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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傻眼!一天接19張罰單 原來是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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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一天接19張罰單 原來是被檢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88576
![]() 和美鎮十茂路今年2月至4月,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案件共96件,是檢舉量非常高的路段。... ![]()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今天上午po文表示,接到多位民眾陳情在和美鎮十茂路被警方開單違規停 車,有人一次收到19張罰單,她質疑至少也應先有警告標語,再勸導後,若不聽再來執法。 汽車把車道當停車場還要先公告、勸導,不聽才能開罰,這什麼道理? |
這沒道理。
違規就是違規,就該開罰。 但是,至少和美的警察還願意開單,社頭的員集路、民生路車子停到佔用半個車道,甚至四個輪胎都在白色道路邊線外,警察還是很nice的。什麼叫「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社頭的某咖啡店就開在轉角,多少顧客直接把車停在轉角,下車品味咖啡。這裡的警車都是直接開過去的。 不過,我還是得稱讚一下波大人,因為他們也會辛苦的站在次要道路旁,等候紅燈右轉或是未戴安全帽的兩輪族。 |
我記得有新聞說,
警方發現這種短時間連續開罰的時候, 會先通知違規人 |
白線為什麼會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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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寬低於六公尺...不得停車 車輛路邊停車不得超過道路邊緣線40公分 |
看了照片, 這種的被檢舉活該.
我們這裡的檢舉王才是惡劣的. 故意把機車插進去讓你形成雙併. 然後, 就檢舉. 警察知道也無奈, 規定就是規定. 即使是故意的, 只要形成條件. 就.. |
檢舉的好
送啦 一樓路霸十幾年 剛剛好而已 |
引用:
要停在15公分道路邊緣線內,超線或標線為10公分白線都不行。 |
偏僻地區一堆人停都沒事,住市區最雖小
政府又沒有提供停車位,當然不知道要停哪 |
活該+1
看過新聞的照片嗎, 一條路只剩一半, 他媽的你還有臉出來抗議 什麼叫以前沒畫線現在畫線不知道, 阿都這樣停, 鬼扯一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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