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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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請問有人會回答這個少見的問題嗎?
引用:
嗯.......這就是偶說的長智慧 以前有人周休2日~無聊 七嘴八舌區從頭看到尾 偶說看完有無長智慧 很多人認為是開玩笑 殊不知生活智慧~是無限經驗累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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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02:3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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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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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事能解決才是要緊的,可以打113求助.
此文章於 2004-05-12 03:32 PM 被 bartsheng 編輯. |
2004-05-12, 03:0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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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月球表面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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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戶名方面都做得到。
只要有人接手就可以,說白了就是換父母(領養人)。 姓可改可不改,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有這樣的實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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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tp.pixnet.net/blog 「阻擋你的障礙必有其原因,這道牆並不是為了阻止我們,這道牆讓我們有機會展現自己有多想達到這目標,這道牆是為了阻止那些不夠渴望的人,它們是為了阻擋那些不夠熱愛的人而存在的。」 Dr. Randy Pausch 以這段話勉勵自己以及擁有夢想的朋友們 |
2004-05-12, 03:0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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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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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 , 還是有很多人不適合婚姻 , 更不適合養育下一代 ... 兩個錯誤的結合 , 只會產生更多更大的遺憾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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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03:1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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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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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20歲問這個是考慮妹妹吧
要走要帶她走不然 變唯一發洩對象就更慘了 |
2004-05-12, 03:4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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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Mel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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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我想我能了解你一半的感受 我同意樓上那位大大所說的 如果你能夠在忍一年,趁這一年的時間去打工. 不然你到時一個人班出去怎麼養的活你自己? 還有你妹? 你有跟你大哥商量過嘛?? 這種事要達成共識的. 不然你妹之後會過的不好! 因為他還小 努力存錢! 賺生活費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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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 |
2004-05-12, 05:1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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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六大罪人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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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明年四月就滿20了..
基本上應該是我比較慘才對..我到了高中畢業之後上大學才開始住宿舍.. 哥哥和妹妹都是高中開始住外面..所以家裡只剩下我.. 我父親總是認為他很了解他的小孩..他說他的小孩怎樣就是怎樣.. 每次我跟他辯解的時候..他總是對我說..我個性就是怎樣怎樣..他說一就是一.. 他從來不曉得我在學校是怎樣過..或是發生過什麼事情.. 就連上大學之後..他也是一樣..我發生過好多事情..他什麼都不曉得.. 但他總以為他什麼都曉得..好像一言就可以斷定我的一切..這讓我感到很無奈.. 現在還在讀書..上個月去幫哥哥的乾姊組電腦(只是系統不能進去.. 我剛好要期中考..他們拿去給別人修理..卻弄到整組燒掉..只好重組一台) 結果又因為母親那種死都不能吃虧的心理..一定要拿多少錢的.. 我和我爸又打起來..結果他又提出要斷絕關係的要求..其實我本來想打我爸.. 後來又打消念頭..乖乖的讓他打了.. 我在學校很累的時候就會想回家休息..結果卻得不到休息..換來的都是負面的.. 我大二下學期的時候一直跟自己說..我這學期要重新做個人.. 結果沒有多久就一切都破碎了.. 因為這幾年所發生過的事情..讓我在無形中學到很多..我心理的調適也很快.. 剛跟父親打完不到五分鐘之後..我還是笑得很開心很燦爛.. 因為我覺得那已經是過去了..自己要快樂才行... 在家裡我總是扮演著溝通的角色..妹妹有事情要找大哥或是大哥找妹妹.. 甚至是父母要找大哥..通常都是透過我打電話之後..才傳達到對方.. 不曉得這個家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隔閡?經過上次發生的事情之後..終於不用再透過 我的聯絡傳達雙方想講的話..哥哥也終於會自己打電話找妹妹..叫妹妹問我怎樣.. 我哥哥總覺得我很笨..明明是在家裡待最久的人..卻是最不會看情形的人.. 有時他覺得我挨打是很理所當然的..常常罵我是白痴.. 後來我以前的同事和哥哥的乾姊也都說願意幫助我..可以提供我住處.. 所以我才覺得想要脫離這個環境.. 但是看了很多大大的回覆之後..或許是我想的比較極端..所以想改變一下.. 就像各位大大所建議的..或許我該搬到外面自己住..經濟獨立.. 才不會又受限於他們兩人.. 真是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的回覆.. |
2004-05-12, 07:3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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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您的住址: 月球表面
文章: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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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條件很多很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變更的原因。 在法定年齡以下,一般最重要的就是提出監護人不適合扶養的理由。 即使是扶養人不願意扶養,也必須提出相關的有力證明。 一般所謂的法律責任,指的都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責任。 雖然很現實,不過這也是為何有那麼多被兒女棄養的父母的原因。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家暴,但即使是家暴,也需要相當的時間與精力去處理才有機 會脫離法律上的約束,以小雲(許純美的女兒)為例就很清楚了,即使許純美再三 地說她不要這個女兒,但法律上她依舊是小雲的生母。 就看社工如何幫小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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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tp.pixnet.net/blog 「阻擋你的障礙必有其原因,這道牆並不是為了阻止我們,這道牆讓我們有機會展現自己有多想達到這目標,這道牆是為了阻止那些不夠渴望的人,它們是為了阻擋那些不夠熱愛的人而存在的。」 Dr. Randy Pausch 以這段話勉勵自己以及擁有夢想的朋友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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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07:5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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