民眾幫忙檢舉,還要被嘴?
希望下次受害不是你們的家人。


可是我是認同學習先進國家用重罰, 違停罰六千, 你認同嗎?
不認同希望受害者不是你們的家人.
你覺得這樣說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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