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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三讀 「低頭族」最高罰3千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5月8日 下午12:03 新頭殼newtalk 2012.05.08 謝莉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8)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將原本汽、機車駕駛人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號或通話的處罰,更明確規範為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似裝置,進行撥接、通話、上網或其他有礙駕駛行為者,都將開罰,汽車駕駛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1000元。 有鑑於智慧型手機APP功能更廣泛的被使用,讓許多汽、機車駕駛人在等紅燈甚至車輛行進間也變成「低頭族」,而依照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對駕駛人在行進間使用手機撥號或通話加以處罰,因此,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述修改法條,使其定義清楚,避免員警在執法時產生法規解釋的困擾。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李鴻鈞表示,如此一來,員警在執法時,才不會有模糊空間。 至於最近酒駕事件頻傳,立院今天也修正通過第35條規定加重行政處罰,特別將酒駕肇事且附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希望各界重視酒駕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 而針對駕駛人闖越平交道事故頻傳,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修正第54條規定,加重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罰鍰,從現行處以新台幣6000元到1萬2000元罰鍰,大幅提高為1萬5000元至6萬元罰鍰,希望遏止類似行為發生。 http://tw.news.yahoo.com/立院三讀-�...-040309844.html 以後開車或騎車,只要持手機或通訊設備在手上,不管有沒用,直接開罰? 這樣也好,降低危險,同時又能增加國庫收入,反正政府也很缺錢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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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重罰就沒那麼快立案 這些豬公真有你的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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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會不會人說我迷路了,我是在看GPS地圖,不是玩APP 在等紅燈時看GPS地圖,是很合理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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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比起查地圖 說真的被抓到上網玩App機率滿高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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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量還是把汽機車停在路邊,再上網查地圖比較好~ 等紅燈時往往綠燈沒注意,其實也是防礙到別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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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熱紙業者表示 :  :like:  業績來了 !! 很多車主都重貼隱密性更高的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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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能從民眾口袋挖錢出來的法案 .... 都會很快通過 !  ;)  相反 ~ 只要有可能會抵觸到狗官的法案 ..... ;) 你慢慢等 !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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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印像中~ 美國也不準行車中看地圖的...(不管你是不是等紅綠燈) 你看地圖的時間~說不定燈號變了你也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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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5分鐘熱度,會認真執行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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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說以後出門一定要帶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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