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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i 2014-01-03 03:02 PM

引用:
作者rainwens
這部分不好處理的地方就是,一來違規的人太多
二來其他進站的人也很多,很難知道每個進來的人是要搭哪班?是否有該班次的票?
往往都是車要開了才知道。

這次是硬搭的人太多才鬧大,但其實過去這類事真的是發生很頻繁
http://www.ptt.cc/bbs/Railway/M.1380095059.A.62D.html

之前也曾考慮要加重罰則,可惜似乎並不容易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2/8401022.shtml



說到來,我還是覺得,太魯閣號只適合開在東部幹線,非尖峰時間.
這樣,也許搭起來沒那麼舒服,但是至少可以最大化的去消化旅客.

或者,研究,太魯閣號裡的車廂空間,後面幾節改為和區間車一樣的車廂,不賣座票.
給補票的人坐.

CableK 2014-01-03 03:21 P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原來比例原則凌駕於大眾生命安全之上

都已經涉及公共危險的層級, 還要繼續把比例原則拉進來解釋

那進香團客們, 你們就繼續強姦台鐵然後補足差額吧.. :sleep: :sleep:


其實這50%根本不是補差價的票價,這是逃票的罰款.
台鐵罰50%是少了點,人家有的罰快10倍,貪小便宜的人就會痛了
要嗎就像荷蘭國鐵一樣,逃票罰款從35歐起跳, 巴黎地鐵逃票罰款50歐

micall.lee 2014-01-03 04:10 PM

引用:
作者rainwens
因為火車是大眾運輸,公共危險罪有針對大眾運輸的罰則,
此事應該是適用刑法184條的規定,但能否成功起訴並判刑,
還是要實際進入司法程序時才知道。

第 184 條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
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新聞中有寫了

引用:
據台鐵實際測試,每節車廂坐滿後,再站立一百零四個六十公斤的人也能安全行駛,但基於安全考量,普悠瑪號不賣站票。而前晚一百三十二人未購票上車,若以每人平均七十公斤計算,等於增加近一萬公斤,遠超過台鐵實測安全行駛標準。


要由公共危險罪來進行開罰,我想台鐵或檢調可以有他們的根據(但我的意思也不是說真的會這樣起訴)

weirock 2014-01-03 07:18 PM

引用:
作者CableK
其實這50%根本不是補差價的票價,這是逃票的罰款.
台鐵罰50%是少了點,人家有的罰快10倍,貪小便宜的人就會痛了
要嗎就像荷蘭國鐵一樣,逃票罰款從35歐起跳, 巴黎地鐵逃票罰款50歐


引用:
鐵路法

第 49 條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乘車票,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
收百分之五十之票價。

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
驗之;檢驗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四倍以下之差額。


引用:
大眾捷運法

第 49 條

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
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
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應該要比照 大眾捷運法 :flash:

llllllllllllll 2014-01-03 07:31 PM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8D%B1%E9%9A%AA

傾斜列車高速過彎 站立很危險
2014年01月03日

安全顧慮
台鐵現有十七列普悠瑪號,其中十列已投入營運,其餘還在測試,目前每天最多可開出十一班普悠瑪號載客。考量其傾斜高速過彎安全性及旅客乘車品質,傾斜式列車太魯閣號和普悠瑪號皆不賣站票,也全面禁止站立。
台鐵局指出,傾斜式列車可高速傾斜過彎,考量旅客站立危險,及提升新車乘車服務品質,太魯閣號上路後就禁止站立;普悠瑪號去年二月六日投入營運,也比照太魯閣號禁止站立和無劃位搭乘,否則會要求補票並加罰五成票價。
台鐵局表示,平均每列普悠瑪號和太魯閣號,會抓到十人違規無票搭乘,推估每天至少一百八十人違規。
違規逃票花招多

不少人違規強搭普悠瑪號和太魯閣號,亂象百出,有人遇查票就躲廁所、不斷變換車廂逃避,甚至有人站在車廂通道,聲稱未影響車廂內旅客,還有人猛飆髒話、猛嗆「幹你屁事」。曾有人拒絕補票,遭列車長報警處理,反投訴列車長找警察帶他下車、影響其名譽,要求列車長道歉。

台鐵內部有一份「逃票大軍車站排行名單」,前五大逃票車站包括台北、樹林、板橋、松山、桃園站,提醒列車長在這些車站要小心、加強查票。
:jolin: :jolin: :jolin:

XXXcarlos 2014-01-03 07:49 PM

說的容易
 
引用:
作者Raziel
不用自己擋, 只要有權限可以停駛. 廣播告知因為被某團人員強行上車, 列車停駛 直到

無購票人員通通清場下車才能開動. 讓已經購票的民眾形成輿論壓力, 使團員知難而退,

相信十分鐘就會有乘客會開始幹譙這些站客, 看他們能有多悍 還進香團咧~ (菸~



後面的班車要不要進站啊???????

機油大盤商2 2014-01-03 08:04 PM

引用:
作者aei
或者,研究,太魯閣號裡的車廂空間,後面幾節改為和區間車一樣的車廂,不賣座票.
給補票的人坐.


大致上可以認同你的論點~~~

既然不給站 那就連罰50%的不能罰~~

這確實是一個邏輯上的盲點~~




修鐵路法吧 以安全為依歸 禁止無票或使用悠遊卡進站之民眾搭乘普悠瑪~~

違者站務人員有權將您請下車 勸不聽以公共危險法逮補~~

pcbd 2014-01-03 08:05 PM

如果這些買站票的在列車行駛中因高速而車廂傾斜發生跌倒等意外,這責任歸屬要算誰的?

danel801003 2014-01-03 08:19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整天鬼島鬼島的叫,自己卻連中文都不會打? :D


微軟的新注音婊我... :mad:

avq522 2014-01-03 09:00 PM

不然太魯閣這種不售站票的列車

建立專屬月台,不跟其他車型列車混用

這樣也比較好管控

另外請教,假如真的發生列車意外,台鐵責任?強站乘客責任?及後續賠償又如何?

我個人看法,責任上台鐵100%跑不掉且賠死了,因為台鐵也可以不發車,等這些乘客轟下車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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