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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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發生汽車擦撞的正確處理程序?
發生車禍當然要叫警察,將患者送醫.
如果只是發生擦撞呢? 車子停在擦撞現場,會阻擋交通,被猛按喇叭? 要不要叫警察? 該如何填寫和解書? 麻煩指導一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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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01:0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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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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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請問發生汽車擦撞的正確處理程序?
引用:
如無人受傷或輕微擦傷(患者自己說不用就醫)那就不用叫救護車 先叫警察 不要移動事故現場 "阻擋交通"交通會自己找出路(交通會亂也不是因為你一台車在亂) "猛按喇叭"管他去死,你又不會痛,喜歡聽的話就聽,不喜歡聽的話當作瘋狗在吠沒聽到 先釐清責任歸屬比較重要(有關後續賠償) 和解書的話到區公所車禍事故調解委員會再寫吧, 有專業人員幫您(不用錢) 不要私下和解,除非您自己認為有錯,願負起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超過6個月 如無人提出告訴 視為自動達成和解 雙方均不得再議 有錯誤請指教 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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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嗎,我買不起,但可以燒給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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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02:3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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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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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短時間談不攏,在馬路上畫好記號,標明雙方車輛的四輪位置、前後保險桿位置,
然後把車子停到路旁不阻礙交通的地方,報警請交警來處理。 記得看過宣導,不知從哪天開始,把車子停在路中間不管阻礙交通,等警察來了先各開一張罰單∼ (&車上必備物品多了粉筆或噴漆罐... ) |
2004-06-15, 02:4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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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縣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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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像有規定,車子擦撞無人員傷亡,必須先自行拍照和劃線,然後要把車子移到路旁,不然等警察來一律先開一張妨礙交通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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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03:12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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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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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相機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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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03:1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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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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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果有保險,是不是也要叫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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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07:2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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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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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照相手機的必要性了....
之前一直覺得那個功能只是雞肋。 |
2004-06-16, 01:3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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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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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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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05:0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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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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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不過保險公司代表來了通常是大家已經在警察局了∼ 例外的像我有遇過老闆級的撞到我車屁股,小傷,對方很乾脆直接給錢了事,他說找警察處理,以後保險費會漲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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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05:0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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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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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請問發生汽車擦撞的正確處理程序?
引用:
我記得如果修理費在5000元以內 也就是小擦撞 肇事責任很明顯 例如後車追撞前車 可以要求他一起直接開到修理廠 由修理廠填寫出事報告給保險公司(對方有保任意險,也就是意外險,不是強制險) 這是專門處理出險的修理廠告訴我的 之前聽警廣有聽到和解的事情 如果他願意全額私下賠償 不用叫警察 最好當場拿錢 並且最重要的是要寫和解書保護自己(自己肇事時) 隨便拿一張紙就行了 最重要是內容要寫清楚 雙方已達成和解 但是一般的情況是車子損傷無法估計 要由專業人員判斷估價 根本無法當場解決 最好還是叫警察做個筆錄 最多罰900的樣子 再到修理廠辦理出險(須於5日內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尤其修理時可指定原廠修理 也因為原廠比較貴 肇事一方都希望能至外面修理廠修理 這點可以堅持指定原廠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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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6, 09:4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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