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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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要裁罰重,所以相關作業人員才要更嚴謹。
人資沒有主管? 沒有複核制度? 今天法今是依心情來裁罰的,還是依行為來裁罰? 不小心殺人,也是殺人,難不成用一句不小心就可以輕縱? 此外一次,二次的輕縱就導致現在的空汙,廢水,廢棄物的汙染更加嚴重。 還記得日月光廢水被罰多少嗎? 台塑謊報空汙數據被罰多少? 這次中壢輪胎廠大火又會被罰多少? 裁罰重才會使這些公司更認真的去面對社會責任。 當這些公司明白違法被抓到後的裁罰代價很高時,這些公司才會去改善公司內部的制度。 裁罰是手段,但最終目的是要各公司在制度面改善。 此外我參與過許多次工運活動,所以不用指我都躲在後面。 之前擔任工會幹部時,也是碰到許多會員抱怨一堆,但直要他站出來時卻沈默無聲。 這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相關法令並沒有保障這些人",而相關法令則度由政府訂定。 有了法令保障後,才會有人敢站出來,而非片面喊著因為都沒人敢出來,所以你們這些人的屁話我都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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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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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12:3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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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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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雖好,
但可能實用度有待加強! 政府要先確保稽查單位不會把投訴者資料洩漏給老闆, 如果該事件是單指投訴者則另當別論, 然後重點是...重罰! 然後把罰金的相當部份給投訴者 公司不能資遣這方式根本沒用, 現在公司有太多手段可以讓投訴者"自己走"! 把罰金給投訴者最起碼算是一種....保障! 被發現的話...一筆不得不走的跑路費, 有獎賞這事也能提高投訴率 實際上有很多方式可以達到抑制慣老闆的違法手段, 這些方式政府也知道, 但是這些方式大多具某種程度的殺傷力, 會被政府視為此舉會重傷公司, 到時候公司因此休業反而會壞了經濟成長率和就職率, 所以政府不敢採用, 但是不敢採用的下場就是到處都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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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12:40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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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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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全世界有覆核制度的公司從來都沒有算錯薪水過?為什麼罰責要有適度的上下限, 假設薪水算錯有公司被罰50萬,大家很爽,但一家守法的公司因人資算錯而蒙受50萬的損失, 請問合不合理?然後公司又因為這無由來的重大損失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大家又覺得合不合理? 看事情請往深度一點思考! 請把立法和裁量單位的失職分開來看,不要混在一起,立法再嚴,輕放也沒用。 現在社會的現況就是: 一家公司裡會被老闆虧待的不會只是一、二名員工,一定是整間公司都被拗, 在整體員工都被拗的狀況下,只有一、二名員工自願去犧牲, 其他人都裝沒事,等著別人幫自己謀福利,這樣只是單純立法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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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此文章於 2017-01-19 01:02 PM 被 shadow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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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12:5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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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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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再擔心了,站上早有大大有經驗,沒事就對了 不需擔心東擔心西,試試看就知道 已經有成功經驗了 只要資料夠齊全,匿名檢舉站上好像也有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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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1:03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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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111
文章: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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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年輕人血氣方剛,在公司廁所看手機臭了嗎? 我們公司之前在女廁也發生過一次,後來是叫他當天立刻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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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1:1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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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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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瑪加班費的事件(補發3300美金)
http://mnc.people.com.cn/BIG5/5335275.html 兆豐銀錯報事件(被美國罰57億元)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992 不論有心無心或是沒注意到,公司錯了就該對自已錯誤的行為負責。 罰得多,才會從制度面去改善,而不是一犯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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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1:2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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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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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老闆們,關門回家休養吧!
沒用啦
你是沒遇過惡質的慣老闆 惡主管 我真的 遇過 那種要整你 三不無時都來督導你 你就不想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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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2017-01-19, 02:3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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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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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看清楚我寫的,如果是當場抓到罪證確鑿當然沒話說,把員工搞到離職才在後面說一些有的沒的, 妳垃圾長官為什麼不當面說?就是怕被知道會被員工告,在人背後搞一些下三濫的把戲,為什麼新聞 沒有報導出來就是因為長官跟你玩陰的當事者不知情,前面說過我也曾經被垃圾上市公司這樣搞過什麼強姦員工, 當時我如果知道這件事我絕對讓你上新聞告到底不會和妳客氣,讓大家知道你台虹科技長官和員工素質好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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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點 房間 善變 一廂情願 如果我變成回憶 誰會記得我 因為愛上你 My Girl Lost In Your Eyes Beauty And The Beast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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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2:4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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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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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公司 有很多人可以挑的
你職涯只要有瑕疵就沒機會了. |
2017-01-19, 03:0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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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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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要先確保稽查單位不會把投訴者資料洩漏給老闆" 有這規定啊~ "新勞基法明訂,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申訴後,應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 勞工,且不得洩漏申訴人身分資料,違反者,除應依法追究公務員之刑事及行政責任, 對受有損害勞工,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這法條已經過了喔~ 勞動基準法第74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30001&FLNO=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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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03:2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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