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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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看樣子我的字,大概連你助理的面都碰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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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5:19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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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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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不考作文惹得禍?得年、享年分不清 「別緻」成「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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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發文者應該還是個小毛頭吧!! 語言 文字是溝通的工具 怎麼用是個人的喜好沒錯 但是 現在太多的"把錯的當成對的" 而造成觀文者的不便 那又有何意義呢? 上面講的蠻公式化的 我是五年級的啦~~ 老實講 我對注音文是又愛又恨的 愛的是:用起來真ㄉ粉方便 恨的是:看別人發文時還要想半天.... (我真的有這種困擾....) 除此之外 對現在網路上一些用語 我也是滿頭霧水的..... 比如以這區來講 什麼推倒 布丁 蘿莉 御姐...........等等等等 各位大大啊~~~ 我國文也不是很好啦~~ 但是 這些用語......我真的...... 要不是某期的PC-HOME有介紹一些 我看 我還是不要來78區算了....... 因為 真的不知道你們在講什麼ㄚ~~~~~ 喔~~鬆了一口氣 (以上全部都是用注音輸入法打的 因為我只會用這種輸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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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5:58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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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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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不考作文惹得禍?得年、享年分不清 「別緻」成「別致」
引用:
請問.... 用你們受教育學的國文來發表文章,來與人溝通,就會扼殺了你們的創意了嗎? 請舉例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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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6:13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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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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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01看完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7974 剛好又看到這篇 ..的確蠻有感觸~ 在履歷裡面用注音文 用偶,粉..這種的 真的還蠻常見的 >.< |
2004-06-04, 06:3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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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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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不考作文惹得禍?得年、享年分不清 「別緻」成「別致」
引用:
課堂上教的東西對部份人來講 只是要應付考試 其他一點意義都沒有 現在流行發明前人沒有的口頭禪與說話方式 (或直接向國外取經) 這樣講起話來比較炫 把馬子把性子會比較事半功倍 如此造福了無數青年男女... 這就是他們所謂創意 或說生活必備技能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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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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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7:2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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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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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不考作文惹得禍?得年、享年分不清 「別緻」成「別致」
引用:
我是六年級後段班 但我不是小毛頭 你們看不懂注音文 就猶如一般人看不懂文言文一樣 坦白說還有更多的注音文我也看得霧煞煞的 但那都只是一種演進 (未必是進化,因為演進如果不適合就會被淘汰) 然而我沒有把錯的當成是對的 而是非曲直不是一"時",一"地",一"人"所能評斷的 這只是在電腦世界裡所產生的一種語言文化 但正式的中文並不會因此遭到淘汰 因為還有許多的場合是不容許注音文出現的 像是法律訴訟 報章雜誌之報導 書本期刊 教課書 .........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語言人家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說的人爽聽的人懂就ok了 只有接受與不接受 沒有是與非 只有法律規定的才是是與非 法律之外的天皇老子都管不了我 至於小建先生的問題 請問.... 用你們受教育學的國文來發表文章,來與人溝通,就會扼殺了你們的創意了嗎? 請舉例好嗎? 如果用受教育學的國文來發表文章 布丁叫做乳房 推倒叫做**** 那這個網站還要生存下去ㄇ 不過說到這都有點離題了 題目中的"得"與"的" "致"與"緻"若改用注音文 大概就沒人會說我打錯字了 這種錯別字的情況實在太多了 像是 做與作 在與再 身"份or分"證 一時也想不起來啦 看場合啦 什麼時候什麼樣的字該出現 都該有適度的拿捏 如果去面試時還寫注音那真得只能說 他只是為了增加面試機會在做準備 放輕鬆點 太認真的話只會氣壞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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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7:45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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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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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也是人定的! 且.... 難道除了法律外....就沒有道德禮儀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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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7:55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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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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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Michael Yang兄這篇佳文,希望大家都能從中學到一些東西或有所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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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08:36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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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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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只是個平凡人
所以錯別字就是錯別字 唉!!唉!! 高中時讀文言文時 就挺不爽的 更!! 古人寫的錯別字就叫假借字 我還得把他的錯別字背起來 不爽,不爽,非常不爽 不過還是得認命 唉!!唉!! |
2004-06-04, 10:13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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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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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離題一下, 這句我怎麼看都看不懂 可以麻煩哪個高手解釋一下 看不懂我問的, 麻煩請往前找一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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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11:12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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