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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88s 2016-05-31 03:06 PM

引用:
作者五十隻馬
所以那個協議是簽好玩的?
建物最終沒那個價值建商就可以撕毀協議
那如果建物價值升了三倍, 那建商會用三倍來買嗎?

建商有沒有撕毀協議不太清楚.
簽約的是A建商拆房的是B建商.
建物想漲3倍我不知道違建鐵皮屋能不能.
就算可以.想想正義國宅的釘子戶.
相信建商都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laugh:

隨風浮雲 2016-05-31 03:14 PM

引用:
作者五十隻馬
不要再模糊焦點了, 甚麼政府幫不幫拆
我上面說的是拆屋的承建商必然知情, 只是人家出錢他幹髒活
還好那天屋主全家出外, 如果當時有把小孩留在家中, 那就出人命了吧
那是不是唯一死刑, 還是你是支持廢死的, 到時會說死了一個小孩算不了什麼, 進去蹲兩三個月就好了 :shy: :laugh:

不用那麼義憤填膺,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拆房子是對的,地主知不知情,你不知,我不知,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如果有人在家,還是會有人被判刑,這件案例中拆房子的怪手以及叫怪手來拆房子的,不是都被移送法辦了。

我只是叫你不用腦補去猜是誰指使而已,地主夠聰明的話,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叫怪手來拆房子的會背罪的。

話說有人出來爆料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AD%90%E6%88%B6
新聞僅供參考,看倌們請用心判斷:

新北市三重區林仁堅一家五口前天外出用餐,返家發現房屋被惡質建商拆了,各界批評建商太惡質,但有自稱是同塊地的住戶爆料,這整件事情就是「這家人一點都不可憐,而是很可惡!」

民眾在臉書上揭露,這塊地住戶除了少數幾戶擁有土地所有權、大部份的住戶都只有地上物的所有權;而之前已經因為道路拓寬,很多房子拆了一半,導致剩下的坪數太小,只能請水電、無法申請屋籍,所以當建商來談時,很多人都期待這次的改建可以住進新房子。

民眾痛批,當去年6月拆房子前,這位林姓屋主表示他一樓店面出租每個月可以收1萬多的租金,所以叫其他住戶先給建商拆,他的房子過2個月再來拆,沒想到真的都給拆了之後,這位林先生就開始獅子大開口了!

民眾說「這家人就趁建商轉換要重新簽約時順勢當了釘子戶,一般改建案有土地所有權的人1坪土地可以換新屋3-4坪,但這個人只有地上物所有權,卻要求比擁有土地所有權更優渥的條件才願意重新簽約!」民眾不滿說,現在事情鬧大了整塊地要緩建,其他人的權益怎麼辦?

老柏(第四) 2016-05-31 03:52 PM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不用那麼義憤填膺,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拆房子是對的,地主知不知情,你不知,我不知,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如果有人在家,還是會有人被判刑,這件案例中拆房子的怪手以及叫怪手來拆房子的,不是都被移送法辦了。

我只是叫你不用腦補去猜是誰指使而已,地主夠聰明的話,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叫怪手來拆房子的會背罪的。

話說有人出來爆料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AD%90%E6%88%B6
新聞僅供參考,看倌們請用心判斷:

新北市三重區林仁堅一家五口前天外出用餐,返家發現房屋被惡質建商拆了,各界批評建商太惡質,但有自稱是同塊地的住戶爆料,這整件事情就是「這家人一點都不可憐,而是很可...

所以一些"民眾說"、"臉書爆料"、"住戶爆料"就可以當新聞帶風向喔??
所以說非法強拆是正意喔???
你沒有說強拆是對的,只是老是出來帶風向喔????

cys070 2016-05-31 04:05 PM

那個新聞很像帶風向
就算是真的好了,該戶獅子大開口,雙方談不攏
建商就可以隨意拆人房子,毀人身家財產?

