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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uppli
Major Member
 
itsuppl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打工吧魔王大人
正常的公司 有很多人可以挑的
你職涯只要有瑕疵就沒機會了.



同意,就是因為擋人財路上位者把你給搞黑,遇到這種事其他長官會當面問你嗎?不會,你還得忍受被人指指點點,

忍受這種不實指控沒有發生過的事,你還啞巴吃黃蓮無法為自己辯駁,怎麼死的你都不知道這才是高招,

為什麼我會提起這件事就是因為最近一個工作我去接手的工程師就是這樣離職被搞黑,直屬長官跟我

說該員偷窺女員工如廁被公司開除,後來詢問其他同仁才知道根本不是如此,什麼受不了同仁的指指點點

所以當天走人,根本就是該經理不爽叫人家打包走人,我問了好幾個同仁才確認此事,大家對於該經理

的說法感到無法置信因為人家的離職原因根本不是那樣,當然我也不敢戳破人家的氣球因為畢竟是直屬長官,

和該管理部經理相處後才知道不只私底下連公事都會說謊,至於是哪一家公司我想公司規模不大

長官素質差是必然的沒必要公佈出來,不像台虹科技上市公司還這樣搞離職員工,相同的一點是公司都是在南部.
     
      

此文章於 2017-01-19 03:34 PM 被 itsuppli 編輯.
舊 2017-01-19, 03:3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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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uppli離線中  
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所以罰則是多少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17-01-19, 03:3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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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離線中  
Think4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4
快快關門啊...噓噓東的門徒
舊 2017-01-19, 03:58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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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4o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jyhtai
是啊...勞基法已經是最低標準了
結果連合法都做不到

常言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結果台灣多數公司都用勞基法當標準就算了

還有很多連法律標準都做不到的、這種企業收一收算了

物競天擇!不止勞工要面對、爛公司爛老闆也該退場
舊 2017-01-19, 04:26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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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字面上還是偏資方解釋..............
舊 2017-01-19, 04:29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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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davidxyz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引用:
作者rainwens
"政府要先確保稽查單位不會把投訴者資料洩漏給老闆"
有這規定啊~
"新勞基法明訂,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接獲申訴後,應於60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
勞工,且不得洩漏申訴人身分資料,違反者,除應依法追究公務員之刑事及行政責任,
對受有損害勞工,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這法條已經過了喔~
勞動基準法第74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30001&FLNO=74


會有這疑慮是因為常有人留言說,
稽查人員來時,就直接喊要查那個誰誰誰,
把投訴者名字直接說出來了.....
舊 2017-01-19, 04:3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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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xyz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輪胎廠另一個問題是距離住宅區太近,有可能被發酒瘋的人放火燒了

這是結果論

實際上這種開很久的工廠

當年開的時候附近絕對是荒地或者是空地甚至農地

是經過多年都市改建才會變成被住宅包圍

我住南港、以前南港輪胎周圍就是荒地、慢慢才被炒作變成住宅區...
舊 2017-01-19, 04:39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VO-IV離線中  
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信不信~

就算這條訂出來,勞工還是會靠腰政府沒做事,不挺勞工偏資方~

投個票後,就要選的人幫他謀福利,搞定一切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

就算立法改善了,沒達到這些人滿意的程度,一樣無腦開譙~

對,慣老闆很可惡,但只會躲起來靠腰,卻希望自己的福利一步到位的勞工,嘴臉一樣很噁心。


要勞工能有相對地位發聲的話,政府要把成立工會的種種限制拿掉,勞工個人是很難跟資方叫板的,但相對的要加入工會是要每月付出一些金錢來支持其運作(不過我國勞工應該多數不想花這筆錢)。
舊 2017-01-19, 10:3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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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離線中  
yt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所以全世界有覆核制度的公司從來都沒有算錯薪水過?為什麼罰責要有適度的上下限,
假設薪水算錯有公司被罰50萬,大家很爽,但一家守法的公司因人資算錯而蒙受50萬的損失,
請問合不合理?然後公司又因為這無由來的重大損失而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大家又覺得合不合理?
看事情請往深度一點思考!

請把立法和裁量單位的失職分開來看,不要混在一起,立法再嚴,輕放也沒用。
現在社會的現況就是:
一家公司裡會被老闆虧待的不會只是一、二名員工,一定是整間公司都被拗,
在整體員工都被拗的狀況下,只有一、二名員工自願去犧牲,
其他人都裝沒事,等著別人幫自己謀福利,這樣只是單純立法不周?


為什麼你要故意把不小心的小錯誤跟惡意的重大違法行為一視同仁
你故意將它混為一談試圖模糊焦點

如果是不小心算錯薪水
到底算錯多少??
最多是幾千元吧
可以補救嗎??
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故意埋設暗管
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河川中
可以補救嗎??
誰來做??
日月光除了被罰款還為環境做了甚麼???
當罰款比處理費低時
無良的廠商會如何選擇??

政府應該提出有效的策略
而不是做做樣子而已
舊 2017-01-19, 10:5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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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離線中  
shadow201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yth
為什麼你要故意把不小心的小錯誤跟惡意的重大違法行為一視同仁
你故意將它混為一談試圖模糊焦點

如果是不小心算錯薪水
到底算錯多少??
最多是幾千元吧
可以補救嗎??
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故意埋設暗管
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入河川中
可以補救嗎??
誰來做??
日月光除了被罰款還為環境做了甚麼???
當罰款比處理費低時
無良的廠商會如何選擇??

政府應該提出有效的策略
而不是做做樣子而已


什麼把重大違法和不小心混為一談,
要批評之前,去把我第一篇到上一篇在講什麼看清楚再來回,
這篇主題我從頭到尾講的都是勞工權益的立法,和大部份勞工偏安的心態,
有人扯到環境污染開罰關我屁事?

我有說政府都做很好了?還是看到我評批勞工,就覺得我是幫政府講話?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7-01-19, 11:1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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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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