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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K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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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我看不出您所謂「天怒人怨」的行為是違反哪則板規要被永久停權
但我卻看到「文章內容含有任何***穢及辱罵字眼者」可以復權
你的疑惑「天下還有公理嗎」,公理者,公正公平的道理也
我現在爭取的,正是一個一視同仁的不會因人而異的懲處原則
為什麼有人犯錯就是永不超生,得再註冊一次
有的人卻是可以「得到再一次的機會」
永久停權的標準是什麼,可以復權的標準又是什麼
剛剛在本板上又看到一位之前被停權的網友求告復權
很不幸他的名字一看就知道是男生,而且也沒看到什麼有力人士為之奧援
我也只能祝福他能得到復權的恩寵

PS.我不知道什麼是「鴻X集團」,我也看不出這跟本討論串有何干係?

跑到人家聊天打屁的地方指明了ID做人身攻擊還不夠過分喔....
這麼不愛惜自己的ID...直接砍帳號也不為過吧.....

PS.跑到討論串質疑跟你不相干的問題...好像也不在當初那個討論串的討論範圍吧...
     
      
__________________
發呆中...
舊 2002-11-11, 02:2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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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Kent.
Golden Member
 
I am Ke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並不是我同情這兩個傢伙
只是我希望來這兒的網友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
很顯然這兩位網友不是女生
他們也不曾結識什麼有力人士
如果他們也能得到”停權一星期後就復權”的處分
這才表示板規是公正的

什麼是相同待遇.....
什麼是結識有力人士.....
交不到朋友可以怪別人喔....這真是怪了....
來吵架的....來玩的....故意違規的....說話語氣過頭的....
可以說是一樣的嗎..........
如果用一樣的處罰....那才是不公正吧.....
 
__________________
發呆中...
舊 2002-11-11, 02:26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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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這是小弟我在約一星期前PO的文
沒想到這麼快就遇到這種狀況

我承認,我很討厭那兩個口不擇言的網友
我甚至檢舉過他們的不當言論
不過,既然有口出惡言被停權又復權的先例
我衷心盼望看到同樣的執法標準

並不是我同情這兩個傢伙
只是我希望來這兒的網友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
很顯然這兩位網友不是女生
他們也不曾結識什麼有力人士
如果他們也能得到”停權一星期後就復權”的處分
這才表示板規是公正的

我不會像某些人私下發PM如何如何
我就在這個板面公開向站長呼籲
請站長依前例比照辦理
一星期後讓這兩位網友恢復發言權
或許他們也會改過向善呢


我想這兩位的例子跟上一次我po的例子程度上大不相同
所以在一樣的執法標準下,如果得到的是同樣的處分
那才表示版規是不公正的
簡單說,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以CCRen在板上的資歷,當然會珍惜自己的帳號.因為帳號代表一個人.
您自己都曾經檢舉過這兩位
我就不再多說了.

另:Awang,您忘了說
"複製真好用"
__________________
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02-11-11, 11:04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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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離線中  
CC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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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台灣啤酒500cc

汝言重已.站汝乎.喜進.厭出.
自視.枉他人言.悲
末任便


(題外話)

建議你多看一本書叫「古文觀止」的
這樣下次撰寫文言文體的東西可以掰得比較像
舊 2002-11-11, 02:1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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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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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淹水的地方
文章: 1,02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題外話)

建議你多看一本書叫「古文觀止」的
這樣下次撰寫文言文體的東西可以掰得比較像

依照字面就好.其餘都是廢話
還有.要掰的話我到是不會
舊 2002-11-11, 02:2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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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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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W


4.刻意扭曲事實或意圖挑起爭端之不當言論

正是這一條的後半段~~

你有看過他的討論串如叫MAX888兄來等囂張行徑,已經是"意圖挑起爭端之不當言論",我不曉得這種人有啥說公平與否的,我只知道我們在別人的家裡,就是要守規矩,其實他的行為已經是超過許多後,站長才執行的,期間我也有好言相勸,還有很多人都有勸過,他仍然一意孤行,我不曉得你的言論立足點在哪裡,就我的觀點而言,他的行為很多人都忍受了,站長也給了一定的時間去冷卻,但是他的行徑確是越來越囂張,還使用兩個ID玩心理遊戲,我只能說人要自眾人恆重之~~


