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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2016-04-03 11:10 PM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核四表示..........

蛋破了,死個幾十萬人

核四 可能是幾百萬人。

ademon 2016-04-04 07:30 AM

引用:
作者邪神
又沒有規定一定要減價接受
這顆先天不良的蛋,很多人想重孵

好處?這顆蛋最好可以重新設計
至少也小改一下
如果大熊真的吵贏了照原圖施工

那多拖幾年我也少塞幾年車
這是對我的好處 :laugh:
(都騎機車了還塞是怎樣 :stupefy: )

至於那些想用巨蛋的,反正現在沒蛋也過得去
(聽說有人在檢討這顆蛋租金這麼高又不好保養,到底要用來幹嘛了)


減價收受只是其中一種做法
目的也是在於避免整個政府採購效益不要因為一些問題付諸流水

重孵與否並不是現在階段的重點,而是大巨蛋政府付出了高額的成本
現在不旦回收無望,還可能付出高額的賠償金
而現在這種困境出現,完全是主政者自己搞出來、根本沒有必要性的風險
這種做法比建蚊子館還不可取

之於全體國民的立場,你塞不塞車,難道會比國家白白浪費數百億重要嗎?

n_akemi 2016-04-04 02:11 PM

引用:
作者ademon
哦,請兄台如何量化蓋比不蓋輸更多
違約建築可以就地合法?
但真正輸的都不是量化可以計算的部分,還在講量化只會顯得您外行。

附近建物與巨蛋結構受損已是不可逆的事實,原始設計的安全係數全部降低。 (無法量化民眾承擔)
而只要巨蛋大底完工,沉陷到一段時間就會停止,地上物完不完工不影響結構受損。

因此這附近受損的建物,是因為巨蛋違約變更設計又未依設計工法先完成大底才造成的。 (大底未完成地上物已超過預定高度)
從市府不合理契約完成,到建商違約變更開始,就註定市府與民眾必定是輸家。

所以蓋完對於民眾與市府來說,輸的程度只有差完工後要不要變更不合理契約。
不變更則全體市民權益受損,建商開始大賺租金(已知眾多國際名品進駐,去年時設計案已近完成)。
變更則賠錢給建商,建商小賺違約金...

所以不完工多賠一棟蚊子巨蛋,完工要嘛多賠違約金,或是多賠不合理契約租金損失。

吼吼熊 2016-04-04 02:35 PM

引用:
作者ademon

你思維是你因為沒上過採購法,沒有政府採購應有的觀念
就我上過某位政府採購法祖師爺等級人物教的,印像極深的觀點


BOT跟政府採購法何干,BOT就把地給廠商一定期限,做約定使用,從簽訂的日期開始,主導者是廠商。你要拖多久是你廠商的事,反正時間到我政府就是要拿到當初約定的資產。這裡面都沒有政府要買任何東西,扯政府採購法就遠了。

ademon 2016-04-04 02:43 PM

引用:
作者吼吼熊
BOT跟政府採購法何干,BOT就把地給廠商一定期限,做約定使用,從簽訂的日期開始,主導者是廠商。你要拖多久是你廠商的事,反正時間到我政府就是要拿到當初約定的資產。這裡面都沒有政府要買任何東西,扯政府採購法就遠了。



政府有關的採購一定會經過採購法

如事前的甄選,事後的申訴都和採購法相關
不然政府規劃BOT的主辦不受採購法第六條管制、那可就是肥到沒邊缺

http://booklaw119.pixnet.net/blog/p...%B3%95%EF%BC%9F

asopp 2016-04-04 02:53 PM

引用:
作者P&W
日本老鷹最近一場是在名古屋巨蛋跟東京巨蛋,不是崎玉競技場,直線距離差了三十多公里,"從業人員"用點心好不好........

