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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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無良! 16萬罐過期感冒藥涉改標再賣
此文章於 2017-05-25 07:42 PM 被 胖喵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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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7:3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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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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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諷刺,公司名字還叫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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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儉持家散假狼的歷代CPU小兵--- Pentium 2-300oc450 (Deschutes) --> Pentium 4-540J (Prescott) --> i7-920 (Bloomfield) --> Xeon x5675 (Westmere-EP) --> i7-14700k (Raptor Lake) 時隔多年的大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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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8:0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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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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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國家立了這麼多法 政府養了那麼多的公務員 還是有這麼多食安問題 這問題出在政府執法不力?還是人民守法觀念太低? |
2017-05-25, 09:0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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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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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姓名學好像有一種命名法:命中缺什麼,名字就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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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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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09:0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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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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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黑心產業 賺2000萬 罰500萬
不用關,還倒賺1500萬,所以越來越多 |
2017-05-25, 09:1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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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7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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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沒有民選法官,所以法官都看政客的臉色來審案,行政介入司法 2.沒有陪審制,所以恐龍常說吃後沒有立即掛掉或住院,無法證明危害,就不算致危害人體健康,經常都判無罪 3.沒有懲罰性的處罰條款,現行法規最高才2億,還不到頂新這種財團1年盈利的10分之1,故沒有嚇阻作用 4.立委只會作秀,比起關心這種事情,他們更關心誰右肩誰 此文章於 2017-05-25 10:20 PM 被 DWEOOT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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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10:1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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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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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真的,有些食品藥品,都是錢,我是比較支持,若產品過期了,但其實還是可以吃可以用,對人體無害,經檢驗過後,我覺的是可以在銷售,不過要先和顧戶講說這個產品實際上以經過期了。
我也常跑 即期品的商店,說實在,有時也會挖到寶,現在 鮪魚罐頭一冠有些牌子要七十元。雜牌的也要30元起跳。 我上次 收了 20 鮪魚冠頭 保存期限 剩下 15天的 當然 我不是馬上吃掉,放著慢慢吃到最後一罐也沒壞掉 當然吃到最後一罐時早以過期了。 可是我才花 15元喔 一罐~~~~~~ 我買的那個目前市售要50元上下耶。 其實像罐頭類的產品,只要外表沒有破損 google 一下 其實就知道 真的可以放超久的。 若過期拿去丟掉 真的有點浪費。不如丟給我吧。我來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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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2017-05-26, 05:04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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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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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期限是保固範圍之一 再說 藥品跟食品是不一樣的 此文章於 2017-05-26 06:35 AM 被 yaohoung2 編輯. |
2017-05-26, 06:3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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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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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定:
無法證明過期藥品會有害人體健康, 無罪釋放, 結案! |
2017-05-26, 11:14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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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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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跳出來說:鬼島,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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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11:3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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