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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被操控六十一年的台灣命運

ㄧ九四五年八月六日、九日,美國在日本長崎、廣島投下兩顆原子彈,太平洋戰爭在同年八月十五日,由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向聯軍投降而結束。接著,聯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依照職權,頒佈二十二個地區日本軍人的投降事宜,其中,台灣部份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號,由麥克阿瑟將軍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宣佈,由「蔣介石」個人取代「主要佔領權國」的美國,代替佔領台灣與澎湖群島,日後,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三條規定,美國為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可以證實。但是,蔣介石再經由「複委託人陳儀」代替其執行佔領台灣任務,因此,才有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的「偽台灣光復節」出現,要知道,日軍投降典禮是由美國,英國,蘇聯和中華民國共同舉行,不是「中華民國與日本」的投降典禮,台灣當年是日本的正式領土,打敗日本與台灣的國家是美國,在怎麼算也輪不到中華民國來佔領台灣,或管轄台灣這塊土地,接著,日本總督安藤立即將台灣的行政權,移交給「台灣地區軍事管轄型態組織」的「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由行政長官陳儀接手,在當時,法律上規定,台灣已經成為「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的獨立關稅區」,直到今天尚未終止,但是,事實上,台灣與澎湖群島確被當時美國與中華民國的違法政權給吞掉,再加以台灣被「戰後新親中人士」模糊焦點,台灣人誤以為台灣被中華民國打敗,或被中華民國「收回」,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ㄧ九四九年十月一ㄖ,中國共產黨在北京以武裝政變推翻中華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時侯,還在蔣介石佔領中的台灣與澎湖群島何其不幸,當年沒有被捕的中國國民黨黨員,紛紛逃難來台灣,於當年十二月上旬宣佈遷都「台灣台北」;國際法規定,脫離原來自己國家的領土,在外成立政權者稱為「流亡政府或流亡政權」,因此,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不折不扣的「流亡政府」,導致後來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必然將代表中國合法政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而將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但是要特別注意一點,台灣從來沒有參加過聯合國,所以台灣沒有退出聯合國的事情發生,有些台灣人不知有何居心,想把「中華民國與台灣」連在一起,這是錯誤的。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戰後四十八國與日本的「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中華民國已經流亡,失去其條約簽署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因為未曾參戰,也被排除在外,蘇聯則因不爽沒有分到日本的好處,也沒有參加。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B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群島的ㄧ切權力、主張及所有權。第四B條規定:日本承認,由美國軍事政府或依照其指示於第二及第三條文內所提及任何地區內,所進行對日本財產及其國民的處分,都具有效力。第二十三條規定:美國為太平洋地區的主要佔領權國。這些條約正式確定:「美國在台灣這塊佔領土地的主要地位,勿庸懷疑」,在一九零七年海牙第四公約裡與一九四九年日內瓦公約內詳詳細細說明清楚,在法律上,台灣與澎湖成為「美國軍事佔領管轄下的海外未合併領土」,將持續到美國國會頒布相關法律,來取代這個「軍事政府」為止,或者,由台灣人民依美國憲法規定主動「成立台灣平民政府」,來取代美國至今「尚未撤退的軍事政府」。實際上,台灣戰後一直受美國及中國等外來政權迫害,美國一直不肯老實交代台灣地位,這就是為什麼?我等一群人對美國政府提出告訴的理由,強迫美國政府不要再對台灣玩遊戲,台灣人已經受不了了,被剝的人權與主權要取回,對台灣人而言,彷彿是遙不可及的美夢,最簡單的,就是台灣人現今沒有「國籍」,台灣人自從日本放棄台灣人「國籍」以後,台灣人就沒有「國籍」到今天,難道這不應向美國等國要回嗎?特別是「主要佔領國」的美國,相信不久美國法院會有正確判決,天佑台灣。

一九五五年年三月三日,流亡中的中華民國與美國全力遏止,正受共產勢力急速擴張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生效,該條約不也只規定,被美國依照「舊金山和平條約」所劃定的台灣和澎湖群島而已,所謂中國版圖的金門、馬祖都不在條約裡,這種安排難到還不夠明顯與清楚嗎?台灣建國的理由正明白的顯示在所有愛台灣的人,「台灣獨立」的錯誤吶喊應該要慢慢改正過來,「台灣建國」才是我們台灣人要追求的正確方向。

ㄧ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正式表決,將不能代表中國合法政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納入聯合國,而且將沒有自己「領土」,寄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中國人由「代替美國佔領台灣」卻變成要將「台灣獨立化」,美其名為替台灣人爭取「獨立」,誰都知道,台灣依照「戰爭法沒有獨立」的問題,這只是戰後依照菲律賓或古巴建國的模式問題而已,現今民進黨與台灣獨盟,只不過在做欺騙台灣人永遠不能達到的「假獨立運動」,真正的建國運動,應該是要美國交回台灣戰後被代管的主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以後,不出預料,美國開始恢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動,ㄧ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公佈「中美上海公報」,值得注意的是,在往後連續公布的一九七八年的「中美建交公報」以及一九八二年的「中美八一七公報」,其中所談的都是「中國的觀點」,然而更重要的「美國觀點」卻被有意迴避,這其中耐人尋味,特別是,這一次「聯邦法院訴訟案」正是要逼美國政府表態,含糊不得。

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美國正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爲了彌補與台灣戰後「佔領關係延續法理關聯」,美國火速通過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並追朔至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日,爲的就是美國要維持「舊金山和條約」給美國的「台灣主要佔領權國權 利」。


     
      
舊 2017-03-01, 11:2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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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炎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看樣子你今天也228了
 
舊 2017-03-02, 08:0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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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炎陽離線中  
ゼアズモ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冬之炎陽
看樣子你今天也228了


那你今天還沒「Linux 是 GCC 編譯器寫的 」嗎
舊 2017-03-02, 08:13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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