http://i.imgur.com/ngH1Jvw.jpg

問題是我先問的,我知道你回答不了,所以東閃西閃的,老鷹日本的演場會場地是比較大沒錯,不過場地雖然小了2.5-2.6倍,台灣的票價也是一萬二,只是人家是日幣,台灣開演唱會還是黑心到離譜,更別說麥克當年的演唱會是在中山足球場,可容納3.5萬人,最後一次取消的票價也是一樣噴上天破萬了,20年前我都花了2600買票,搖滾區記得要5XXX-3XXX,一共分三個區∼

http://eplus.jp/sys/web/yo-gaku/spe...gles/index.html

http://www.citytalk.tw/event/124512...%94%B1%E6%9C%83

台灣本土藝人的演唱會我從來沒去過,所以別老是拿本土藝人的來講,我知道你八成沒去過外國藝人的演唱會,中山足球場沒有在對號入座的,可以對號的都是演藝廳,有固定位置的才能挑位子,中山足球場你要怎樣挑位子?只有水泥塊可以坐,搖滾區前面就是VIP,這都是特別保留給達官貴人的,你最多只能買到搖滾區,如果你進入到VIP那邊,表示你動用了關係,達官貴人跟主辦單位不傻,這叫做互蒙其利,法律上叫做利益輸送∼

你一直不停的指日本跟本土的演唱會幹嗎?你不敢講老鷹、麥克傑克森就是因為我說的事實,那個達官貴人要去看每天都能見到的演藝同事演唱會?直接進入後台就好,這種國際巨星他們才會想去看∼

我是不知道明星是怎樣收費,不過這種價錢絕對都是用談的,不可能在日本唱一場,跟台灣的價格是一樣的,同時票房收入跟周邊商品也會有一定%回饋到明星身上,台灣跟日本的收費絕對不是在同一個水平線上∼

最後別拿老帳號這句話來損人,你自己很菜嗎?我貼了一堆實據,那你呢?.


老鷹的資料找錯了,這點我承認....

錯誤的資料是三萬多....如果場地是巨蛋的話,人數是五萬四....台灣是一萬五...

所以五萬四千人的票價要跟一萬五千人來相比....你說台灣貴???

另外,我也貼了一堆實據....你也通通選擇性回覆?你要不要回頭看清楚啊

中山足球場的演唱會沒有對號入坐....2007年就消失的場館你要斬2016的演唱會??

小巨蛋的票可以對號入坐很久了你知道嘛.....去年新竹體育館的SM TOWN演唱會也可以對號入坐耶...

乾脆說以前看電影都不用買票,因為都是露天的好了....

不知道明星怎麼收費,我前面也有講.....瑪丹娜會因為台北人少所以唱一場打五折嘛....

藝人就是唱一場多少錢,兩場多少錢.....iphone會因為台灣市場小所以賣便宜一點嘛....

你明明知道台灣場地只有日本的二分之一不到,硬要抓著最貴的票價去爭論....

那就沒什麼好講了..... 繼續選擇性的視盲吧....20年前的經驗咧..... :sleep: :sleep: :sleep:

n_akemi 2016-04-04 03:23 PM

引用:
作者ademon
而現在這種困境出現,完全是主政者自己搞出來、根本沒有必要性的風險
這種做法比建蚊子館還不可取
若要打官司就是這樣搞,所有工程全部停工維持現狀,直到官司定讞或不再上訴。
難不成要先讓你把大違建蓋完,然後官司輸了還叫你拆屋還地嗎?沒有人這麼蠢吧?

站在雙方的立場當然是一切確定了再往下走...
至於不想確定的人只有一種原因,就是想搞關係靠疏通,然後強姦政府就地合法而已。

因為商場都談好了,設計都弄完了,時間到不能依約進駐就等著被一堆國外廠商告違約。

asopp 2016-04-04 03:52 PM

值班無聊,找新一點的資料來看看....

bigbang 2015-2016的世界巡迴....

日本東京巨蛋均一價....日幣9800...