希望這件事不要發生在你我或其他人身上

被強姦硬上,還要說都是你得錯 :tu:

micall.lee 2016-05-31 04:19 PM

引用:
作者cys070
那個新聞很像帶風向
就算是真的好了,該戶獅子大開口,雙方談不攏
建商就可以隨意拆人房子,毀人身家財產?

希望這件事不要發生在你我或其他人身上

被強姦硬上,還要說都是你得錯 :tu:

這就跟如果有人老是在你家門口停車,屢勸不聽,報警無用,用各種合法的方式都無法解決

那你是不是可以索性破壞對方車輛?

老實說,我是受害者的話,我還真的會考慮這樣做,就算會賠上一筆錢,出一口氣都值得

但我這樣做不等於說我完全沒錯,都是因為對方太可惡,所以我才是正義的一方

因為無論對方多可惡,破壞對方財產的責任還是在我,不是因為對方可惡,所以我沒有任何責任

有的人這種原則都搞不清楚,有些事情用非法的方式解決很痛快,但不要因為痛快,所以就去認同

cys070 2016-05-31 04:31 PM

不管是不是獅子大開口
任何人都有討價還價資格

這種事情本來就需要花時間喬定
寧可慢也不要踐踏別人身家財產

不過我們台灣建商或政府單位總是想便宜行事
認為強姦老百姓是應該

前陣子某個即將上任某政務委員,也是這種嘴臉
認為老百姓就是蕭貪,沒資格跟牠們討價還價 :tu:

五十隻馬 2016-05-31 04:39 PM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所以一些"民眾說"、"臉書爆料"、"住戶爆料"就可以當新聞帶風向喔??
所以說非法強拆是正意喔???
你沒有說強拆是對的,只是老是出來帶風向喔????


你看某人在金門大橋的帖子, 估計他本身也是建商(當然不是強拆的那一家), 或者是租賃機具給建商的合作伙伴, 又或是承包建商工程的公司, 所以他在這帖子裡所表達的態度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本來想引林語堂的那一句名言, 想說奴隸怎麼會有奴隸主的思維和主場, 最後發現自己弄錯了, 他本來就是奴隸主 :shy:

Adsmt 2016-05-31 09:16 PM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認真回覆,因為沒有土地。
另外苦主說真的,如果當初地主要賣地,用優先承購權把地買下來,現在換建商求他。
苦主擺明不出一毛錢換新屋,
建商擺明陰苦主,先答應你還不錯條件,讓你忘記去買地,現在不小心損毀房子,最好你有永久使用權,不然依磚造建築使用年限,超過年限只要房子不小心消失,如地震....,你真的還有地上權嗎??

第 841 條 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

地上權不會因建物不存在而消失,把人家的家弄不見了,就想辦法生一個出來吧!

Adsmt 2016-05-31 09:25 PM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不用那麼義憤填膺,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拆房子是對的,地主知不知情,你不知,我不知,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如果有人在家,還是會有人被判刑,這件案例中拆房子的怪手以及叫怪手來拆房子的,不是都被移送法辦了。
我只是叫你不用腦補去猜是誰指使而已,地主夠聰明的話,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叫怪手來拆房子的會背罪的。

你一直刻意混肴地上權和違建,企圖證明屋主沒有地上權。

但是違建和地上權並沒有關係。違建只是沒有合法登記,但不影響擁有人之地上權。

還刻意舉例一些不合理的例子,說什麼在別人的土地上蓋房子,可以過爽爽.....問題是這種做法沒有地上權。所以這完全是兩回事......

arzbond 2016-05-31 09:46 PM

說真的,屋子拆掉就是對屋主不利了

光是建商能利用屋主全家出去吃飯的時間拆房子,(我猜有斷水電跟瓦斯...)

就能推斷該建商已經有縝密的計畫了,也一定沙盤推演過很多次了,

他敢拆,應該是有掌握某個關鍵點,可能還沒被媒體爆出來而已

屋主要舊地重建,我想比都更更難了...

不管結局怎樣,時間慢慢走下去,一定是對建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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