那些討論串我有去看
以你所定義之「意圖挑起爭端之不當言論」不只他一個人在說
是有好言相勸,但參與相勸的並非都是好言
你的觀點是一回事,你所謂的「很多人」是一回事
但在旁觀者眼中看來可未必是那個樣兒

整個討論區被停權的網友很多
可被復權的寥若晨星
永遠停權的標準在哪裡
能夠復權的標準又是什麼
我指的公平公正在此
這個greentime網友只不過是舉例
用不著在他的前因後果上著墨過多以免模糊焦點

ps.我跟你認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怎麼都不知道你這麼偉大,可以追蹤網友發言IP抓出一人用多ID的事??
舊 2002-11-11, 02:3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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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台灣啤酒500cc

依照字面就好.其餘都是廢話
還有.要掰的話我到是不會


我知道你不會
所以才推薦你去看書啊
舊 2002-11-11, 02:3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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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淹水的地方
文章: 1,02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我知道你不會
所以才推薦你去看書啊

不啦.搞不好以後說的你都不懂.
那不是更糟糕
舊 2002-11-11, 02:4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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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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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新撰組一番隊
文章: 3,13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 am Kent.

跑到人家聊天打屁的地方指明了ID做人身攻擊還不夠過分喔....
這麼不愛惜自己的ID...直接砍帳號也不為過吧.....

PS.跑到討論串質疑跟你不相干的問題...好像也不在當初那個討論串的討論範圍吧...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I am Kent.

什麼是相同待遇.....
什麼是結識有力人士.....
交不到朋友可以怪別人喔....這真是怪了....
來吵架的....來玩的....故意違規的....說話語氣過頭的....
可以說是一樣的嗎..........
如果用一樣的處罰....那才是不公正吧.....


1. 什麼是「人家聊天打屁的地方」啊??是個私人場所標榜了閒人勿入嗎??
2. 別人愛不愛惜ID你又知道了喔??
3. 「跑到討論串質疑跟你不相干的問題」是指你這兩則發言嗎??
4. 你不懂「相同待遇」這個詞彙的意義該先去查字典而不是在這邊問別人
5. 「有力人士」這兒是我寫的太籠統,應該用「有力團體」一詞會更明確
6. 之前討論可都沒提到「交不到朋友」喔,又怪了誰啦??
7. 網友來這兒的目的是你來判定嗎??
舊 2002-11-11, 02:45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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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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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Ren
那些討論串我有去看
以你所定義之「意圖挑起爭端之不當言論」不只他一個人在說
是有好言相勸,但參與相勸的並非都是好言
你的觀點是一回事,你所謂的「很多人」是一回事
但在旁觀者眼中看來可未必是那個樣兒
整個討論區被停權的網友很多
可被復權的寥若晨星
永遠停權的標準在哪裡
能夠復權的標準又是什麼
我指的公平公正在此
這個greentime網友只不過是舉例
用不著在他的前因後果上著墨過多以免模糊焦點
ps.我跟你認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怎麼都不知道你這麼偉大,可以追蹤網友發言IP抓出一人用多ID的事??


老實說真的是舉錯例了,用greentime來當例子,這真的是天南地北,如果你是找一些接近點的例子,這樣你的立場可以堅定許多,至少你能夠說服我,接受你的觀點,畢竟一個是起頭,另一個是被迫還手的,這點是不能否認的,光這一點就讓人很難接受兩人應該受到同樣的待遇,再者風波本已平息,女方已經道歉過,男方卻又不肯息事寧人,男方著實應罪加一等,這些差異性我想足以讓兩造有不同等的待遇,你要不要舉個合適點的例子?~~

其實你說的公平性也有道理,個人也可以說是贊成你的想法,但是這不是我家,站長也有他的考量在,個人認為站長的處置就以個人觀點而言,算是公平的,當然如果站長處事不公,這站的人氣也會隨之消散,CCRen兄大可不必思考這種問題,市場的機制將會左右這件事情,這是敝人的一點想法~~

PS: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2-11-11, 02:52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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