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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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到外面去看看, 有幾家公司會特休換加班費的, 都嘛特休沒辦法休直接歸零, 有良心點的就是特休可累積. 老闆是不會允許多給錢這種事發生在他身上的. 此文章於 2017-07-31 10:18 AM 被 jars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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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10:15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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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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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好這部分已經修法了 特休假禁遞延沒休完須給薪 依修正後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其折算標準為按其未休完日數之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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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10:24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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