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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361
引用:
作者~陽光∼
看不太懂雙方的動向,有現場圖可以看嗎?
如果是對向一方是闖紅燈,另一方是綠燈,那就是闖紅燈為肇事原因了。

還沒滿一周不能申請現場圖
我方是綠燈沒錯 對方闖紅燈
但鬼島肇責很少有100%的 所以想問一下這情況大概是幾比幾
     
      
舊 2015-08-23, 05:2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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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離線中  
saiz
Golden Member
 
sai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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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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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8-23, 06:2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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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離線中  
~陽光∼
Major Member
 
~陽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chowtom
還沒滿一周不能申請現場圖
我方是綠燈沒錯 對方闖紅燈
但鬼島肇責很少有100%的 所以想問一下這情況大概是幾比幾


對方闖紅燈就是肇事原因(100%),你就無肇事因素了
舊 2015-08-23, 11:0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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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4,854
引用:
作者chowtom
還沒滿一周不能申請現場圖
我方是綠燈沒錯 對方闖紅燈
但鬼島肇責很少有100%的 所以想問一下這情況大概是幾比幾

百分百還滿多的
現在都看路權比較多喔
舊 2015-08-23, 11:41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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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chowto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361
引用:
作者~陽光∼
對方闖紅燈就是肇事原因(100%),你就無肇事因素了

引用:
作者bigDDD
百分百還滿多的
現在都看路權比較多喔

我也希望到最後不要多一條啥鬼"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過對方傷比我還輕 能跑能跳的 應該不至於
舊 2015-08-23, 11:5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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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離線中  
Teleport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
阿伯闖紅燈-已經看了好幾年還是很心驚

[YOUTUBE]ioJDVbJHQNw&feature=youtu.be[/YOUTUBE]
舊 2015-08-24, 04:1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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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port離線中  
~陽光∼
Major Member
 
~陽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chowtom
我也希望到最後不要多一條啥鬼"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過對方傷比我還輕 能跑能跳的 應該不至於

刑法第14條第1項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這是很抽像的條款,跟道安規則第94條第3項很類似,也是大家所稱的帝王條款
但駕駛人只要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則,就可以主張信賴原則來免除行為人之過失責任,才不會被帝王條款加了莫須有的罪名
舊 2015-08-24, 04:5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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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離線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
*停權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問一下,
汽車在有靠內線左轉的車道上減慢將停下,有方向燈

1. 減至停止前被後方機車撞及,
2. 已停止並待轉。被後方機車撞及
3. 車頭小突到對向車道停止,被前方機車撞及(大型路口都會畫歪過去的車道)
4. 車頭小突到對向車道橋位置(無畫),被後方機車撞及

開車方責任是佔多少?
舊 2015-09-02, 05:38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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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陽光∼
Major Member
 
~陽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煌大和
警擬取消初判表 「理賠恐變龜速」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125454
但警政機關認為,初判表當初立意,是僅「供當事人參考」,如今卻變成車禍和解及保險理賠依據,警方在交通事故權責分工上,應該是「事故現場勘察及蒐證」,但現在卻變成連肇事責任歸屬、鑑定都落在警察頭上,已超越法律授權範圍。

警察開出的初判表,常因為與民眾認知有差距,讓各地警方常被投訴,讓警方覺得吃力不討好。警政署在5月邀集交通部官員與各地警察代表開會,打算未來不再提供初判表。訊息一出,金管會和產險業都很緊張。金管會已發函內政部警政署,希望維持現行機制。

內部消息初判表不會取消,但a1應該就不受理了。

引用:
作者打工吧魔王大人
問一下,
汽車在有靠內線左轉的車道上減慢將停下,有方向燈

1. 減至停止前被後方機車撞及,
2. 已停止並待轉。被後方機車撞及
3. 車頭小突到對向車道停止,被前方機車撞及(大型路口都會畫歪過去的車道)
4. 車頭小突到對向車道橋位置(無畫),被後方機車撞及

開車方責任是佔多少?


如果是很單純後車撞前車,無任何其它要件
1、2、4開車的都是被由後追撞,基本上是無肇因

第3是指跟對向來車發生碰撞嗎(車頭撞車頭)?
這就有涉及到路況跟駕駛行為,因你說的要件太少(路況、號誌時相…等),所以沒辦法分析。
舊 2015-09-03, 12:05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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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離線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
*停權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引用:
作者~陽光∼
內部消息初判表不會取消,但a1應該就不受理了。



如果是很單純後車撞前車,無任何其它要件
1、2、4開車的都是被由後追撞,基本上是無肇因

第3是指跟對向來車發生碰撞嗎(車頭撞車頭)?
這就有涉及到路況跟駕駛行為,因你說的要件太少(路況、號誌時相…等),所以沒辦法分析。



我的意思是前車都是準備轉彎, 是否要負部份責 ?
號誌當然都是正常遵守。

前車是汽車,來車為機車或汽車(有分嘛?傷者都可告前車過失傷害?)。

此文章於 2015-09-03 01:31 AM 被 打工吧魔王大人 編輯.
舊 2015-09-03, 01:30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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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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