資料來源....
http://ygex.jp/bigbang/live/tour.php?id=1000375

台灣票價,NT$8800 / $6800 / $5800 / $4800 / $3800 / $2800 / $800
資料來源
http://www.tickettw.com/concert-ticket/1016

東京巨蛋最多可以容納五萬五千人....
台北小巨蛋最多一萬一千人....

55000(人數) x 9800(日幣票價)=539000000(票房收入日幣)約台幣156310000
單場(一億五台幣)

台灣演出四場票房2.4億台幣.....
資料來源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542126
平均一場六千萬台幣....

同年,billboard資料:10月3日BigBang LA演唱會共有13361人進場,收入171萬5587美元,單場票房台幣約五千六百萬....
資料來源
http://www.allkpop.com/article/2015...ts-in-the-world

從上面資料來看,台灣票房跟美國票房很接近,表示成本也很接近...

日本票價單一票價表面上比台灣最貴便宜不少....日幣9800 VS 台幣8800....

單場票房收入卻是台灣的兩倍多.....

所以從數字來看,台灣真的是鬼島?看演唱會就是貴到翻??

五月天北京票價最貴的是人民幣2055....台幣一萬零兩百...

高雄票價是台幣3088.....

日本統一票價日幣8500...台幣約兩千四百多....

拿最高的票價來比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zandar 2016-04-04 03:53 PM

引用:
作者ademon
減價收受只是其中一種做法
目的也是在於避免整個政府採購效益不要因為一些問題付諸流水

重孵與否並不是現在階段的重點,而是大巨蛋政府付出了高額的成本
現在不旦回收無望,還可能付出高額的賠償金
而現在這種困境出現,完全是主政者自己搞出來、根本沒有必要性的風險
這種做法比建蚊子館還不可取

之於全體國民的立場,你塞不塞車,難道會比國家白白浪費數百億重要嗎?


減價收受? 應該叫做便宜行事吧

反正沒達標,就來個減價收受

這樣承辦人好跟上頭交代,包商也可以順利驗收, 雙贏的局面win win


現在的狀況不就是因為這顆馬桶(巨蛋)蓋得亂七八糟,有公安危險,這顆馬桶有多少問題,已經被提到爛了

所以主政者想要以戰逼和,逼迫大雄把設計改回來

台灣的政府承辦人員,如果都像你這樣,只想把案子趕快了結,不管其他的因素,那真的蠻慘的 :think:
(公務人員心態?)

(老子美和市都蓋完了,該賤賣的都賤賣完了,難不成你要我拆房子重蓋嗎:D )

:laugh: 反正到時候出事死人,矛頭也不會指到財團,也不會指到當初的承辦人,火只會燒到當下的市長

還是你覺得未來民眾的性命安全,不重要 ?





鬼島人還是安分的蓋百貨公司就好,免得丟人現眼 ,不要想東想西蓋啥核四、巨蛋、機場捷運、浮洲合宜宅,工期長到靠杯,問題一堆,沒有一個是好的:D

ademon 2016-04-04 03:56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若要打官司就是這樣搞,所有工程全部停工維持現狀,直到官司定讞或不再上訴。
難不成要先讓你把大違建蓋完,然後官司輸了還叫你拆屋還地嗎?沒有人這麼蠢吧?

站在雙方的立場當然是一切確定了再往下走...
至於不想確定的人只有一種原因,就是想搞關係靠疏通,然後強姦政府就地合法而已。

因為商場都談好了,設計都弄完了,時間到不能依約進駐就等著被一堆國外廠商告違約。



你腦補小劇場戲份未免也太多了……
而且基本損益評估完全錯誤

市府停工如果又告輸,遠雄所有因此產生的損失市府當褲子也得賠

市府沒停工告贏,就算遠雄蓋完又如何,主導權仍在市府手上,停工不停工根本沒差
因為減價收受是要主管柯P點頭才成立
告輸就更不用談了,起碼市府沒有停工被求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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