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前面的右邊的後面的左邊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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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猜錯了
其實是因為她招待他們玩一年都不用錢阿 所以就撤銷告訴啦 嘿嘿...我是來亂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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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04:4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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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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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招待誰,金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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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05:44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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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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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這樣放過那個女的
那對其他人又是什麼滋味 哪天我也要打警察 最好被我打的警察還被記過 那些大官們就是怕關說施壓 才不怕我們這些老百姓 為了一頂烏紗帽可以枉顧公平正義 我覺得該記過應該是他的長官 那麼怕死 跟人當什麼警察 |
2005-04-22, 05:4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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