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抗壓性這麼差也能入軍情局.......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34304)
|
|---|
引用:
現在哪來的軍法啊? |
引用:
你忘記溶屍殺人也是幾年後就放出來變作家了????這是台灣好嗎 :like: :like: :like: |
引用:
沒錯的話軍法應該還是存在,只是移交地檢署 |
引用:
洪曉慧(在牢: 1999年1月~2008年12月)在出版社擔任翻譯。 |
引用:
陸海空軍刑法還是存在的,只是非戰時由一般司法機關偵查和審理而已 |
引用:
應該也是會輕判 沒入境就打悲情牌~都是別人錯 還有人同情,搞不好碰到法官就是這種 |
引用:
國防部很早就定調是逃兵了,逃兵也判不了多重啊.... :flash: |
引用:
其實作家跟翻譯對我來說沒有差別,差別是溶屍殺人只要付出不用十年的代價就 能換來。 在台灣男女犯同樣罪判刑是完全不同的,相對的溶屍殺人算10年好了,逃個兵 你覺得能判多久???? :like: :like: :like: 判1~2年滿刑期滿一半就放出來的機率極高吧! |
引用:
回想起多年前在連江縣看到的實際案例: 有位剛下部隊的二兵有胃病偶而會吐血,部隊長官非常緊張,擔心會被誤以為 "被打到吐血",這位二兵也因而特准三個月內就第一次返台休假並檢查。 但該員收假船期到了卻沒到港口搭船,人事單位獲知後在開船前緊急聯絡家人, 家人推說該員搭火車前往港口途中"被人帶走":shock: 人事單位只好告知下個船期 務必回來。但下個船期該員仍未出現,只好發佈敵前逃亡通緝。 三個月後憲兵在KTV逮獲該員,據說判刑三年 :think: |
引用:
將來能不能謀生在她去英國之前就要想好,其他人沒有必要替他擔心.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34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