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社會時事發言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45)
- - 陳菊辦公室這樣欺負一個網友, 真的好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4574)
|
|---|
陳菊辦公室這樣欺負一個網友, 真的好嗎?
批踢踢造謠3日落網!「這個是吳宗憲嗎」影射是陳菊隨扈 刑事局逮人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27/1499795.htm 圖、文/鏡週刊 日前有網友在社群網站上張貼總統府祕書長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時的勘災照片,並指出陳菊後方的一名隨扈,就是此次國安局私菸案的主角吳宗憲,影射2人疑似有特殊關係。刑事局也在2天後找到這名造謠的網友,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花蓮地院裁處。 7月24日,有民眾在PTT上發表前高雄市長陳菊與近期走私香菸案的國安局少校吳宗憲曾一起同框的新聞,影射雙方有政治特殊關係;雖然當天就有網友直接更正該消息內容,指出站在陳菊身旁的男子,並非該名國安局吳姓少校,而是前市議員藍健菖,不過該篇假消息已經遭大量轉載、報導。陳菊也認為造謠影響政府公信力、公共秩序,在臉書上發表聲明要求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圖文內容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27/1499795.htm 雖然此案真的被判罪的機率幾乎等於0 但對於陳菊辦公室的作法 根本就是在欺負一個網友 有疑問上網問一下, 就要遭到這種對待 本人實在無法苟同 :think: :think: :think: |
很好啊
不然要讓他這樣四處造謠嗎? 去年就是因為這樣才輸掉1124 今年可不一樣了 任何捕風捉影的言論最好小心 馬上就會被吉 |
你有去看ptt那篇嗎?
提問都會被告? 民進黨就不要再說自己民主自由!! |
真心提問就不會用爆卦當標題了
而且在其他人跟當事人指證的情況下也都未進行更正跟道歉 等到提告之後才發道歉文 所以果然還是應該提告不是嗎 :think: |
引用:
1124是自己真得沒做好 |
引用:
對反對她的人來說 她永遠沒有做好 就好像韓國魚對我來說 他 他永遠做不好一樣 這是最老實的回答 |
我是覺得太小題大作
那篇我有看到...真的很像啊...XD 這種事直接澄清就好 提告實在沒必要 不過這波會打到陳菊我還滿驚訝的 從她的派系丟了高雄市長後 就無聲無息一陣子了 |
引用:
死好 自作x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
某君老是說自己老實...
我一直在想,有沒有一種狀況是... 到處騙吃騙喝,寡廉鮮恥、敗光家產 咱台灣人都認為真見笑,某君卻不以為意 到處耀武揚威說自己很老實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莫怪!某君後生拼死也要考公務人員派去外地,也不要跟死老猴住作夥...) ----------------------------------------------------------------- 吳宗憲跟被大陸關起來詐騙集團一樣 攏是某君的同胞,呵勞都來不及啦... :D :D :D 《社維法》第六十三條規範的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單純的質疑,叫作「散布謠言」嗎?而這位大學生的文章,就算影響到陳菊的安寧,又要如何影響「公共之安寧」? ...去年九月六日,某網友以他在關西機場的親身經歷發表文章,造成輿論對謝長廷的不滿。謝長廷檢舉後,警方同樣以《社維法》找出網友的真實身分,謝長廷並在自己的臉書,公開網友姓名,讓他承擔了被霸凌的壓力。 但是這件案子,到了法院卻被裁定不罰。法院說「警方未提出有任何聽聞者因謠言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認定游姓大學生行為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不符《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要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956328 |
引用:
忘了 鄭南榕 言論自由 不爽? 小心提告.......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38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