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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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記者吃屎的…張反對組工會的原因是,只要30人就可以組成工會,成為資方的對抗勢力;剩下的幾萬人無論加不加入工會,都會被貼上標籤。張不滿的是台灣成立工會的門檻過低,如果像美國要半數…所以標題也可以改成:
張忠謀贊成設工會,只要門檻過半數 此文章於 2017-06-29 10:27 PM 被 bebo12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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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0:2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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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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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前面就有說了,很多人看著標題就高潮了,根本沒在管內容 所以說新聞用標題殺人法照樣可以讓很多人被導到主事者想要把人導去的方向,因為很多人放棄思考內容的真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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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0:4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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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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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米國成立工會的條件太嚴苛了吧,要超過半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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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1:5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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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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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可避免少數人工會沉淪於雇主的關係裙帶 <= 成為資方打手 及少數人工會無法反應與支撐大多數勞方的權益 ..... 勞資關係結實來論 . 立場相對是皮 ; 立場合作才是骨 ...... 畢竟兩方缺一不可 . 是合作構成 可能是張老看出了合作之必要 . 以往對於員工的經濟照顧遠超一般企業 而現在秉持一貫長遠經營理念 . 主張工會之成立人數條件訂於50% 我個人認為 ~ 張老是對的 . 他也必須這麼主張 這與他的員工普遍知識力不差與對公司的信任感有關 ........... 可能還有更多的原因 . 因為 ~ 台積非一般台灣企業 此文章於 2017-06-30 12:15 A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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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12:12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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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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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述 ~
簡單來論 ..... 成立工會人數門檻訂於50% . 既是民主多數決觀念的應用 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建成 ........ 從長遠來看 . 這才是真正保護勞方權益 勞方權益保證了 . 便是建成條件保證了資方權益 <= (通過合作概念) 勞資關係是得長久經營的 ..... 張老一直都是務實者 . 我沒有見過他存有員工老大霸王的態度 其老早就是台灣企業的標竿 ..... 他的能力 . 慢慢想 別急著批判 .... 參考 此文章於 2017-06-30 12:56 AM 被 xx123 編輯. |
2017-06-30, 12:49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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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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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組工會要30人勞團批門檻太高| 即時新聞| 20151022 |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51022/716806/ 2015年10月22日 - 現行《工會法》規定,必須有30名勞工連署發起才能組織工會,遭勞團認為門檻太高,造成國內多數中小企業的勞工無法組企業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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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02:4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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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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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好趁這個機會咱們也改比例制,感覺應該是往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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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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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03:08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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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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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02:5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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