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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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辦外拍我也市都亂拍呀
上次小柔也是...... 那天看我這樣稿笑應該就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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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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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09:40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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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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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明天開始拼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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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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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09:41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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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樹欲靜而風不止,余欲花而錢不在
文章: 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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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將會以數位攝影討論區7月份發表主題為篇數為審核資格標準
發表主題未達10篇報名後自動取消資格 1.為維護活動品質兩個月內(4月5月),總合發文位達10篇著,報名後我會自動取消資格。 bbc兄~這2句不是有衝突嗎?? |
2006-06-30, 10:11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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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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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璇爸又換簽名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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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10:20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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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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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八月份的活動是說
1. 七月份活動有參加的人, 要交光碟加上七月份達10篇以上的留言. 2. 沒參加到七月份活動的人. 要達10篇以上的留言. 上述兩種條件符合一種, 就有參加的資格了? |
2006-06-30, 10:4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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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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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接復致忘了改了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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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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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10:53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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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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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在數位攝影討論區發表主題達10篇 並不是回復10篇..... 符合條件就可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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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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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10:5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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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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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主題發了丟在那不管的..........多少篇都不算 單一主題分開貼的..........不管幾篇算一篇 同主題不同編號..........不管幾篇算一篇 主題發了引起爭義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活動 主題發了被確認為轉貼的..........永久不得參加活動 有意參加活動著拿起相機狂拍吧~~~ 明天開始衝還來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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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2006-06-30, 11:02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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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挖那災
文章: 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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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規擇1的內容更改為 7月份在數位攝影討論區內發表主題未達10篇報名後自動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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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別人作品是很可悲的一種行為
若當事人前往警局備案 盜用著不論是跪囚或是願意接受阿魯巴極行 都無法逃避法律制裁 侵犯著作權屬公訴 就算當事人放棄或得到了求償 也無法簡輕或免除刑責 盜用前請三思 billypro別在白目了 你以盜用了兩次囉 |
2006-06-30, 12:0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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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山洞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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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恭喜小紅,剛剛看到你的簽名檔,想不到上次動物園到現在兩個月的時間已經這麼恩愛啊!可真是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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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12:0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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