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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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看醫生也沒用ˋ也可以到附近的五府千歲廟問問....
看看星期幾有王爺降駕辦事ˋ帶去給王爺看看ˋ說不定有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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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9, 12:38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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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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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xk..
出事了........ 今天想辦法處理我家神經病的問題.. 還正在搞.. 結果那個神經病竟然外出撞別人的車....... 一次兩台... 我媽長久以來一直得過且過的... 已經跟她講很多次了.. 不可縱容他... 氣死我了...... e04...... 確實被報警移送警局了.. 成功了... 但是我得付出代價...... 請問目前有甚麼方式可以妥善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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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4-21 11:14 PM 被 vx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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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1, 11:1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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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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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媽的態度把我氣炸了...... 得過且過的.. 剛剛跟我媽翻臉了... 刑事責任我管他去死的(他應該要負起一些責任...)... 問題是民事責任... 另外我能順便要求警方強制送醫做精神方面的鑑定嗎?..... 我媽一直覺得警方不會管... 不想搞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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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4-21 11:48 PM 被 vx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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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1, 11:4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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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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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修法後,強制就醫、鑑定、住院的門檻非常高
由於病人通常缺乏病識感,要讓病患主動就醫幾乎不可行 通常只能藉由強制就醫方式進行鑑定 但得要先滿足傷人與自傷之虞的基本門檻,但實務上有認定的困難 因修法後發生過數起未有實際傷人與自傷行為而強制送醫 之後執行送醫的警消、公衛護士反被告的案例 現在主管的公部門通常是以有無實際傷人與自傷行為作為執行要件 若沒達到此要件,則得找居住地的衛生所派醫生到府進行鑑定 (若是台北市民則直接找戶籍地的責任醫院到府進行鑑定或居家治療) 強制送醫是第一步,接下來的鑑定與住院部份 若有實際傷人與自傷行為則直接進入緊急留置與鑑定流程 有明顯脫離現實的異常言行,但卻無實際傷人與自傷行為 在患者不同意住院家人卻希望鑑定的情況下,則得由社會各界人士召開委員會評估 實務上醫院為免惹上麻煩,通常還是會以病患意願與有無實際傷人與自傷行為作為留置依據 若無法經由醫院管道進行強制鑑定,則只能走法院的途徑進行強制鑑定 除非是刑事案件的被告,在台灣通常沒人會走這一步 躁鬱症或精神分裂的好發期通常不會是在老年期 上年紀的老人家的精神異常症狀,如:被害妄想、幻視、幻聽 通常都與失智症脫不了關係 總之,現行的精神衛生法過於偏重患者人權但配套又沒做好 實務上,非得等到患者發作傷人或自殘後,公權力才能介入 如果是憂鬱症這類患者較願意配合就醫的病患還可防患於未然 若是精神分裂這類嚴重缺乏病識感的患者,就只能坐視其病況惡化直至傷人自殘 |
2014-04-22, 01:20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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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的上面..
文章: 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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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現在情況是被拘留在分局... 是我母親過去的... 我想去處理.. 但是我媽三緘其口.. 似乎完全不肯講他目前被拘留哪個分局單位..... 我母親說他處理.. 但是基本上我無法信用她.. 請各問網兄們我該如何做呢?... 我都不知道他在哪了... 下一步真不知道該怎麼做... 我希望可以親自過去一趟並且瞭解精神狀況... 我想精神況狀的問題, 我媽應該是不會講了... 我的父親總結的目前現況: 1. 他發神經撞了兩車 2. 心智不正常(已經長達1個半月) 3. 愛酗酒, 所以等於含酒駕了, 加上吞了3~4顆舒眠..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4. 目前被關在警局... 5. 不確定刑事是否會被起訴(我母親都不跟我講詳情, 我很不高興. 母子關係竟然只有這樣...) 6. 其中一台是進口車, 車型以及損害程度我媽不願意跟我講 7. 民事問題未知, 我媽不願跟我提及 基本上我父母親之間的關係就是雞飛狗跳... 我母親基本上不懂一個溝通的態度... 講話有時都很直, 自己不知道是否刺傷別人.. 雙方之間的溝通關係我一直覺得都有問題.. 我苦口婆心私底下跟我媽溝通說對於一個心智狀況有點問題的人講話不可以刺激到他.. 甚至建議她到身心科掛號詢問瞭解這方面資訊, 她都不肯 但是我媽的態度覺得沒差了, 無所謂.. 現在出事了, 我媽還是絲毫不覺得他哪裡出問題... 我只能在另外想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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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4-04-22 01:58 AM 被 vxr 編輯. |
2014-04-22, 01:5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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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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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慮以暴治暴,有時免繞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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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03:27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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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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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間信任溝通不足,內憂外患,先求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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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06:10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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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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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2014-04-22, 06:3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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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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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平常從vxr兄身上學到不少跟硬體有關的知識 但卻遇到這種問題 看起來伯母是不捨吧 捨不得陪伴自己多年的伴被迫分開 或許可以跟伯母說 就算是送到療養院,還是可以常去探望阿 雖然這種狀況已經可以送警局了 但... 建議還是送療養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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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的GMail: 小薪的LINE: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2014-04-22, 06:35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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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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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li.mohw.gov.tw
可以先問問居家治療,醫生會直接到家裡看 |
2014-04-23, 03:49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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